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沿革
一、建制前概览暨地名源流 明嘉靖九年(1530年),自崎碌到外马路老妈宫渐成沙脊,渔民设栅捕鱼,称之为“
沙汕”,属揭阳县。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析揭阳县置澄海县,沙汕属澄海县。万历三年(1575年),韩江口沙脊积聚成片,称为“
沙汕坪”。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为海防计,清筑烟墩,建炮台,为防守营讯,称之为“
沙汕头”。雍正八年(1730年)至乾隆年间,常有商贩运盐销往内地,遂设税站,抽收盐税,曾简称为“
汕头”。渐形成港口,嘉庆十四年(1809),称为“
沙汕头港”。
咸丰十一年(1861年),据中英《天津条约》和《续增条约》,确定为通商口岸,称为“
汕头埠”。
二、建制沿革暨行政机构沿革 民国八年(1919年) ,潮梅镇守使(驻汕头)始筹设汕头市政局。
民国十年(1921年)3月,中华民国军政府广东省公署以汕头埠设汕头市,管辖机构为市政厅(为自治团体,非地方行政实体),颁布《汕头市暂行条例》。
民国十七年(1928年)7月,汕头市政厅改组汕头市政府,呈广东省政府备案;翌年6月,正式组建汕头市政府(注:未经国民政府核准);9月,粤府咨请内政部转呈国民政府,内政部核议后以汕头市是否设市应待修订《市组织法》核定颁布后再行办理;十九年(1930年)9月,粤府据新修《市组织法》,具呈行政院申报汕头设市事宜;10月,国民政府核准析澄海县汕头埠和崎碌等区域置汕头市,隶属于广东省。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日军陷汕头市;7月,设汕头市治安维持会;8月,改设汕头善后委员会;翌年2月,改设伪汕头市政府。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汕头市光复,国民政府接收伪汕头市政府。三十六年(1947年),公布《广东省汕头市政府组织章程》。
1949年10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占据汕头,设汕头军事管制委员会。翌年3月,设立汕头市人民政府。1955年5月,改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设立汕头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注:同时存在人民委员会)。翌年3月,设立汕头市革命委员会(汕头市人民委员会与中共汕头市委合组)。1981年9月,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
三、隶属沿革 民国十年(1921年)7月,汕头市隶属广东省(潮梅善后处)。民国十二年(1923年)5月,改广东省汕头防务督办;明年5月,又改潮梅护军使。
民国十四年(1925年)4月,国民革命军占据汕头,设潮汕善后督办,汕头市隶焉;是年11月,设置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公署;12月,改潮汕善后督办为惠潮梅绥靖委员公署。汕头市隶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善后处,寻改为广东省东江行政委员公署(治汕头市)。
民国十七年(1928年),汕头市隶属广东省东江善后委员公署或分署(治汕头市)。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汕头市隶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公署(初治潮安,是年3月移汕头)。二十三年(1934年)4月,汕头市属东区潮普揭区善后公署(时分东区为三小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0月,汕头市属广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汕头市属广东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汕头市隶属广东省。
1952年,汕头市属广东省粤东
行政区。
1956年11月,汕头市直属广东省管辖。
1958年,汕头市改属汕头专区管辖。
1975年11月,升汕头市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
四、境域沿革 民国十年(1921年)3月,汕头市政区范围,东至金狮喉,西至潮阳之浔洄山(一说西至大井、天港),南至礐石山顶,北至岐山、鮀浦(一说北至夏桂埔、浮陇)。陆地为365华方里(91.25平方公里),海上为327华方里(81.75平方公里)。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汕头市区界线:东至新港海坦,北至华坞,西至浔洄山,南至对海礐石山。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由潮阳县新划出澳头、上人家、苏埃3村,由澄海县新划出陵海、长厦、华坞、浔洄4村归汕头市管辖。划定后的汕头市新界,东至德屿山、新港,南至澳头、上人家,西至浔洄山,北至华坞北侧,全市面积30.5平方公里。
1950年6月,浔洄、澳头2个村划归汕头市管辖。
1951年5月-7月,澄海县下蓬区的金砂村划入汕头市第五区,鮀浦区的岐山新村、大窖村划归汕头市第三区管辖。
1954年5月,汕头市郊浔洄乡划归潮阳县管辖。(原定潮阳县的葛州乡划归汕头市未执行)
1958年3月,潮阳县达濠镇和潮光、广澳、珠园等3乡;澄海县下蓬、鮀浦等2乡划归汕头市。5月,潮阳县河浦乡划归汕头市。
