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基层的一名公务员,我非常赞成戴均良司长提出的“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减少一级政府”的行政区划改革思路。
我们大家都知道,有一件事情是令我们辽宁人感到非常自豪的,那就是我们辽宁在全国较早地实行了“市管县”,正是因为我们较早地实行了“市管县”,才使我们辽宁大城市“过度膨胀”,中小城市发展迟滞,正是因为我们较早地实行了“市管县”,才是县域经济的活力几乎丧失殆尽,正是“市管县”体制的限制才使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陷入了前所未有、极为不利的“困境”,也只有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体制”带来的弊端。
市管县使基层不堪重负
我们都知道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政府虽没有外交、铁路等部门,但其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一般也都在50个以上,故其管理的基层单位也应在50到60个左右。
像重庆直辖市市本级管辖着40个县(市)、区,平均每个县(市)、区又管辖35个左右的乡、镇(街),这样重庆市共管辖1347个乡、镇(街),重庆市所管辖的乡、镇(街)并不在少数,但这样的省、县、乡三级治理结构就比较合理,像这样的行政治理机构给重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推动作用将在今后30至50年中得到证实,在这次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民政部功不可没。
而人口和乡、镇(街)总数均不及重庆,且只有60个县级行政单位(19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21县)的吉林省(今以吉林为例,以吉林为例更能说明问题),却在省、县之间设了9个地级行政单位(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由于省一级只管理了9个地级单位,每个地级单位平均管理不到7个县级单位,管理的幅度过小,省市两级几十个庞大的政府组成部门的管理工作过于轻松。
由于省、市政府组成部门人员配备较多、分工较细,工作过于轻松,精力常有剩余。省、市的每一级政府乃至其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处(科)室的每一个领导、每一个具体工作人员都想在上级面前拿回个好“名次”或“干出一点成绩来”,即使是一个并不太重要的部门或一个行将退休的办事人员也不愿退出历史舞台,这就必然导致其在对基层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乃至在其每一个工作环节上近乎苛刻地过于求精求细,于是各种实际工作中并不需要的“考核”、 “达标”、“创建”、 “典型”、 “经验交流”、“会议”、“检查”、“帮扶”、“强迫基层为群众服务提供群众并不需要的服务”等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东西泛滥成灾、层出不穷。
省、市对基层管理求精求细的需要是没有止境的,而基层的人力(特别是近几年基层的过度精简,有人戏称之为“砍脚工程”,已形成“头重脚轻”的局面)、时间、精力、激情、财力是有限的,以基层极其有限的人力、时间、精力、激情、财力来满足省、市无穷的“形象”和“政绩”工程的追求,故基层深感“苛政猛于虎也”,迫切地希望上级能够实行“精兵简政”,虽然中央领导也一再“强调”这个问题,但若不对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根本上动大手术,基层的负担是永远也“减不少”的,这真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悲哀,省、市、县、乡的四级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倘能实行“省管县”适当调整省管基层单位数量,逐步“撤消市辖区”适当调整市管基层单位数量,使省、市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有效释放,既能推动工作,又不给基层造成过重压力,将一个“多欲(很多人想建功立业)的政府”变成一个“无为”的政府(即政府只有时间和精力、财力为群众服务,没有时间和精力、财力在形象和政绩工程上有所作为),那才真正是中国之福,百姓之福。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注意到:
市管县防碍了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进行有效地进行沟通
省一级往往是政策的制定者,县一级往往是政策的执行者,市一级不高不低,既缺乏调整政策的权力,又缺乏对基层实际事务的洞察能力,市一级也确实发挥着一些桥梁和纽带作用,但在一些较系统的、复杂的、深入的需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反复协商、研究、修改、变通的工作领域中市一级政府往往成了最好的绝缘体。
另一方面,由于市一级政府对自己权力和行政级别的固执,经常做出一些明知不对但是为了维护自身形象而不得不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情。
东北实行省管县的时机最为成熟
东北“市带县”的时间最长,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已普遍陷入困境,东北的城市郊区一般都比较大,市对其郊区的带动作用尚且有限,再想让它带县只是一种奢望。我们知道县域经济是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东北也不例外,倘若这一部分被束缚住手脚,则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下面我们再探讨一下省管县的可行性:
吉林省
吉林省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共有49个, 在这49个基层单位中,永吉县可以改为吉林市永吉区,梨树县可以改为四平市梨树区、东辽县可以改为辽源市东辽区,通化县可以改为通化市郊区,江源县和临江市可以改为白山市江源区和临江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可以改为松源市前郭尔罗斯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改为(地级)延吉市,原县级延吉市、龙井市改为延吉市延边区、龙井区。长白县人口只有9万,没有保留的必要,可以并入临江市。经此番调整后,共剩下市、县(自治县)40个,40个市县省政府自然管得过来。
辽宁省
再看看辽宁省,市、县共有58个。其中:法库县与调兵山极近,可以并入调兵山市。长海县人口不足9万可以并入普兰店市。抚顺县人口只有22万,且为环绕抚顺市的近郊区,以大伙房水库为界,北部可以并入抚顺市顺城区,南部更名为抚顺市郊区,划入抚顺市。营口市鲅鱼圈区可以并入盖州市;阜新县较大,且为民族县,阜新县内管辖的阜新市至清河门区沿线划可以划归阜新市清河门区管辖;阜新市新丘区与阜新县合并成立新邱市。以辽阳市为界,辽阳县东部划归辽阳市弓长岭区,西部改为首山区,划归鞍山市。铁岭市清河区并入开原市。铁岭县较小,四周环绕铁岭市,且市县同城,可以改为铁岭市郊区。朝阳县环绕朝阳市,且市县同城,可以改为朝阳市郊区。盘锦市所辖盘山、大洼两县环抱盘锦市,盘山县县城在盘锦市市内,大洼县县城距市内极近,两县人口不多,总面积也较小,故两县更名为区,仍由盘锦市管辖。经此番调整辽宁还有市、县50个,完全管得过来。
可能还会有些人会说管不过来。重庆直辖市还管理40个县区呢,一个省管理50个基层单位还算多吗?有些人就是这样,你不让他管县,他经常管到县,你让他管县,他又说管不过来。 当然,我们若还像“过去那种‘过细’的管法”,当然是管不过来的,倘若我们能够真正转变观念,把不该管的事情放下不管,适当地进行“精兵简政”,那就没有什么管不过来的。美国政府十几个部能管理50个州,辽宁省几十个局,管理50个市县还管不过来么?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进行一下换位思考,我们中央、省、市、县那么多人布置的那么多的工作,基层乡镇干部能不能干得过来?
