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
调整南京市溧水区和高淳区部分
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5〕6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
溧水区和高淳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溧水区永阳等四个镇分别设立
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宁政发〔2015〕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以原永阳镇行政区域设立溧水区永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秦淮路34号。
二、同意撤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以原柘塘镇行政区域设立溧水区柘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团山西路8号。
三、同意撤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以原淳溪镇行政区域设立高淳区淳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北岭路219号。
四、同意撤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以原古柏镇行政区域设立高淳区古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韩村集镇。
行政区划调整后,溧水区永阳街道办事处面积144平方公里,人口14.1万人,管理19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溧水区柘塘街道办事处面积107平方公里,人口5.39万人,管理14个居委会;高淳区淳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82.6平方公里,人口11.5万人,管理23个居委会、6个村委会;高淳区古柏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52.62平方公里,人口3.9万人,管理10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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