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虎
:城市的公平发展权是西方后城市化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大、小城市间在客观上难以完全平等,行政要素、资源要素、经济要素、人口要素,大城市都占有先天的优势。但90年代后越来越严重的大城市病让西方人逐渐认识到城市并非越大越好。由经济发展自然形成的都市群、城市带间, ..
(2013-11-14 10:12)
这实际上就是中国的不正常之处。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上。政府应该做的是私人和商业机构不能够做或者不想做的事。而不是去和他们搞竞争。也办盈利机构。这样就没有公平可言。因为政府本来就有行政权力的优势。而中国本身司法不独立。更是没有地方去申诉。
事实上大城市和小城市不可能完全平等。本来就有地理上的不平等。在中国更是有政策上的不平等。以加拿大为例。魁北克省的行政区划分为几百个自治的市,村。这个市,村政府是由选举产生市,村长。有收房产税和公共停车位费的权力。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只有联邦和省有收商品和服务税和所得税的权力)。魁北克省有17个地区。这个地区基本上是省的行政服务机构的分支。没有财权。由省财政负担。不是一级政府。其次是县:县政府是由各个市村长组成的委员会。协调本县内的各个市村之间和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所以有几百万人口的蒙特利尔和几百人的小村都是自治机构。在行政上没有级别的差异。当然蒙特利尔本身就是一个县和市合一的单位。省对关系全省的事务基本上根据人口来分配资源。因为省议会也是根据人口来分配名额。所以人口多的地区肯定会占优势。
地方自治的好处是地方可以根据需要了设置服务机构,人口少的村可能就只有一个村长,一个秘书。警察是由省来承担的。而人口多的就可以有庞大的机构。而中国根据等级来分配。所以会出现像义务这样的编制不够用。而中央政府为了不出现财政开支过大而不鼓励设置更多的地方政府(如区县等必要的区划)造成中国现在这种变态的大城区,以及等级过多,每个等级管理的单位少的情况。如果中国也搞地方自治。就可能缩减中间层次的政府机构规模。中央财政只负责教育,治安等支出。(中国的农村教育在近几年才由中央,省县政府财政负担,以前是由乡镇政府负担,非常不公平)。地方政府机构由人口而不是行政级别来决定编制。这样才会比较合理。当然地方政府要由公民选举来决定才有可能不滥用财政权,提高税收来弥补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