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前锋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撤前锋镇等
时间:2015-07-25 10:37 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综合
前锋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前府〔2014〕147号)收悉。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前锋镇,设立大佛寺街道办事处,以原前锋镇的行政区域为大佛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大佛寺街道办事处驻广前大道42号;
同意撤销虎城乡,设立虎城镇,以原虎城乡的行政区域为虎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百佛街1号;
同意撤销龙滩乡,设立龙滩镇,以原龙滩乡的行政区域为龙滩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龙欣街99号。
你区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扎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