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A还没理解我的意思
1、表面看起来杭州郡下辖有19个区,但我这个区和现在的县级市辖区不同,现在的县级市辖区是一级实体政府,四套班子齐全,我的区是指市政府下辖的13个区和郡政府派出的6个代管郊区乡镇的区,是一级需设机构,分别管辖社区和郊区乡镇,等于将现在8个实体的县级市辖区、以及现在虚设的68个街道、29个实体镇,整合成4个实体的市、13+6=19个同样虚设的区、33个实体乡镇,至于6个郊区,本来就存在各种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区、科技园区,仅仅正名而已,这样,不单减少了行政层级,且没有增加官员,而是大量减少数量庞大、级别低、管理低效、机构臃肿的底层行政人员,保留能力出众、思想超前、合格精干的公务员队伍,提升级别,提供现代化的政府服务
2、县级政府对应的几个等级并不是行政层级,行政层级都是二级地方政府,不同的仅仅是官员的等级,比如115万人口的诸暨和56万人口的兰溪,都是县级,但诸暨县长是副地级官员,而兰溪县长却是县级官员,区别仅此而已,关键在于县下辖的三级地方政府的官员级别,下辖最高的仅仅是中心镇,那县长只要是县级官员就够了,若下辖最高的已经是副地级市了,那县长就得是地级官员了,所以政府层级是固定的,不固定的仅仅是官员级别,而官员级别是由城镇聚集区人口数量决定的,人口聚集程度往往也决定了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越高,官员的能力要求也越高,官员的等级也越高,但与政府层级无关
3、这只是我的初步设想,肯定有不妥的地方,甚至有错误,毕竟我手头没那么多数据,特别是六普人口的分乡镇数据,虽然统计口径也不适合我的划分原则
4、我的主体思想还是三级实体地方政府,省-县-乡,省:按不同类别分为一般省;都市省;自治省,县:按不同类别分为一般县;郡(城镇聚集区);自治县(民族自治区),乡:按不同类别分为一般乡;市、镇(城镇聚集区);自制乡(民族自治区),其余的都是虚设的派出机构,如某某办公室,体现出来的仅仅是该办公室一把手的官员级别
5、同级政府的机构设置相同,不同的仅仅是该级政府官员的等级和数量,PAPA可能觉得我的设置里同级政府的官员级别多,对应的官员数量就多,其实不会的,现在浙江省有2个副省级市,9个地级市,21个县级市,35个县,34个市辖区,共有100多个二级实体地方政府,而按我的区划设置,虽然未完成方案,但整合后浙江省在50~60个左右的县(官员不同等级,但均为二级实体地方政府)+若干县辖市及中心镇(官员不同等级,但均为三级实体地方政府),其他普通乡镇(均为三级实体地方政府)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官员数量只会减少不会增加,最直观的有2方面,1,、在城镇聚集区,地级市改为了县,对应数量较多的县级市辖区改为了少量市,原先大量的下辖街道整合成少量的区(虚设,代管自治社区),2、在非城镇聚集区,原先县城数量较多的下辖街道改成少量的小城市或中心镇,直管社区,会直接减少县所辖的乡镇数量,可以将部分小县适当合并成大县,所以不管是哪方面,就算按现在的政府机构官员配置情况不变,因减少了低层次的街道一级数量,官员数量也会减少。这样一来,浙江省可以减少几百个街道,减少几十个实体县级市辖区,减少部分县,增加的仅仅是几十个县辖市和中心镇,既减少行政层级和数量,减少了大量低层次官员,也适合城镇化发展需要
6、按我的区划设置,层次较高的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并没有大面积实质性调整,仅仅统一称呼为县,少量的副省级市称呼为郡,并不会造成稳定性问题,大面积的区划调整是大量的街道及少部分小县,以及市辖区,区划调整可以从低层次开始,在城镇聚集区,取消现在的县级市辖区这级实体政府,再整合大量的街道设立少量的非实体的市辖区,按30万左右人口控制,代管社区。在非城镇聚集区,取消县政府派出的大量街道,整合成少量小城市或中心镇,减少下辖乡镇数量后就有条件合并小县,以减少县的数量。所以大面积的区划调整都在底层,不会造成社会混乱不稳定
7、不管是省县直辖也好,包括各种区划调整观点,最终出发点就是3个,1、减少行政等级和数量,2、寻找适合城镇化发展的区划模式,3、减少区划调整的社会成本,保持社会稳定,所以我觉得我的方案虽然看起来杂乱,其实操作起来并不复杂,可以一步步展开,配套以其他改革政策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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