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很多人主张分省,然后省县直辖,说这样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层级。</P>
<P>赞成的人这么多,说明这种方案也许是对的。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缩省、省县直辖也不例外。</P>
<P>缩省,凭空多出来的省部级干部要占用多少行政资源,吃多少财政?且不说因中央协调工作强度加大,而可能出现的中央部委人员数量扩张。省多了,从中央的角度来说,工作效率不是高了,而是低了。</P>
<P>省县直辖,这个我赞成。但基于中国的现实,省县之间保留一个虚设的地级机构也无碍大局,关键是千万不要让这级机构实化,恢复到原来的地区行署,甚至权限比地区行署还要小,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历史上,府就一直存在。民国一刀切撤府存县,可没过多久又设什么道、行政督察区,说明省县之间保留一级机构还是很有必要的。当前的问题是地级市权限太大,而微观管理能力不足,因而对所辖的县市不但没能起到带动作用,反而起了阻碍作用。这也是很多地方市县矛盾的根源,同时也是所辖市、县不愿并入地级市成为区的原因之一。50年代建立起来的老城市,情况还稍微好些;90年代以后,由原地区行署撤地改市而来的地级市,其问题尤为严重。所以,地区这一级是非改不可的,但不宜一刀切地撤掉。毕竟很多地区已经形成了共同的文化圈、经济圈,有些中心城市的地位已得以确立。说白了,就算所有市、县全部平级,省里也不可能均匀用力,还是会有轻重。</P>
<P>因此,我们可以换个思路看待行政体制改革。</P>
<P>本人的主张是:合省、并市、稳县、撤乡。</P>
<P>合省。目前全国有30多个省级行政区,外加享受省级待遇的新兵团,这是一个待遇高而实际工作量小的层级。其实,大家仔细想一想:省里有没有自己单独的管辖区?没有。省这一级完全就是个上传下达机构,根本要不了多少人。这是虚化的一级,因而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数量。但是,省是区划的基础,没有这一级,行政区划的层级划分就进行不下去,更不用说各省已形成了具有向心力的文化。所以,省是要设的,但数量不宜过多。按中国目前的现状,有上十个就绰绰有余。</P>
<P>合省的具体方案:
1、东三省合并为一个省,省会可选地理中心长春,也可选经济中心沈阳,还可另择新址(即不是原省会城市的地方,下同)。因为省本来就是上传下达的机构,不一定非要与经济中心重合,也不一定非得是大城市(下同)。
本区域合省优势:口音、习俗相近,历史上一直是同一行政区域,资源丰富,工业、交通发达,也有利于中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
2、黄河流域华北地区设一个省。范围涵盖原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五省,外加北京和天津,既可以北京为省会,也可另择新址。
本区域合省优势:属同一流域,中国文明的源头,文化相近。
3、华中地区设一省。范围涵盖湖北、湖南、江西。如不择新址,则以武汉为省会。
本区域合省优势:历史上湖南、湖北即为一体,江西貌似文化不融,但地理环境相通,且此区域合作较多,互补性强。
4、两广及福建、海南以及将来收回的台湾合设一省。以广州或香港为省会,或另择新址。
本区域合省优势:历史上同为蛮夷之地,都是沿海地区,有海洋开发的“共同语言”,中国侨乡。
5、江苏、安徽、浙江合并为一省,省会上海,或另择新址。
本区域合省优势:历史上江苏、安徽同属一省,而江苏、浙江联系也极为紧密,号称吴越。经济互补性强,可以长三角带动暂时落后的皖江开发。
6、西南三省合并为一省。以重庆为省会,或另择新址。
本区域合省优势:口音、习俗相近,自然形成同一经济共同体。
7、甘肃、宁夏合并为一省。以兰州为省会。宁夏本来就是从甘肃分离出来的。
8、新疆、内蒙古因民族自制原因维持现状不变。
9、青海与西藏合并为青海藏族自治区,首府格尔木(地理中心)。这样便于保护青藏高原整体生态环境。</P>
<P>并市。目前全国有300多个地级市,这是群众改革呼声最强烈的单位,所以非改不可。通过合并,最终形成100个左右的地级市,但这些地级市与以往的地级市并非一个概念。新地级市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它对市辖区区域只管理;另一方面,对县及县级市(最好全部统一为县)不具有管辖实权,相当于原来的地区行署,而且权限比行署还小。落实权限小的办法就是:其管理机构不搞上下对口,以几个办公室统管多个局委的职能,且主要任务仅为汇总。</P>
<P>稳县。县的建制自从秦汉以来,基本上比较稳定,以形成了固化的文化心理,因此此级不宜变动。况且省、市两级都是上传下达机构(但市对市辖区是实际管理),必然要一个实际执行的基层机构。因此县要稳定。原县级市可恢复为县,这没有什么丢人的,发承继了历史传统。县志也就不必改名叫市志之类。</P>
<P>撤乡。中国历史上一直有皇权不下县的传统,事实上证明皇权不下县,县以下也没有出大的乱子。现在的管理方式比封建时代更科学,交通、通讯又这么发达,在县以下就更没必要设行政机构了。现在虽然都在大量合并乡镇,但治标不治本,群众负担仍然很重。从乡镇公务员来讲,他们整天想着升官、进城,哪里会把事当事?既然不干事,莫如直接撤掉。从群众而言,少供养大批干部,负担真正减轻。所以,乡镇一级机构全部撤消,四大家一个不留。让群众自治。其实现在本来就在实行村级自治,只不过将村级自治的范围扩大了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比较大一些的城镇(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可以在县以下设立派出机构进行管理。现在的县级市本来就有街道办事处,就由街道办事处承担大型城镇的管理职责。</P>
<P>如此一来,省级行政单位(虚化)约10个,地级单位(半虚半实)约100个,县级单位(实化)约2500个,乡级不存在了,官员数量大为减少,吃饭财政的现象将从根本上得以控制。而管理效率呢,更不用说。从中央到地方,都好管理了。因为中央只管10个省,其协调难度比30个省小多了。依此类推。当然,所有的压力都在县这一级,但县本来就是要承担这样的压力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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