近代广州的
城市规划,滥觞于英法强占沙面租界后。英法率先运用西方近代城市规划理论,对沙面的整体布局、道路网络、绿化系统以及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规划。然而纳入规划的面积小,且纯粹由外国人操办。对于整个广州城区的规划是民国成立以后才开始的。
民国十年(1921年),广州颁布了当时
中国最早的市政组织法规—《广州市暂行条例》
。1922年以后,广州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旧城改造的同时,改善
交通系统,大力发展新区建设,加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广州市暂行条例》的制定者为时任广州治河督办的孙科,其曾在洛杉矶的 UCLA 及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和城市规划,回国后任大元帅府秘书,1921年任广州治河督办。孙科致力于城市问题研究,在国民党创办的刊物《建设》杂志上发表过《都市规划论》一文。他在编制《广州市暂行条例》草案时借鉴了美国的市制,“条例草案先送廖仲恺先生审阅,廖先生竟深为首肯,再提省署会议决定,亦照原文通过并公布施行”。《广州市暂行条例》挑战了清末以来的地方
行政体制,借鉴了美国市政改革运动所创新出来的先进制度—市委员会制度,“将一市的议决和执行权,都集中于少数人的委员会”,正如20世纪著名学者顾敦鍒所述,“吾国《广州市暂行条例》是由美制脱胎,而再加以斟酌损益而成的”。可以说,在20世纪20年代初,上海、北京还在向外国租界探索城市改革之路时,广州已向代表世界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的美国学习市政体制,致使之前发展全国领先的上海,也紧随广州,开始市政体制的改革。在此阶段,广州全面引入城市规划理论,编制了一些有影响的规划。例如,1923年工务局拟定了《假设拓展市区域计划》及《开辟宝岗计划
办法》;1927年,拟定了《设计建筑长洲全岛并划入市区范围》的计划书。
从1928~1932年,广州市政府先后公布了《广州市政府施政计划书》、《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等三个文件。这些文件的公布,标志着近代广州城市建设规划的开端。
1928年,广州市长林云陔草拟了《广州市政府施政计划书》,其方针是“依据最进步之市政原理”建成“完美之都市”。主要内容:工业区拟设在市区西部,以方便粤汉、广三铁路运输;商业区拟设在市区南部及河南;住宅区渐移于市区东部,并择定竹丝岗建设模范住宅。开辟郊外马路,改良全市渠道,填筑珠江堤岸,建筑珠江大铁桥及建设广州内港;增设多所市场;兴建游艺场、游泳场、赛马场、平民宫和平民村舍,兴建市府合署、仲恺纪念公园,建设公共坟场、水厕;改善公用事业,增建、更新自来水设备,改良电灯照明,改装自动电话,扩充无线电播音台,整顿长途汽车,增设过海轮渡,增设、改建病院;推广学校教育,拟筹建市立大学,完成越秀山麓运动场;筹建平民戏院、图书馆、动植物馆、美术馆等文艺设施;扩充慈善机构。还包括充实公安力量、整顿土地
管理以及筹措财政。
1930年的广州规划
翌年,广州市工务局局长程天固编制了《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这是1929年6月至1932年6月三年建设蓝图。它将市
区划分成范围分别为66平方公里的警界(即旧市区)、170平方公里的权宜区域和537平方公里的拟定区域三种区域,其要点包括确定广州市区界线功能分区、发展河南、道桥建设、内港及堤岸建设等,此外,还对全市渠道与濠涌的整理、公共建筑、娱乐场所及公园等建设进行了规划。《广州工务局之实施计划》还参考西方城市路网的规划手法,提出市
中心区域的道路系统采用典型的方格路网与放射性路网相结合的方式,并且提出了道路分级的概念。道路形式、道路密度和道路间距也都借鉴了同时期西方城市的模式,大量采用了小地块、密路网的格局,形成了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城市肌理;同时,注重城市的轴线、公共建筑、公园和绿地的布局,行政中心的核心部位采用“十”字形构图,以公共开放空间作为构图的中心,与传统宫殿封闭、等级森严的空间形态截然不同。《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是民国时期内容最丰富、周全、细致的广州城市规划,在近代广州城市规划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1932年,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城市建设计划概要草案》,后又颁布了续本。这是广州城市规划史上第一部正规文件。《草案》的主要内容有:确定广州城市规划设计的范围仍分为权宜区域和拟定区域,将全市地域划分为工业、住宅、商业、混合四个区域,工业区分布西部、珠江沿岸;商业区除在旧城区外,主要新建于黄沙铁路以东、东山以东以及河南西北部;住宅区分风景优美的住宅区和工人住宅区;混合区在旧城区。规划建立直达干线和环形干线两种市区道路,并将道路划分为5个等级,宽度从10米至40米不等。新建水厂、电厂、火车站、民用机场;整治渠道,治理码头,沙面至大沙头一带宜多泊船,以免阻碍交通,影响风光。
解放后的广州城市规划第四
方案然而由于民国时期时局动荡,政府财力窘迫, 广州规划对城市中心区域传统路网的重新规划在其后的30年内基本未能实施。规划者试图在新发展区域(如珠江以南地区)采用的放射状和棋盘式道路布局方案则因为政局变化及抗日战争的爆发而被搁置,停留在图纸层面,直到新中国成立,新的规划又放弃了西式道路系统的规划方法。但是,1954年广州市
人民政府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与民国二十五年广州民国政府制定的城市总体布局规划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其后的数版总体规划均沿续了民国时期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的思路:第一,城市核心部分保持不变,维系了广州城市中心近2000年的城市肌理;第二,以珠江南北水道和北部白云山为轴构成的山水与自然格局得以完整保存,新兴的城市工业区向河南(珠江以南)腹地发展;第三,城市主导发展方向沿着珠江航道走向向东推进。可以说,这一规划思路一直沿续到20世纪末,广州拓宽了城市发展范围和概念框架,通过交通引导打造滨海城市,将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调整为向东南方向发展,即向番禺和南沙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