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9楼桔梗琉璃于2009-10-05 23:19发表的 :
南朝诸王受封后一般并不“之国”,亦不在其受封之国持有行政权,只是按月依照其食邑或食实封数领取利钱,即“仅食其禄”的“分红制”。
“食邑二千户”,只表示时为湘东王的梁元帝可以从湘东国的税收中拿到相当于二千户的“禄”,而并不代表他实际上在湘东国统治着两千户居民。
湘东国的一切具体行政事务,由湘东国内史全权负责。而湘东国内史也是朝廷命官而非湘东王的私臣。
张僧繇所任的王国侍郎则是纯粹的王府官,只在王府内工作,同样不负责封国的行政事务。
也就是说,南朝王侯的封国,只是一个通名与郡、县略有不同的普通行政区而已。
所以,“封国”本身实际上并不赋予受封者任何政治优势。这些皇族子弟在各州郡担任的实际军政要职(有的皇子往往持节假钺都督数个大州,已然成为封疆大吏)才是他们延续梁祚真正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