1959年1月,撤销澄海县,并入汕头市。11月,恢复澄海县建制(1960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澄海县原辖区除外砂公社外,全部归返澄海县管辖。
1961年3月,达渔、达农2个公社划归潮阳县,外砂公社划归澄海县。4月,浔洄大队由潮阳县河溪农场划归汕头市郊管辖。
1965年6月,鮀浦公社、下蓬公社、官埭公社3个公社及岐山公社的铁西、月浦、上岐、中岐、下岐5个大队划归澄海县
1974年11月,原属澄海县的下蓬、岐山、鮀浦3个公社,潮阳县的达濠公社划归汕头市郊管辖。
1983年12月,汕头市地市合并,增辖澄海、潮阳、揭西、揭阳、普宁、饶平、惠来、南澳8县;翌年1月,代管潮州市。
1991年12月,析汕头市设立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辖龙湖、金园、升平、达濠4个市辖区和潮阳、澄海、南澳3县。
五、治所沿革 待补
六、汕头市辖县级区划沿革 1983年12月,撤销汕头地区和汕头市,设立新的汕头市(是年7月已执行),汕头市辖澄海、潮阳、揭西、揭阳、普宁、饶平、惠来、南澳8县和直辖区域(原汕头市区域);原汕头地区海丰县、陆丰县划归惠阳地区(是年9月已执行);潮安县并入潮州市。翌年1月,广东省委托汕头市代管潮州市(为行文方便,以下代管县级市均记作“管辖”、“辖”等用语)。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复原汕头市直辖区域设立安平、同平、公园、金砂、达濠、郊区等6个县级建制区,至此,汕头市辖6区8县1市。
1991年9月,安平、同平、公园、金砂、达濠、郊区6个市辖区调整为龙湖、金园、升平、达濠4个市辖区。至此,汕头市辖4区8县1市。
1991年12月,析汕头市设立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辖龙湖、金园、升平、达濠4个市辖区和潮阳、澄海、南澳3县。
1993年4月,撤销潮阳县,设立县级潮阳市。
1994年4月,撤销澄海县,设立县级澄海市。是月,析潮阳市河浦镇设立汕头市河浦区。至此,汕头市辖5区2市1县。
2003年1月,撤销升平区、金园区,设立金平区(治原金园区);撤销河浦区、达濠区,设立濠江区(治原达濠区);撤销县级潮阳市,设立潮阳区(治原潮阳市)、潮南区;撤销县级澄海市,设立澄海区。原澄海市外砂镇、新溪镇,原金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片区域划归龙湖区;原达濠区礐石街道浔洄社区、原龙湖区龙溪路以北区域划归新设立的金平区。原潮阳市文光、城南、金浦、棉北4个街道,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灶浦、金玉、谷饶、贵屿、铜盂等10镇为潮阳区行政区域;原潮阳市峡山、井都、沙陇、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12镇划归潮南区(治峡山镇)。调整后汕头市辖6区1县,是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
注:原金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片区域即东起天山北路,西至华山北路,南起汕头
经济特区北界线,北至科技北三街向南转向科技西路再转向科技北二街;原龙湖区龙溪路以北区域即东起华山北路,西至龙湖沟西侧,南起龙溪路,北至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
七、汕头市(1921-1983)行政区划沿革 民国十年(1921年)3月,汕头市辖六区,安平路与升平路之间地段为第一区;安平路与外马路的南北向地段为第二区;升平路自西而北至民权路之间地段为第三区;东部外马路一带为第四区,水上为第五区,礐石为第六区。
民国十四年(1925年)汕头市区所辖各区有所调整。原第一、二、三、四区不变,崎碌为第五区,礐石为第六区,水上为第七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1月,汕头市所辖区为:
第一区公所,辖安平、升平、永兴、海平、安和、万胜、永和、仁和共8坊;
第二区公所,辖石安、顺安、居安、怡安、德安、镇安、怀安共7坊;
第三区公所,辖同平、五福、镇平、公园、永寿、享祠、通津、商平、同济、金山共10坊;
第四区公所,辖中华、中山、利安、均安、福平、龙红、因时、同益、崇德、光天、明星、定安、新福共13坊;
第五区公所,辖联和、新兴、高华、善庆、联兴、长德、中益、新梅共8坊。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伪汕头市政府分市辖区为为永升、新中、安邦、崎碌、道济五镇。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第一区接辖新划入的浔洄村;第三区接辖溪东至韩江大窖以南地段;第五区接辖韩江东岸的华坞、龙眼、长厦、新湖、炮台、陵海等村,至十一合洲尾止;礐石片为第六区,接辖澳头、苏埃、上人家等村。
1949年10月,汕头市仍辖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六区。
1950年6月,浔洄、澳头2个村划归汕头市管辖。
1951年5月-7月,澄海县下蓬区的金砂村划入汕头市第五区,鮀浦区的岐山新村、大窖村划归汕头市第三区管辖。9月,原第一、二区合并为第一区,原第三区改为第二区,原第四区改为第三区,原第五区改为第四区,原第六区改为第五区。是时汕头市郊管21个村:一区的浔洄村;二区的岐山新村、大窖村、光华埠村、杏花村;四区的金砂村、华坞村、新梅村、陵海村、长厦村、平民新村、新湖村、龙眼村、葱陇村、石炮台村;五区的蜈田村、上人家村、苏安村、礐石村、澳头村、妈屿村。
