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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区划体系投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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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5-08-10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设置选项的时候,也考虑过“几级自治、几级管理”这类说法。
不过,仔细研究之后发现 省级主导派和地级主导派这两个几乎水火不容的,都是两级自治三级或四级管理,没分别了。
省级主导派(省直辖县市),省县二级自治,省县之间有地区,县下有街镇
....... (2015-08-10 09:37) 


省级主导派(省直辖县市),省县二级自治,省县之间有地区,县下有街镇

请别误解:我的省县派无地区。我的东部小省1管30,原地级市管地区的人员裁的干干净净。
只剩下在报天气时的X西南,X西北的地理区。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5-08-10
回 zhuhou 的帖子
zhuhou:省级主导派(省直辖县市),省县二级自治,省县之间有地区,县下有街镇
请别误解:我的省县派无地区。我的东部小省1管30,原地级市管地区的人员裁的干干净净。
....... (2015-08-10 10:11) 

是不是全国都没有地区?

另外我说的是,二者都是两级自治三级或四级管理。
没有地区就是两级自治三级管理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5-08-10
回 zhuhou 的帖子
zhuhou:省级主导派(省直辖县市),省县二级自治,省县之间有地区,县下有街镇
请别误解:我的省县派无地区。我的东部小省1管30,原地级市管地区的人员裁的干干净净。只剩下在报天气时的X西南,X西北的地理区。 (2015-08-10 10:11) 
管理幅度在15~35之间,最好设置联席会议作为临时协调机构,就像现在契丹国省之间的六大区一样。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5-08-10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是不是全国都没有地区?
另外我说的是,二者都是两级自治三级或四级管理。
没有地区就是两级自治三级管理了。 (2015-08-10 10:20) 

为什么要全国一致呢?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5-08-10
现在全国也不一致呀!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5-08-10
回 zhuhou 的帖子
zhuhou:现在全国也不一致呀! (2015-08-10 10:36) 

我说的是,按照keating的分法,省级主导派和地级主导派无法区分。

至于你的省县制如何处理,我不想评论。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5-08-10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我说的是,按照keating的分法,省级主导派和地级主导派无法区分。
至于你的省县制如何处理,我不想评论。 (2015-08-10 10:39) 

不过,仔细研究之后发现 省级主导派和地级主导派这两个几乎水火不容的,都是两级自治三级或四级管理,没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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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妄下结论,要尊重多元意见。我就认为在我有生之年,看不到省一级自治。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5-08-10
回 zhuhou 的帖子
zhuhou:你不要妄下结论,要尊重多元意见。我就认为在我有生之年,看不到省一级自治。 (2015-08-10 10:50) 
省根本就适合充当地方自治体,要么割据乃至独立要么改中央派出。这不是多元意见的问题,而是基于政治经验得出的制度运行方面的可行性问题。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5-08-10
回 zhuhou 的帖子
zhuhou:不过,仔细研究之后发现 省级主导派和地级主导派这两个几乎水火不容的,都是两级自治三级或四级管理,没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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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妄下结论,要尊重多元意见。我就认为在我有生之年,看不到省一级自治。 (2015-08-10 10:50) 

中国省府的自主权比联邦制的联邦主体可大得多。
全国人大授权设区市有立法权,还得省人大批准才行。省际壁垒比人家国际壁垒还猛。

只不过中国人选不了省长罢了。中国其实是中华联合酋长国。

另外,“两级自治三级或四级管理”中的“自治”只不过是个说法。省级主导派和地级主导派都做不到。因此,并没构成分别。
难道说,你是因为省级主导不用自治,而地级主导会自治,而主张省级主导?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5-08-10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中国省府的自主权比联邦制的联邦主体可大得多。
全国人大授权设区市有立法权,还得省人大批准才行。省际壁垒比人家国际壁垒还猛。
只不过中国人选不了省长罢了。中国其实是中华联合酋长国。
....... (2015-08-10 12:00) 