这里还需附带提一下村民委员会本来是农村村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他们可以协助地方政府工作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他们决不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我们省、市、县、乡政府即其直属部门都不应将村委会成员作为最基层的“公务员”使用,也不应将“工作平台”搭建在这个基础之上。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共有市县77个,但人口不足30万的有21个,人口不足十万的可以改为镇由原地级市直辖,人口10万至30万的可以并入相邻县市,如绥滨县并入富锦市、东宁县并入绥芬河市;人口30万以上的还可以做适当调整,如:鸡东县可以改为鸡西市鸡东区,集贤县可以改为双鸭山市集贤区,勃利县可以改为七台河市勃利区;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漠河县并入呼玛县后大兴安岭地区撤消。
经此番调整,黑龙江省还有市、县53个,省管县还会有问题吗?
本方案酝酿过程中的基本思路
省管县决不是简单的省管县,一般多会遵循了以下几条原则:
1.取消市管市的管理体制,所有的市统归省管。
在省域内那些远离市区、辖区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且不适合改为市辖区的县级市统归省管,其余的县级市一律暂改为市辖区,取消市管市的行政管理体制,重庆直辖市管理的县级市也应当名改为区。
2.取消市管县,实行省县直辖。
在省域内远离市区、辖区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且不适合市辖区的大县统归省管,划归省管的县继续保留县的称号,其他不归省管的县或者改为市辖区,或者改为镇,或者并入其他市、县、区,不再使用县的称号。那么什么是省域内相对较大,我认为人口占省人口1/50以上或辖区面积辖区面积1/50以上的县就是相对较大。
3.相邻县、县级市和区予以和并
两个相邻较近的县级单位可以合并,如法库县和调兵山市相邻较近,故可以而且也应当予以合并。
4.城郊改区
那些市县同城、县包围市区或市县同名的近郊县或离市区较的县级市可改为市辖区,这样既为所在市留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又充分地发挥了市对郊区经济的带动作用,同时也缓解了省政府管辖单位过多的压力。近郊县和县级市也可以拆分成若干乡镇本着就近或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入邻近市辖区。
5.小市撤县
对于那些总人口尚不超过150万,或辖区面积较小,且所管辖的街、镇、乡总数尚不超过60的市所管辖的县没有必要划规省管,可先撤区并街、合乡并镇成30个左右街、镇、乡。
6.州地政府予以撤销
对于那些有县无城的州、地区管辖的县,可以合并若干县,原州、地区政府撤销。
省管县之后的问题
经过此番调整,实施省管县后。即便是市区人口最多的沈阳(486万),若将街、镇、乡的人口调整至15万,一个市管理33个街镇乡也管得过来,沈阳都没有设区的必要,其他的市就更没有必要设置区。
另外,针对城市过大的问题,如沈阳市(486万)、哈尔宾(374万)、长春(298万)、大连(270万)四个大城市的郊区还可适当压缩减区(也可称为“缩市并县”),如沈阳市南部苏家屯区大部分乡镇可划归灯塔市管辖,沈阳市西部于洪区大部分乡镇可以划规新民市管辖,沈阳市北部新城子区部分乡镇可以划规铁岭市管辖,东部东陵区大部分乡镇可以划规抚顺市管辖。
今后市不再分地级市和县级市,只按城市大小分为大市和小市,大市可以享受正司级待遇,小市和县可以享受副司级待遇,人口在8万以上的街、镇、乡可以享受正处级待遇,人口在8万以下,3万以上的街、镇、乡可以享受副处级待遇,人口在3万以下的街、镇、乡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
这样既不用大规模分省,又达到精简一级政府的目的,推行起来可能会比较容易。
以上可以称为“缩市并县、省县直辖”,以上不必在全国一刀切,可以在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等试点,试点成功后,可以利用5—10年的时间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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