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初,由王震、张仲翰将军亲自选址,组织完成了石河子、北屯、阿拉尔、五家渠的城镇规划,对确定城镇规模和城镇开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石河子市总体规划,至今仍对石河子的城市规划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自1999年以来.石河子和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等新建市及北屯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大力开展市政道路、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开工建设14个项目;总投资9.98亿元,其中国债资金5.66亿元。
石河子市区面积25平方千米,人口 30万人、近年来,获得4次“全国绿化先进城市”称号,两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称号,并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规划先进城市”称号。2000年,获联合国“国家迪拜人类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和首届“中国人居环境奖’,2002年3月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
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设市。北屯设市工作也在加快进行。
阿拉尔市市域为“十团二处一校一乡”,面积为4062.5平方千米,规划控制区范围879.64平方米。 五家渠市市域面积710平方千米,人口近10万人。
图木舒克市市域面积为1900平方千米,总人口11.35万人。
奎屯市成立农7师“天北新区”,面积60平方千米,由农7师行使有关政府职能,全权负责开发建设和管理。
哈密地区也在哈密市城东划定5.25平方千米范围,成立农13师东城开发区,由兵团农13师开发建设。
通过“危房改造”“金边工程”和重点小城镇建设,使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住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特别是近两年,组织技术力量,高起点、高标准地对“十五”时期重点发展的38个小城镇和部分边境团场讲行了规划修编。小城镇已从过去的单纯行政指挥机关和后勤给养中心,发展成为以乡镇企业和市场贸易流通体系为主、农工商结合的小城镇。这些城乡结合的垦区小城镇已成为城市与广大农场、连队联系的桥梁。
兵团城镇体系规划预计截至2010年,兵团城镇体系将达到1:4:25:90:59。设市城市达到5(其中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4个)。垦区中心镇25个,一般镇90个,团场小集镇59个, 城镇化水平达到41.95%;辖区人口达到276万人.镇区人口达到115.8万人。到2020年,以石河子市为重点的中心城市发展初见成效,人口规模达到5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75%。图木舒克、阿拉尔、北屯、五家渠4个小城市得到快速发展,其中阿拉尔市将成为带动兵团南疆各师城镇发展的副中心城市,每个城市人口规模将在10万至2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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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
第二十条 近期,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8个,小城市17个,小城镇200个左右(见表4-1)。
表4-1 自治区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城镇非农业人口) 2005年
等级序列 人口规模(万人)城镇数(个) 城镇名称
一级 大于100 1 乌鲁木齐
二级 50—100 0
三级 20—50 8 石河子、克拉玛依、伊宁、喀什、阿克苏、哈密、昌吉、库尔勒
四级 10—20 5 和田、奎屯、米泉、库车、莎车
五级 5—10 18 阿勒泰、博乐、吐鲁番、阜康、新源、乌苏、塔城、叶城、呼图壁、阿图什、鄯善、北屯、五家渠、芳草湖、图木苏克、阿拉尔、霍尔果斯、阿拉山口
六级 2—5 17 奇台、额敏、麦盖提、玛纳斯、水定、巴楚、特克斯、拜城、沙雅、尼勒克、英吉沙、阿瓦提、吉里于孜、疏勒、吉木萨尔、乌什、巩留
七级 小于2 181 略
中期,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8个,小城市20个,小城镇230个左右,设市城市达30个以上。
远期,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或城市区域)3个,中等城市6个,小城市30个,小城镇270个左右,设市城市达40个左右(见表4-2)。
表4-1 自治区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城镇非农业人口) 2020年
等级序列 人口规模(万人)城镇数(个) 城镇名称
一级 大于100 1 乌鲁木齐
二级 50—100 3 库尔勒、奎-独-乌(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石河子
三级 20—50 6 克拉玛依、伊宁、阿克苏、哈密、喀什、昌吉
四级 10—20 9 阿勒泰、和田、博乐、库车、阜康、吐鲁番、鄯善、莎车、塔城
五级 5—10 13 新源、叶城、呼图壁、阿图什、奇台、额敏、北屯、五家渠、芳草湖、图木舒克、阿拉尔、霍尔果斯、阿拉山口
六级 2—5 25 麦盖提、玛纳斯、水定、巴楚、特克斯、拜城、沙雅、尼勒克、英吉沙、阿瓦提、吉里于孜、疏勒、吉木萨尔、乌什、巩留、巴仁、布尔津、疏附、昭苏、库额尔齐斯、托里、托克逊、木垒、察布查尔、喀拉喀什
七级 小于2 247 略