1952年10月,将原第一、二两区并为第一区,原第三区改为第二区,原第四区改为第三区,原第五区礐石地域与金砂、大窖、华坞等乡设置为第四区。第一区为商业区,辖永泰、吉祥、万安、涂坪等4个派出所,区政府驻至平路23号;第二区为工业区,辖乌桥、福合、天后等3个派出所及光华埠村,区政府驻镇平路89号;第三区为
文化及市民住宅区,辖公园、中马路、崎碌、华坞、新兴等5个派出所,区政府驻太平街9号;第四区为农业区(市郊区),辖礐石派出所及市郊各村(光华埠划入第二区除外),区政府驻新石乡陵海村3巷13号(原市郊农协),原第五区政府驻地改为第四区政府礐石办事处。是年11月,汕头市第三区的岐山新村、大窖村划归汕头市第四区管辖。
1953年1月,将前崎碌派出所所属的四区市郊地界划归华坞派出所管辖,而将前华坞派出所所属的市内三区地界划入崎碌派出所管辖。是年2月,撤销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设立13街道,是为永泰、吉祥、万安、涂坪、乌桥、天后、福合、中马、公园、新兴、崎碌、新澳和礐石同年,原隶属第四区的礐石街道划归第一区。5月,复设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增设水上区。8月,将下蓬、鮀浦区划归汕头市郊。
1954年3月,撤销水上区,所辖居委会分划入第一区、第三区。5月,汕头市郊浔洄乡划归潮阳县管辖。(原定潮阳县的葛州乡划归汕头市未执行)
1955年2月(12月执行),原第一区改称安平区,原第二区改称同平区,原第三区改称公园区;并划设礐石区。12月,同平区所辖的光华埠、厦岭村,公园区所辖的葱陇村、新梅里划归郊区。
【安平区】辖4街道,是为永泰、吉祥、万安、涂坪等街道及西堤水上办事处;
【同平区】辖3街道,是为乌桥、福合、天后等街道;
【公园区】辖4街道,是为公园、中马、崎碌、新兴等街道及韩堤水上办事处;
【郊区】辖9乡4村,是为华坞、新石、长厦、金砂、岐窖、妈屿、澳头、鮀南、浔洄等9个乡和光华埠、厦岭、新梅、葱陇等4个村。
【礐石区】
1956年1月,改公园街道为中山街道。3月,第四区改称市郊区。7月,礐石地区不设立区公所,设立礐石街道,并入安平区。安平区辖5街道。11月,安平区西堤水上办事处并入吉祥街道;公园区韩堤水上办事处并入中山街道。12月,原华坞乡、新石乡、长厦乡、新梅村、葱陇村合并为新石乡(驻陵海村),原金砂乡、岐窖乡、光华埠、厦岭村合并为金砂乡(驻金砂乡),原妈屿乡、澳头乡合并为妈澳乡(驻澳头村)。至是,郊区辖5乡,是为新石、金砂、妈澳、鮀南、浔洄等5个乡。
1958年3月,将澄海县的下蓬、鮀浦2个乡,潮阳县的达濠镇和潮光、广澳、珠园、河浦(后补批)4乡划归汕头市郊区。郊区
管理机构由区公所改为市郊办事处。调整郊区行政区划:撤销新石乡,所辖广兴村并入下蓬乡,余境划入公园区;撤销金砂乡,所辖光华农业社及岐山农业社之厦岭、杏花二村并入同平区,岐山农业社(除厦岭、杏花二村外)及大窖农业社并入鮀浦乡,光华埠并入下蓬乡;撤销妈澳乡,并入达濠镇;撤销潮光乡,并入达濠镇;撤销广澳乡,并入达濠镇;撤销鮀南乡,并入珠园乡;撤销浔洄乡,并入珠园乡。汕头市郊辖达濠镇、河浦乡、珠园乡、鮀浦乡、下蓬乡等1镇4乡。9月,政社合一。安平、同平、公园三区改设为人民公社,所辖街道改为管理区。下蓬乡成立红光公社,鮀浦乡成立红星公社,珠园乡、河浦乡和达濠镇合并成立红旗公社。析陵海、新梅、石炮台、葱陇、新湖等村凑置卫星公社。汕头市郊(办事处)辖红光、红星、红旗3公社。10月,汕头市郊划出的华坞、新梅等村地域及从公园区新兴街道划出部分地域(组建成竟长管理区),组建成立卫星人民公社(市属)。
1959年1月,撤销澄海县,并入汕头市。汕头市郊辖原市郊的红光、红星、红旗3公社和原澄海县的外砂、澄海、苏南、苏隆4公社,计7公社。市郊的管理机构由市郊办事处改为市郊人民公社联社管理委员会,驻澄海公社。3月,红光、红星、红旗分别改称为下蓬公社、鮀浦公社、达濠公社。5月,澄海、苏南、苏隆、达濠四个公社划分为澄海、上华、坝头、苏南、溪南、苏北、隆都、达农、达渔9个人民公社,至此汕头市郊人民公社联社管理委员会辖达濠农业、达濠渔业、下蓬、鮀浦、澄海、上华、苏南、溪南、苏北、隆都、外砂、坝头等12个人民公社。7月(一说10月),撤销汕头市卫星公社,以原卫星公社的华坞大队,公园公社的新石大队,下蓬公社的金砂、南墩、北墩、龙湖、广兴(龙湖及广兴大队不属今金平地域)等7个大队成立金砂公社(俗称蔬菜公社)。8月,设立礐石公社(市属)。11月,恢复澄海县建制(1960年9月批复),澄海、苏南、苏北、隆都、上华、溪南、坝头等7个公社划归澄海县;市辖金砂、礐石2个公社划归市郊管辖。市郊的管理机构由市郊人民公社联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市郊办事处,驻汕头市华坞路尾。至此,市郊管辖外砂、下蓬、鮀浦、金砂、礐石、达农、达渔等7个公社。
1960年4月,礐石公社划归市直接领导。至此市郊辖6公社。5月,外砂公社蓬中大队划归安平公社领导;金砂公社并入公园公社,作为公园公社的分社。鮀浦公社的新乡、大窖、下岐、中岐4个大队划归同平公社。11月,金砂公社划归汕头市直辖,并增设金砂、华坞两个管理区,下辖7个居委会,管辖公社的非农业人员。12月,同平公社的新乡、大窖、下岐、中岐4个大队又划归市郊鮀浦公社,安平公社的蓬中大队又划归市郊外砂公社。
1961年3月,达渔、达农2个公社划归潮阳县,外砂公社划归澄海县。析下蓬公社设立官埭公社,析鮀浦公社设立岐山公社。金砂公社划归汕头市郊管理。4月,浔洄大队由潮阳县河溪农场划归汕头市郊管辖。原属汕头市财贸农场的林厝寮村划归市郊岐山公社,成立为林厝寮大队。5月,礐石公社划归市郊管辖。至此,市郊辖6公社,是为下蓬、鮀浦、金砂、官埭、岐山、礐石等。
1962年1月,汕头市安平公社、同平公社、公园公社恢复区建制,复称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