我的规划里无地方自治,不管是省县或省地县。因为我知道TG无此雅量。
等我孙子在规划时,也许会有。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5-08-10
回 zhuhou 的帖子
zhuhou:我的规划里无地方自治,不管是省县或省地县。因为我知道TG无此雅量。等我孙子在规划时,也许会有。 (2015-08-10 12:36) 
你的意淫最好不要建立在契共继续存续的基础之上。在这个前提条件之下,做任何意淫都是没有意义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5-11-28
在大面积人口密度低的区域设州,州内大部分人口聚集区域视情况分设数县,县下设乡镇,镇适域,乡镇充满全县,州内其余人口极少区域和连片无人区域由州直辖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21-06-03
省——府州——市郡县——区市镇乡——里村
省、府、州、县级市、郡、县、区为国家机构,镇级市可以是国家机构也可以是自治机构,乡、镇、里、村为自治机构。
县级市、郡、县的划分标准是域内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绝对数量。县级市需要域内人口超一百万。
区为县级市的下辖机构,为适应大城市市政建设需要,设立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自治机构没有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但有对应级别的党组织领导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21-06-03
中国太大了,省、府、州都是必要的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21-06-03
县下学习香港,只有一级政府,部委办局强大,依然要设立政府合署!民政事务专员!

在中国农村基层不现实,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党委就没法弄,中国是块大于条的。


县委书记大于局长,局长升任县长,县长也可以平调局长,县委组织部直管320个党支部不现实,另外农村治安的话,需要更多警察。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21-06-05
最开始设的海南省就是省县直管模式试点,还不是发展的一塌糊涂,最后还是不得不设立地级市

湖北省的仙桃、天门、潜江的模式现在成了鸡肋,反而还制约了江汉平原;对比随州市和安徽省的亳州设立地级市的时候最终还是放弃搞仙天潜模式;

苏州市当年也搞省县直管,把昆山、常熟等搞试点(电话区号都独立过)没几年还不是最后划回苏州;不然的话,哪有现在这么强的苏州;


省县模式不可取,省--市--县模式是当前最合理平等的模式;
1.省县模式下,例如像人口大省河南等,发展到最后省会可能3000万--4000万人口密集到郑州市都有可能;
2.省县模式下,例如像人口大省河南等,司法案件,一个100万人口的10万案件,县级机关可以消化70%7万件,另外30%3万件上诉,100个县就会有300万件集中到省会消化,觉得省会城市吃得消么,同理的其它领域都出现这种现象会怎样;
3.例如:如四川省130个县,开一个现场会,石渠县去成都都得提前几天做准备,内蒙古、新疆,甘肃呢;
4.各县同权,高铁建设怎么路过都不好决定,全国每个县都争取建高铁,养不养得起;有没有必要建;
5.一时半会想不到
6.一时半会想不到
。。。。。。



[ 此帖被beamlake在2021-06-06 22:4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21-06-07
我最新的想法是,保留省不变,地级市扩大,一个省只保留6-8个地级市,地级市充满全省。县级扩大并适当虚化,一个地级市划分成6-8个区。乡镇街大规模扩大,其下面允许派出少量的办事处(有事则留,事过则撤),乡镇街权利地位适当扩大。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21-06-07
没有看到明显的城乡分治方案。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21-11-05
省县二级的省一定要小,做到省直单位也是县级,否则省直部门厅局级,二级行政单位县级,差距失衡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21-11-05
回 halfshine 的帖子
halfshine:省县二级的省一定要小,做到省直单位也是县级,否则省直部门厅局级,二级行政单位县级,差距失衡 (2021-11-05 00:15) 

