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构想的来源来自于社区的扩大。
1.社区
规模的问题
经过本人的考察,现在
城市化地区以6班制小学为主,在此基础上,小学的学区范围可以达到6*50*80=2.4万人。当然农村地区规模会小一些,荒凉地区几十人也有可能。但是无论如何如果以此作为基本的社区单位的话,
社区的平均规模会达到现在的4倍以上,依次类推,4个县将合并成一个县。这个时候地县两级显然可以合并为一级,实现三级制。2.三级制下推荐的通名
以市为低级城市化组织的通名,郡为高级城市化组织的通名,以区为高级城市化内部分区,街道为低级城市化内部分区,新的
区划模式如下:
郡-区-街-社区
郡-区-市-社区
郡-区-镇-社区
郡-区-乡-社区
省-郡-街-社区
省-郡-市-街-社区
省-郡-市-社区
省-郡-镇-社区
省-郡-乡-社区
省-县-市-社区
省-县-镇-社区
省-县-乡-社区
所有
政区以所辖范围内最大的城市化聚落为
行政中心,无中心城市的称为乡,存在城市但是城市低于10万人的为镇,城市大于10万人的为市,城市大于50万人的为郡,特别重要的规模特别大的郡由中央直辖。郡连同其都会区和毗邻区域构成一个行政单位,仍然称为郡。其余的市镇乡组合构成一个行政单位称为县。国家直辖的郡下相当于郡县的单位统称为区。郡的城市部分,郡内特别大的市分为街道。
3.郡县的规模
郡县按照
人口密度和面积进行组织。以50公里半径为基准,2倍等比数列,
人口密度>=20人/平方公里的,面积按照0.6万和1.2万平方公里设置
人口密度>=10人/平方公里,<20人/平方公里的,按照2.4万和4.8万平方公里设置
人口密度<10人/平方公里的按照9.6万和19.2万平方公里设置,原则上面积不超过22万平方公里
4.过渡期
方案没有过渡期方案的一定不是好方案,因为各地进度不一,过渡期可能要持续比较长的时间。
第一步,根据郡县规模科学论证,设定好省的分郡县方案
第二步,所有区、县、县级市全部改为
管理区退出行政序列,相当于县的区、县、县级市的县城合并重组为新的市镇乡,原则上能改市的就改市,市必须分区的所分区全部改为街道。其余区县市所辖的乡镇街道全部(名义上)由郡县直接管理。
第三步,进一步合并社区乡镇,撤销管理区,实现郡县管市镇乡的区划体制。因为明确是按照小学学区建设社区的,建不起小学的村、社自然得服从安排和其他村、社合并
5.和现在
行政区划相比的优势
地县两级:
采用新的区划体制后,预测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级别的行政区将会有所增长,估计增加量在1/3-1/2左右,东部地区增量少,西部地区增量多。
采用新的区划体制后,县区一级政府基本上取消,这一级的政府雇员远超过地级市增加带来的雇员数量。从地县两级来看,这两级政府的雇员数量预计下降一半有余。
乡镇街级:
乡镇街普遍三合一和四合一,少部分地区甚至五合一,整体平均四合一,随着乡镇街的扩大,街道也逐步实体化,整体而言乡镇的雇员相当于原来的两倍,两项抵扣。乡镇街的政府雇员预计下降一半有余。因为乡镇雇员的扩大,乡镇政府的工作更加专业化。
社区:
社区以学校为纽带,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整体,社区的权力机构也做相应的改革,分为三大主要机构:党委负责上级政策的通达,相当于政府权力的代表;社区委相当于人大,管理地方决策事宜;社区中心相当于企业,负责社区事务的执行事宜,一般由专业的企业派遣员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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