1963年1月,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所辖各管理区复称街道,各街道仍设办事处。其时安平区辖万安、永泰、涂坪、吉祥4个街道,同平区辖福合、天后、乌桥3个街道,公园区辖中马、中山、新崎、竟长4个街道。3月,新崎、竟长2个街道调整后改称为崎碌街道、新兴街道。
1964年8月,市郊金砂公社的华坞街道炽昌、汕樟、华坞、新石、新梅等5个社区划归公园区管辖,新石大队(辖华坞、新梅、新石、新湖、平原、长厦、龙眼7个村)仍属金砂公社管辖。
1965年6月,鮀浦公社、下蓬公社、官埭公社3个公社及岐山公社的铁西、月浦、上岐、中岐、下岐5个大队划归澄海县,岐山公社新乡、大窖2个大队仍属汕头市郊。同时撤销市郊办事处,市郊管辖机构改为汕头市农业办公室(生产和政治思想工作归口市农业办公室管辖,其他业务分别由市各对口的业务主管部门直接领导)。11月,撤销汕头市农业办公室,并将其所辖的原金砂公社、礐石公社合并,重新设立汕头市郊区,撤销金砂、礐石2个公社建制。1966年2月,正式成立汕头市郊区人民委员会和汕头市郊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其职权与市内各区平行。郊区辖金砂、南墩、北墩、新石、龙眼、葱陇、新乡、大窖、石炮台、妈屿、红光、红旗、红星、磊口、棉花、松仔山、澳头、浔洄18个大队和金砂、礐石2个街道。
1966年8月,同平区改称红阳区。
1967年1月(一说3月),安平区改称红旗区,公园区改称红卫区。
1968年5月,红旗区分万安街道为向阳街道、向东街道、卫东街道,分吉祥街道为前锋街道、前进街道、前卫街道,分涂坪街道为东方红街道、东风街道、跃进街道,分永泰街道为永胜街道、永红街道、永新街道。10月,红阳区分福合街道为向红街道、向新街道、向阳街道、向群街道,分天后街道为庆新街道、更新街道、伟新街道、建新街道,分乌桥街道为红东街道、红心街道、红胜街道、红群街道、红建街道;红卫区分中马街道为红忠街道、红星街道、红光街道,分中山街道为红武街道、忠红街道、文胜街道,分新兴街道为立新街道、立公街道、树忠街道,分崎碌街道为卫东街道、向阳街道、忠东街道;分华坞街道为向红街道、卫红街道、新红街道。
1970年7月,郊区金砂街道归红卫区管辖;8月,郊区礐石街道归红旗区管辖,龙眼大队拆分为龙眼、龙湖、广兴3个大队;红旗区向阳、向东、卫东3个街道合并为向阳街道。
1971年9月,红旗区东方红、东风、跃进3个街道合并为东风街道,永胜、永红、永新3个街道合并为永红街道。
1972年8月,红旗区前锋、前进、前卫3个街道合并为前锋街道。至是,红旗区辖4街道,是为向阳、东风、永红、前锋等街道。12月,郊区新石大队拆分为长厦大队(长厦村)和新石大队(华坞、新梅、平原、新湖、陵海、石炮台等6个村)。
1973年6月,红阳区原13个街道合并为7个街道:更新、庆新2个街道合并为五星街道;伟新、建新2个街道合并为杉排街道;向红、向群2个街道合并为镇平街道;向新、向阳2个街道合并为国平街道;红心、向群2个街道合并为二马街道;红东、红胜2个街道合并为火车街道;红建街道更名为光华街道。10月,析红旗区礐石街道和郊区红光、红旗、红星、磊口、棉花、松仔山、澳头、浔洄8个大队置礐石区。
1974年11月,原属澄海县的下蓬、岐山、鮀浦3个公社,潮阳县的达濠公社划归汕头市郊管辖。同时撤销原汕头市郊区,成立汕头市郊(县级建制),将原郊区改置为金砂公社,原礐石区改置为礐石公社。郊区共管辖6个公社。
1975年6月,汕头市红卫区原16个街道合并为7个街道:红忠、红星、红光3个街道合并为中马街道;文胜、忠红、红武3个街道合并为中山街道;立公、立新、树忠3个街道合并为新兴街道;向红、卫红2个街道合并为汕樟街道;向阳、新红2个街道合并为陵海街道;忠东、卫东2个街道合并为崎碌街道;金砂街道仍称金砂街道。11月,汕头市市五七大队、青年农场、工交五七青年农场、下蓬公社内充公、外充公、陈厝合3个大队,金砂公社的广兴、龙湖2个大队置五七公社(后改为珠池公社);下蓬公社的浮西、浮东大队划归金砂公社。郊区管辖7个公社。是年新石大队由市郊金砂公社划入红卫区。
1979年10月,红旗区复称安平区,红阳区复称同平区,红卫区复称公园区。汕头市辖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和郊区。安平区辖永泰、吉祥、万安、涂坪等4个街道;同平区辖镇平、同平、五星、杉排、二马、火车、光华等7个街道;公园区辖陵海、金砂、中山、中马、崎碌、新兴、新梅等7个街道。
1980年2月,安平区前锋街道复称为吉祥街道,永红街道复称为永泰街道,向阳街道复称为万安街道,东风街道复称为涂坪街道。6月,撤销郊区金砂公社,析设金砂区,以原金砂公社,原公园区金砂街道、陵海街道三让、中山路尾二个社区,新石大队平原第一生产队、第二生产队,汕樟街道东风社区区域作为金砂区的行政区域。其时汕头市区共设置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郊区5个区,辖18个街道、1个镇、5个公社。8月,公园区汕樟街道改为新梅街道。9月,市郊五七公社改为珠池公社。是年,撤销达濠公社,设立达濠镇。
1981年10月,公园区增设石炮台街道,管辖饶平路社区、新陵社区、新湖社区、石炮台社区。
1982年2月,金砂区增设龙厦街道,管辖长厦、平新、龙眼3个社区。
1983年9月,广东省批复,同意汕头市内4个区仍保留,不合并,鮀浦区改郊区。各区暂不作为县级建制,可配县级干部。12月(1984年7月批复),撤销汕头市市郊,分划为郊区、达濠区。郊区辖下篷、岐山、鮀浦、珠池等公社;达濠区辖达濠镇和礐石公社。