海南省其实应该比照天津市,所有市县均为正厅级!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22-02-10
小透明来说一下:
相比于“理想的行政级别是怎样的?”这一贴的投票情况,原来被论坛上几乎达为共识的省县镇方案不再占据绝对多数地位,我个人在本次投票中选择了“虚省虚县”这一选项,这是因为一方面国内这十年来很明显出现了严峻的“省城独大”、大规模城市的竞争力越来越强,部分巨型城市交通问题严峻等城市病也显露出来了;另一方面是大量地级市等中等规模城市走向疲软,而县级市和一般的县在马太效应作用下更是并无大用,目前至少我认为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演进,一个普通人口和产业规模、发展路径的地级市都难以发展足够挑起进一步发展中国经济的重任,更不说普通的县级市和一般的县。

我对行政区划改革的信念是让行政区划“为最广大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大城市服务——这十年间,一个省大多数居民点的利益都让位于省会,如果说以前是“市刮县”,那现在则是“省刮一切”,我们的中小城市也许能涌现出更多类似宁德这样的走出一条新路的模范,但目前摆在眼前的更是省会外的塌陷与没落。目前的地级市通常规模适中,既足够让区域内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更高级的城市化,也能有不太少的资源(财力、人力与科教)用于避免产业的低水平竞争和资源的低级别浪费。我个人的审美是欣赏唐宋的州县制度与日本目前的县-市町村制度,再加上对省会独大的厌恶,而希望能最终虚省;与此同时,目前的县、县级市有些规模过大,最多百万级别的人口中最多只有1/4能享受较低水平的城市化、从事着竞争力较低的产业,虽然县是目前看起来最稳定的一级,但层出不穷的黑区已经告诉我们地方政府确实有着在建筑更多县级居民点的意愿。

当然目前的现实是省会和省已经尾大不掉、而县的历史地位看起来还是如此稳固,我结合以下措施来妄想自己的行政区划改造方案——可能需要20-50年的时间来走完全部路程:
1、进一步明确地级市这种统县辖区的法律地位,鼓励地级市将较近、有明显经济往来的属县设区化;
2、将目前省内有多个中心城市(如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福州-厦门、最次郑州-洛阳)按照地级市的讨论结果进行分省,以培育新的大型城市;
3、根据20-40岁的常住居民数动态调整地级市中各市、区、县、镇乡的编制数量,如果严重超编则予以冻结编制数量,允许财政较为宽裕的地级市在编制上限以外自行增加一定数量的聘用制事业人员,鼓励财政窘迫的地级市以聘用制人员代替编制人员的空缺;
4、将国土规划、用地指标(非常关键)等方面的省级职权下放给地级市,开放一定时间的区改县级市和县级市升省直辖【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重蹈上世纪改市风和设镇风的覆辙】,防止一些距离地级中心市较远的、发展较好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型城市被埋没;
5、废除目前的地级市体系,让非设区的县级市和县必须挑选一个较近的原地级市以归属之,建立一个【中型城市互助体】【大型城市自治体】(通名不建议为市)【巨型城市都会区】,将省内一些可以由地级市处理的职能交由新的自治体以完成,自治体下面的县变为自治体的城镇区和农业区,自治体可以向中央建议区的设置,而每个区之间只能有一个主要的城镇居民点,共享用地指标等对城市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资源,对城市发展无关紧要、不卡脖子的职能仍可留在原省会内;
6、自治体的核心城市应补偿原属县、特别是原属县农村居民被用于中心城市发展的用地指标,鼓励他们进入核心区生活;
7、随着经济、科技的进步,以及适龄人口显而易见的减少,这些自治体的核心城市有些会凋零,有些会迎来新的发展,每10-20年允许区决定自行选择一个临近/较近的自治体准备加入【这也是区几项硕果仅存的特权之一】,当然待加入的自治体也需要予以同意;
8、等到自治体数目趋于稳定,或者到达一个数值附近、不再有很多的中心城市羸弱的自治体后,可以宣布废省,也可以不废,作为仪式性行政区划,在此时省会已经成为一个或有或无的概念。

以上是我的YY,我一家人都离现代的政府体系较远,再加上很困,如果有很明显的谬误,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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