第二十一条 加快撤县设市的步伐,近期增设北屯、鄯善、玛纳斯、沙湾、库车、新源等县级市,中远期增设呼图壁、奇台、莎车、轮台、叶城、巴楚、若羌、且末、布尔津、墨玉等县级市。芳草湖、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应争取尽快设市。
第二节 城镇体系空间组合
第二十二条 逐步形成“一圈、三带”的空间组合模式,即乌鲁木齐都市圈,北疆、南疆铁路沿线和沿边境城镇发展带。在目前沿塔里木和准葛尔两大盆地环状城镇体系空间格局的基础上,最终实现网络化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第二十三条 优先建设乌鲁木齐都市圈
乌鲁木齐都市圈的核心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及其临近的昌吉市、
五家渠市、米泉市和阜康市等。
乌鲁木齐都市圈发展方向是:以中心城市和周围城镇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合理分工为前提,强化中心城市商贸、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功能,生产中心功能通过发达便捷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联系,疏散到外围城镇。
第二十四条 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北疆铁路沿线城镇发展带
北疆铁路沿线城镇发展带包括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米泉、阜康、五家渠、玛纳斯、呼图壁、乌苏、沙湾、精河、奎屯、博乐、伊宁、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市、县、边境口岸和沿线兵团部分团场。
以天山北坡城镇密集地带的优先发展为基础,该区域逐步实现科技、经济、生态、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成为特色优势资源转化增值和与东部、中亚合作的示范基地,以及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多功能、现代化、外向型的城市经济区域,以此带动和辐射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到2005年和2020年,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50%和65%。
第二十五条 实施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点的点轴开发,培育南疆铁路沿线城镇发展带
第三节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城镇体系形成以下主要职能类型的城市:
跨省域中心城市: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信息中心,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未来现代化国际商贸城市。
区域性中心城市:库尔勒、克拉玛依、石河子、奎-独-乌区域、伊宁、喀什、阿克苏、哈密。通过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功能,增强实力,发挥区域性经济中心作用。
地区中心城市:昌吉、塔城、阿勒泰、博乐、吐鲁番、和田、阿图什等。通过特色产业开拓,体现城市特色,壮大自身的综合实力,促进地区范围内的城镇化进程。
市、县域中心城镇和具有特殊职能的小城镇:包括市、县域中心城市、垦区中心城镇、工矿、交通、旅游城镇、口岸城镇等,如乌苏、阜康、米泉、五家渠、图木舒克、阿拉尔、北屯、阿拉山口、霍尔果斯、三道岭、大河沿等,以生态建设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特色产业经济。
一般建制镇、农牧团场和集镇:深化农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第二十八条 主要城市职能定位
乌鲁木齐市:发展商贸业、金融保险业、信息咨询业、科学研究
与技术服务业、国际旅游业,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带动自治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逐步建成现代化国际商贸城市。2010年城镇人口规模宜按220万人规划,2020年宜按250万人规划。
库尔勒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首府,以石油化工、旅游为主的园林城市,南疆重要的中心城市。2010年城镇人口规模宜按35万人规划,2020年宜按50万人规划。
南疆铁路沿线城镇发展带包括哈密、吐鲁番、巴音郭愣、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等地州所属城镇和兵团部分团场。
强化哈密、吐鲁番、库尔勒、阿克苏、喀什等中心城市的作用,以南疆铁路、314国道为发展轴,带动沿线城镇发展。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六条 依托边境口岸、边境城镇和兵团边境团场,形成沿边城镇开放带
自治区沿边城镇开放地带划分为四大区。遵循“突出重点、纵深配置、协调发展”原则,在自治区城镇体系大背景下,把边境口岸、边境城镇、腹地城镇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以发展外向型城镇经济为目标的有机整体统一规划。选择沿边的14个开放口岸中条件较好的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巴克图岸、都拉塔、吉木乃五个口岸重点建设,同时通过重点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区、跨国经济合作区及保税区的建设,形成重点突破,以局部带动整体;另一方面,依托后方大中城市,形成以口岸、经济合作区为触角,以边境城市、骨干城市为节点,以乌鲁木齐为核心的外向型经济
发展的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