1984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设区建乡,各人民公社改建区公所。郊区辖下篷区、岐山区、鮀浦区、珠池区。3月,撤销达濠镇和礐石公社建制,析设为礐石、青篮、达濠、马滘4街道(区公所级,辖13个管理区、6个居委会)和14乡,是为广澳、埭头、东湖、葛洲、澳头、西墩、茂洲、葛陈、葛朱、珠浦、浔洄、下五(溪头、大、三寮、河渡)、三联(头村、中村、尾村)、磊口(松仔山、磊口、棉花)等乡。4月-6月,金砂区原10个大队合并为8个乡:浮东乡(原浮东大队)、浮西乡(原浮西大队)、北墩乡(原北墩大队)、南墩乡(原南墩大队)、金砂乡(原金砂大队)、新乡乡(原新乡大队)、大窖乡(原大窖大队)、龙眼乡(原龙眼、长厦、平原3个大队)。7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正式设立为县级区。是月,安平区涂坪街道改为南海街道。郊区所辖4区公所完成大队改乡工作,鮀浦区辖12个乡:鮀西乡(原鮀西大队,有莲塘、新农、胜农、福斗、新寮5个自然村)、赖厝乡(原赖厝大队)、大场乡(原大场、两丰2个大队)、天港乡(原天港大队)、大井乡(原大井、双丰2个大队)、玉井乡(原玉井大队)、鮀东乡(原鮀东、溪东2个大队)、沙浦乡(原沙浦大队)、蓬洲乡(原蓬洲、港美2个大队)、金陇乡(原西陇大队)、举登乡(原举登大队)、山兜乡(原山兜大队)。岐山区辖8个乡:沟南乡(原沟南大队)、湖头乡(原湖头大队,有湖头、山沟2个自然村)、月浦乡(原月浦大队,有月浦、林厝寨2个自然村)、西陇乡(原西陇大队)、赤窖乡(原赤窖大队)、上岐乡(原陇头、马西、大路3个大队)、中岐乡(原中岐大队,有沟湖、寨头、东宫、南楼4个自然村)、下岐乡(原下岐大队,有东楼,李厝、张厝3个自然村)。下蓬区辖13乡,即官一乡、西畔乡、吉贝乡、万石乡、渔下乡、陈厝寨乡、蔡社乡、流美乡、新地乡、旧地乡、溪西乡、铁洲乡、旦家园乡。珠池区辖8乡,即周厝塭乡、夏桂埔乡、辛厝寮乡、陈厝合乡、内充公乡、外充公乡、龙湖乡、广兴乡。至此,郊区辖珠池、下篷、岐山、鮀浦4个区公所和39个乡。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汕头市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达濠区、郊区等区为县级建制。
八、市辖区沿革 (一)、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汕头市市辖区沿革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汕头市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达濠区、郊区等区为县级建制。各区行政区划如下:
【安平区】辖4街道,是为永泰、万安、吉祥、南海等街道。
【同平区】辖7街道和1大队,是为镇平、国平、五星、杉排、二马、火车、光华等街道和光华大队。
【公园区】辖6街道和1大队,是为新梅、中马、中山、新兴、崎碌、石砲台等街道和新石大队。
【金砂区】辖3街道8乡,是为陵海、金砂、龙厦等街道和浮东、浮西、北墩、南墩、金砂、新乡、大窖、龙眼等乡。
【达濠区】辖4街道14乡,是为礐石、青篮、达濠、马滘等街道和广澳、埭头、东湖、葛洲、澳头、西墩、茂洲、葛陈、葛朱、珠浦、浔洄、下五、三联、磊口等乡。
【郊区】
【鮀浦区】辖12乡,是为鮀西、赖厝、大场、天港、大井、玉井、鮀东、沙浦、蓬洲、金陇、举登、山兜等乡。
【岐山区】辖8乡,是为沟南、湖头、月浦、西陇、赤窖、上岐、中岐、下岐等乡。
【下蓬区】辖13乡,是为官一、西畔、吉贝、万石、渔下、陈厝寨、蔡社、流美、新地、旧地、溪西、铁洲、旦家园等乡。
【珠池区】辖8乡,是为周厝塭、夏桂埔、辛厝寮、陈厝合、内充公、外充公、龙湖、广兴等乡。
1.安平区(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沿革 1984年11月,安平区辖4街道,是为永泰、万安、吉祥、南海等街道。
1991年9月,撤销安平区,所辖4街道划入新设立的升平区。
2.同平区(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沿革 1984年11月,同平区辖7街道,是为镇平、国平、五星、杉排、二马、火车、光华等街道。
1986年1月,同平区光华大队改设为光华管理区。11月,杉排街道与五星街道合并为新风街道,国平街道与镇平街道合并为福合街道,二马街道与火车街道合并为乌桥街道,光华街道仍称为光华街道。调整后同平区辖新风街道、福合街道、乌桥街道、光华街道和光华管理区。
1987年5月,光华管理区划归光华街道管辖。
1990年11月,新风街道在同平路3个危房点改造后的区域划归福合街道。
1991年9月,撤销同平区,所辖4街道划入新设立的升平区。
3.公园区(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沿革 1984年11月,公园区辖6街道和1大队,是为新梅、中马、中山、新兴、崎碌、石砲台等街道和新石大队。
1986年1月,公园区新石大队改设为新石管理区。
(时间为推定) 1987年5月,新石管理区划归石炮台街道管辖。
(时间为推定) 1991年9月,撤销公园区,所辖中马、中山2街道划入新设立的升平区,新梅、新兴、崎碌、石砲台等4街道划入新设立的金园区。
4.金砂区(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沿革 1984年11月,金砂区辖3街道8乡,是为陵海、金砂、龙厦等街道和浮东、浮西、北墩、南墩、金砂、新乡、大窖、龙眼等乡。
1985年5月,金砂区增设飞厦街道、东墩街道。
1986年6月,金砂区增设龙眼街道。
1987年1月,金砂区撤销浮东等原8个乡的建制,改设置为浮东、浮西、南墩、北墩、金砂、新乡、大窖、龙眼、平原、长厦等10个村(从原龙眼乡中析出平原、长厦2村);石炮台渔队划归陵海街道管辖。
1988年12月,金砂区增设金龙街道,辖原龙眼街道杏园社区。
1990的1月,金砂区增设东厦街道,辖月季园、石榴园、芙蓉园、海棠南、海棠北、水仙南、水仙北、玉兰东、玉兰西等9个社区,办事处驻月季园15座。
1991年9月,撤销金砂区,所辖陵海、金砂、龙厦、飞厦、东墩、龙眼、金龙、东厦等街道划入新设立的金园区,新梅、新兴、崎碌、石砲台等4街道划入新设立的金园区。新乡村划入新设立的升平区。东环路以东的部分区域划入新设立的龙湖区。
