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西欧
第一章(一)、 国家:英国(United Kingdom)
其他政区数量及通名:4构成国(Constituent Country/Home Nation/Constituent Part):英国的一级区划没有正式通名,对它们的称呼也五花八国,这里采用比较常用的通名。4个构成国的下级政区也各不相同
构成国:英格兰(England):大区(Region),一度为准级政区,共9个。1994年成立,为分理区;2000年大伦敦成为实级,2004年其他8个大区强化为准级政区,2012年8个大区虚化
其他政区数量及通名:27非都会郡(Non-metropolitan County):辖非都市区(Non-metropolitan District),部分区拥有市的地位。其中1个非都会郡仅仅名为名义保留
55单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y):为单级行政区
1市政局(Council):为单级行政区
直辖市、类直辖市、都会型政区列表:1行政区(Administrative Area):行政区并非建制名,而是俗称的一种
大伦敦(Greater London):首都。辖伦敦市/伦敦城(City of London/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和32个伦敦区(London Borough)。其中伦敦市拥有市(City)的地位,以及一些政治特权;其中威斯特敏斯拥有市的地位,也是英国王宫和政府所在地;其中3个区拥有皇家区(Royal Borough)的地位。
在统计上,往往将伦敦市和伦敦区视同为市辖区
6都会郡(Metropolitan County):辖都会区(Metropolitan Borough),部分区拥有市的地位。都会郡均已虚化,但仍是教育分区
大曼彻斯特(Greater Manchester):辖10个都会区,其中2个拥有市的地位
默西塞德(Merseyside):辖5个都会区,其中1个拥有市的地位
南约克 (South Yorkshire):辖4个都会区,其中1个拥有市的地位
西米德兰兹(West Midlands):辖7个都会区,其中3个拥有市的地位
西约克(West Yorkshire):辖5个都会区,其中3个拥有市的地位
泰恩-威尔(Tyne and Wear):辖5个都会区,其中2个拥有市的地位
10联合政府(Combined Authority):联合政府是英格兰一种新型准政区,由多个政区组成(包括全部都会郡区域)拥有部分行政职能
大曼彻斯特(Greater Manchester):与大曼彻斯特都会郡辖区相同
利物浦市地区(Liverpool City Region):包括默西塞德都会郡、哈尔顿单一管理区
设菲尔德市地区(Sheffield City Region):与南约克都会郡辖区相同
西米德兰兹(West Midlands):与西米德兰兹都会郡辖区相同
西约克(West Yorkshire):与西约克都会郡辖区相同,现未设立行政长官
北泰恩(North of Tyne):包括泰恩-威尔都会郡中的泰恩河畔纽卡斯尔、北泰恩赛德2区、诺森伯兰单一管理区
东北(North East):包括泰恩-威尔都会郡中的盖茨黑德、南泰恩赛德、桑德兰3区、达勒姆单一管理区,现未设立行政长官
剑桥和彼得伯勒(Cambridgeshire and Peterborough):包括东剑桥郡(全部1市4区)、彼得伯勒单一管理区
蒂斯河谷(Tees Valley):包括达灵顿、哈特尔浦、米德尔斯堡、里德卡和克里夫兰、蒂斯河畔斯托克5单一管理区
西英格兰(West of England):包括巴思-东北萨默塞特、布里斯托尔市、南格洛斯特3单一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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