5.达濠区(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沿革 1984年11月,达濠区辖4街道14乡,是为礐石、青篮、达濠、马滘等街道和广澳、埭头、东湖、葛洲、澳头、西墩、茂洲、葛陈、葛朱、珠浦、浔洄、下五、三联、磊口等乡。
1986年12月(1987年3月实施),撤销青篮街道、西堆乡、葛洲乡,并入达濠街道;撤销珠浦乡、三联乡、葛朱乡、葛米乡、茂州乡,合并设立珠园乡;撤销下五乡、埭头乡、广澳乡、东湖乡,合并设立新的广澳乡;撤销澳头乡、浔洄乡、磊口乡,并入礐石街道;马滘街道的管辖范围不变。至此,达濠区辖3街道2乡,是为达濠、马滘、礐石等街道和广澳、珠园等乡。
1991年9月,汕头市区划调整,达濠区建制与境域、行政区划不变。
6.郊区(1984年11月至1991年9月)沿革 1984年11月,郊区辖4区(公所)39乡,是为鮀浦区辖12乡(鮀西、赖厝、大场、天港、大井、玉井、鮀东、沙浦、蓬洲、金陇、举登、山兜等乡);岐山区辖8乡(沟南、湖头、月浦、西陇、赤窖、上岐、中岐、下岐等乡);下蓬区辖13乡(官一、西畔、吉贝、万石、渔下、陈厝寨、蔡社、流美、新地、旧地、溪西、铁洲、旦家园等乡);珠池区辖8乡(周厝塭、夏桂埔、辛厝寮、陈厝合、内充公、外充公、龙湖、广兴等乡)。
1986年12月(1987年3月实施),撤销鮀浦区,设立鮀浦镇,原鮀浦区所辖乡改设为行政村;撤销岐山区,设立岐山镇,原岐山区所辖乡改设为行政村;撤销下蓬区,设立下蓬镇,原下蓬区所辖乡改设为行政村;撤销珠池区,设立珠池街道。鮀浦镇辖鮀东、蓬洲2个居委会和鮀西、大场、赖厝、天港、大井、玉井、溪东、沙浦、港美、金陇、举登、山兜、双丰、两丰等14个村;岐山镇辖中岐、下岐2个居委会和陇头、马西、大路、赤窖、西陇、湖头、沟南、月浦8个村。下蓬镇辖鸥上、鸥下2个居委会和周厝塩、夏桂埔、官一、西畔、吉贝、万石、渔下、陈厝寨、蔡社、流美、新地、旧地、溪西、铁洲、旦家园15个村。珠池街道辖珠池居委会和辛厝寮、陈厝合、内充公、外充公、龙湖、广兴6个村。至此,郊区辖珠池街道和鮀浦镇、岐山镇、下蓬镇。
1991年9月,撤销郊区,所辖珠池街道和下蓬镇划入新设立的龙湖区,鮀浦镇和岐山镇的中、下岐村的一小部分划入新设立的升平区,岐山区(中、下岐村的一小部分除外)划入新设立的金园区。
【附】汕头经济特区沿革(待补)
(二)、1991年9月至2003年1月汕头市市辖区沿革 1991年9月,汕头市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
龙湖区:辖原郊区的下蓬镇、珠池街道办事处和原金砂区部分行政区域。其四至界线为,东以新津河为界,南临汕头港(含妈屿岛),西至东环路与金园区的浮东村接壤,西北以梅溪河为界。区人民政府驻蛇江路。
金园区:辖原金砂区的金砂、陵海、龙厦、飞厦、龙眼、东墩、金龙、东厦8个街道办事处,原公园区的石炮台、崎碌、新梅、新兴4个街道办事处和原郊区的岐山镇的行政区域。其四至界线为,东与龙湖区接壤,南临汕头港,西以博爱路、公园路、大学路、红莲池河为界,北与潮州市的庵埠镇毗邻。区人民政府驻金砂中路(原金砂区政府驻地)。
升平区:辖原安平区的南海、吉祥、万安、永泰4个街道办事处,原同平区的福合、新风、乌桥、光华4个街道办事处,原公园区的中山、中马两个街道办事处,原金砂区的新乡村,原郊区岐山镇的中、下岐村的一小部分以及鮀浦镇的行政区域。其四至界线为,东与金园区接壤,南临汕头港、榕江出海口,西与揭阳县地都镇相连,西北到桑浦山分水岭.北与潮州市庵埠镇毗邻。区人民政府驻光华路(原同平区政府驻地)。
达濠区:保留原建制,所辖行政区域不变。其四至界线为,东南濒临南海,西南与潮阳县的河浦镇接壤,北临汕头港。区人民政府驻达濠府前路。
调整后,各区行政区划如下:
【龙湖区】辖1街道1镇,是为珠池街道和下蓬镇。
【金园区】辖12街道1镇及直辖9村,是为金砂、陵海、龙厦、飞厦、龙眼、东墩、金龙、东厦、石炮台、崎碌、新梅、新兴等街道和岐山镇,及直辖的浮东、浮西、南墩、北墩、金砂、大窖、龙眼、平原、长厦等村。
【升平区】辖10街道1镇及直辖1村,是为南海、吉祥、万安、永泰、福合、新风、乌桥、光华、中山、中马等街道和鮀浦镇,及直辖的新乡村。
【达濠区】辖3街道2乡,是为达濠、马滘、礐石等街道和广澳、珠园等乡。
1994年4月,析潮阳市河浦镇设立河浦区,撤销河浦镇建制,区政府驻红岐。7月,河浦区设置三河街道、玉新街道、滨海街道;三河街道辖河东、河北、河南、楼下、肚桥等5个村/社区,办事处驻加沟;玉新街道辖玉石、岗背、下衙、黎明、燎原、灯塔等6个村,办事处驻玉石村委会;滨海街道辖华新、华里、钱塘、上店、东陇、林后、五一、里前、上头等9个村,办事处驻钱塘村委会。
【河浦区】辖3街道,是为三河、玉新、滨海等街道。
1.龙湖区(1991年9月至2003年1月)沿革 1991年9月,龙湖区辖1街道1镇,是为珠池街道和下蓬镇。
1992年7月,撤销珠池街道,并将其行政区域和原金砂区在东环路以东的部分区域及妈屿村的区域调整划分为龙湖、金霞、珠池、新津4个街道。龙湖街道辖玉湖、碧湖、龙华、南湖、金湖、练江东、练江西、龙江西、龙江东、龙江等10个社区,办事处驻长江路西段北侧。金霞街道辖金谷、金霞、金兴、金华、丹霞、丹苑等6个社区,办事处驻丹霞庄中区。珠池街道辖珠东、珠南、珠北、珠樟、泰山、广兴等6个社区和内充公、外充公、妈屿等3个村,办事处驻嵩山路南段与金砂东路交界东北角。新津街道辖绿茵、丽水、丽东、紫云等4个社区和陈厝合、辛厝寮2个村,办事处驻长江路中段北侧。至此,龙湖区辖4街道1镇,是为龙湖、金霞、珠池、新津等街道和下蓬镇。
1996年10月,撤销下蓬镇,设置龙祥街道、鸥汀街道,龙祥街道辖原下蓬镇的夏桂埔、周厝塭、洋滨、如龙、泰龙、新兴等6个社区,办事处驻东厦北路;鸥汀街道辖原下蓬镇的鸥上、鸥下、吉贝、万石、西畔、渔下、陈社、蔡社、旦家园、新地、流美等11个社区和铁洲、溪西、旧地3个村,办事处驻鸥园路。是月,析龙祥街道设立龙津街道,析鸥汀街道设立渔洲街道,龙祥街道辖洋滨、如龙、泰龙、新兴等4个社区,办事处驻东厦北路;龙津街道辖桂香、桂升、桂洲、桂辉、东源、中源、新联、新锋、新源等9个社区,办事处驻泰山路中段;鸥汀街道辖鸥上、鸥下、吉贝、万石、西畔、延陵、草池、龙美、金洲等9个社区,办事处驻鸥园路中段;渔洲街道辖陈厝寨、蔡社、旦家园、新地、流美等5个社区和旧地、溪西、铁洲3个村,办事处驻渔洲路中段。至此,龙湖区辖8街道,是为龙湖、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龙津、渔洲等街道。
2002年12月,撤销龙湖街道、金霞街道,设立新的金霞街道,办事处驻长江路泰业大厦北座3楼(原龙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龙祥街道、龙津街道,设立新的龙祥街道,办事处驻东厦北路下蓬路段(原龙祥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鸥汀街道、渔洲街道,设立新的鸥汀街道,办事处驻汕樟北路金鸥园D座东侧1至2楼(原鸥汀街道办事处地址)。至此,龙湖区辖5街道,是为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等街道。
2003年1月,汕头市调整行政区划,澄海市的外砂、新溪2个镇,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属原金园区范围的区域(即东起天山北路,西至华山北路,南起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北至科技北三街向南转向科技西路再转向科技北二街)划归龙湖区管辖。至此,龙湖区辖5街道2镇,是为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等街道和外砂镇、新溪镇。
2.金园区(1991年9月至2003年1月)沿革 1991年9月,金园区辖12街道1镇及直辖9村,是为金砂、陵海、龙厦、飞厦、龙眼、东墩、金龙、东厦、石炮台、崎碌、新梅、新兴等街道和岐山镇,及直辖的浮东、浮西、南墩、北墩、金砂、大窖、龙眼、平原、长厦等村。
1992年8月,设立金砂管理局,管辖浮东、浮西、南墩、北墩、金砂、大窖、龙眼、平原、长厦等9村。至此,金园区辖12街道1镇及金砂管理局区域。
1993年11月,达濠区礐石街道浔洄新村(位于东方塭)划归金园区。
1995年10月(1996年10月实施),析东墩街道设立广厦街道,辖浮东、浮西2村和浮陇、杜鹃、樱花、荷花、葵花等5个社区。
1996年9月,撤销金砂管理局。
1997年1月,撤销岐山镇,设置岐山街道、月浦街道;岐山街道辖陇头、西陇、马西、大路、中岐、下岐6个社区;月浦街道辖湖头、沟南、赤窖3个村和月浦、振华、富华、信华4个社区。
2001年12月,撤销新兴街道、新梅街道、崎碌街道,设立大华街道,办事处驻中山路36号(原新兴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陵海街道、石炮台街道,设立新的石炮台街道,办事处驻三让路一横6号(原陵海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龙眼街道,设立东方街道,办事处驻兰园16栋(原龙眼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金龙街道、东厦街道,设立金厦街道,办事处驻玫瑰园12栋(原金龙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龙厦街道,东厦南路以西的平东、平西、平南、平北社区划入新的石炮台街道,东厦南路以东、金砂中路以南的白沙里、龙眼西、椰园社区划入新设立的东方街道,龙厦街道东厦南路以东、金砂中路以北的东福、龙北社区划入新设立的金厦街道;撤销飞厦街道,东厦南路以西的长厦、滨厦、新南社区划入新的石炮台街道,东厦南路以东的榕园、松园、翠园、梅园社区划入新设立的东方街道。至此,金园区辖大华街道、石炮台街道、东方街道、金厦街道、金砂街道、东墩街道、广厦街道、岐山街道、月浦街道。
2003年1月,撤销金园区,所辖大华街道、石炮台街道、东方街道、金厦街道、金砂街道、东墩街道、广厦街道、岐山街道、月浦街道划入新设立的金平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属原金园区范围的区域划归龙湖区。
3.升平区(1991年9月至2003年1月)沿革 1991年9月,升平区辖10街道1镇及直辖1村,是为南海、吉祥、万安、永泰、福合、新风、乌桥、光华、中山、中马等街道和鮀浦镇,及直辖的新乡村。
1992年2月,升平区直辖的新乡村/社区划归光华街道。
1994年9月,析光华街道新乡、杏花、潮汕路、护堤路4个社区和新乡村设立新华街道,办事处驻潮汕路65号新乡村委会的办公楼;光华街道辖车站、建华、厦岭路、华中、大学路上、平建等6个社区和光华管理区,办事处驻原址。
1996年11月,撤销鮀浦镇,设立鮀浦街道、莲塘街道;鮀浦街道辖原鮀浦镇的蓬洲、港美、金陇、鮀都、溪东、沙浦、鮀东等7个社区和山兜、举丁2个村,办事处驻鮀都路1号(原鮀浦镇政府大院内);莲塘街道辖原鮀浦镇的玉井、双丰、赖厝、两丰、莲塘等5个社区和大井、天港、大场3个村,办事处驻莲塘居委会内。12月,析鮀浦街道设立龙泉街道,析莲塘街道设立鮀南街道,鮀浦街道辖鮀东、沙浦2个社区,办事处驻原鮀浦镇政府大院内;龙泉街道辖蓬洲、港美、金陇、鮀都、溪东等5个社区和山兜、举丁2个村,办事处驻大学路原鮀浦镇建材管理站内;莲塘街道辖莲塘社区,办事处驻莲塘居委会内;鮀南街道辖玉井、双丰、赖厝、两丰等4个社区和大井、天港、大场3个村,办事处驻原鮀浦镇水利所内。
2001年12月,撤销光华街道、新华街道,设立新的光华街道,办事处驻光华路72号(原光华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中山街道、中马街道,设立同益街道,办事处驻民生路红亭花园16栋(原中马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南海街道、万安街道,设立海安街道,办事处驻南海路13号(原南海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福合街道、新风街道,设立新福街道,办事处驻镇平路7号(原福合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永泰街道、吉祥街道,设立永祥街道,办事处驻永泰路7号(原永泰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鮀南街道、莲塘街道,设立鮀莲街道,办事处驻莲塘路9号(原莲塘街道办事处地址);撤销鮀浦街道、龙泉街道,设立鮀江街道,办事处驻大学路鮀侨花园26栋(原鮀浦街道办事处地址)。至此,升平区辖光华街道、同益街道、海安街道、新福街道、永祥街道、鮀莲街道、鮀江街道、乌桥街道。
2003年1月,撤销升平区,所辖光华街道、同益街道、海安街道、新福街道、永祥街道、鮀莲街道、鮀江街道、乌桥街道划入新设立的金平区。
4.达濠区(1991年9月至2003年1月)沿革 1991年9月,达濠区辖3街道2乡,是为达濠、马滘、礐石等街道和广澳、珠园等乡。
1992年1月,撤销广澳乡,设立广澳街道;撤销珠园乡,设立珠园街道。至此,达濠区辖5街道,是为达濠、马滘、礐石、广澳、珠园等街道。
2002年1月,撤销礐石街道、珠园街道,设立新的礐石街道,办事处驻磊广公路珠浦路段东侧(原珠园街道办事处地址)。
2003年1月,撤销达濠区,所辖达濠街道、马滘街道、礐石街道、广澳街道划入新设立的濠江区,原达濠区礐石街道浔洄社区划归新设立的金平区。
5.河浦区(1994年4月至2003年1月)沿革 1994年4月,河浦区辖河浦镇。7月,辖三河、玉新、滨海等街道。
2003年1月,撤销河浦区,所辖三河街道、玉新街道、滨海街道划入新设立的濠江区。
(三)、2003年1月以降汕头市市辖区沿革 2003年1月,撤销升平区、金园区,设立金平区(治原金园区);撤销河浦区、达濠区,设立濠江区(治原达濠区);撤销县级潮阳市,设立潮阳区(治原潮阳市)、潮南区;撤销县级澄海市,设立澄海区。原澄海市外砂镇、新溪镇,原金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片区域划归龙湖区;原达濠区礐石街道浔洄社区、原龙湖区龙溪路以北区域划归新设立的金平区。原潮阳市文光、城南、金浦、棉北4个街道,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灶浦、金玉、谷饶、贵屿、铜盂等10镇为潮阳区行政区域;原潮阳市峡山、井都、沙陇、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12镇划归潮南区(治峡山镇)。调整后汕头市辖6区1县,是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
注:原金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片区域即东起天山北路,西至华山北路,南起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北至科技北三街向南转向科技西路再转向科技北二街;原龙湖区龙溪路以北区域即东起华山北路,西至龙湖沟西侧,南起龙溪路,北至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
调整后,各区行政区划如下:
【金平区】辖17街道,是为大华、石炮台、东方、金厦、金砂、东墩、广厦、岐山、月浦、光华、同益、海安、新福、永祥、鮀莲、鮀江、乌桥等街道;
【濠江区】辖7街道,是为礐石、达濠、马滘、广澳、三河、玉新、滨海等街道;
【龙湖区】辖5街道2镇,是为金霞、龙祥、鸥汀、新津、珠池等街道和外砂镇、新溪镇。
【潮阳区】辖4街道10镇,是为文光、城南、金浦、棉北等街道和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灶浦、金玉、谷饶、贵屿、铜盂等镇;
【潮南区】辖12镇,是为峡山、井都、沙陇、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等镇;
【澄海区】辖3街道8镇,是为凤翔、广益、澄华等街道和莲下、莲上、溪南、东里、盐鸿、莲华、隆都、上华等镇。
2003年11月,潮阳区撤销灶浦镇、金玉镇,设立金灶镇。12月,潮南区撤销田心镇、沙陇镇,立陇田镇。撤销峡山镇,设立峡山街道。
2004年2月,濠江区三河街道改为河浦街道。
至此,汕头市各区行政区划如下:
【金平区】辖17街道,是为大华、石炮台、东方、金厦、金砂、东墩、广厦、岐山、月浦、光华、同益、海安、新福、永祥、鮀莲、鮀江、乌桥等街道;
【濠江区】辖7街道,是为礐石、达濠、马滘、广澳、河浦、玉新、滨海等街道;
【龙湖区】辖5街道2镇,是为金霞、龙祥、鸥汀、新津、珠池等街道和外砂镇、新溪镇。
【潮阳区】辖4街道9镇,是为文光、城南、金浦、棉北等街道和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金灶、谷饶、贵屿、铜盂等镇;
【潮南区】辖1街道10镇,是为峡山街道和井都、陇田、成田、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等镇;
【澄海区】辖3街道8镇,是为凤翔、广益、澄华等街道和莲下、莲上、溪南、东里、盐鸿、莲华、隆都、上华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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