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河西区人民政府迁移挂甲寺、尖山、陈塘庄、柳林街道 办事处驻地的批复
津民函〔2021〕15号
河西区人民政府:
《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挂甲寺、尖山、陈塘庄、柳林街道办事处申请驻地迁移的请示》(津河西政报〔2021〕1号)收悉。经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挂甲寺街道办事处驻地由利民道3号迁移至新城大厦1118号群防工程,驻地所属社区由鹤望里社区变为新城小区社区。
二、同意尖山街道办事处驻地由解放南路与郁江道交口重点工程指挥部西侧迁移至解放南路与浯水道交口西南侧喜年广场4—102号,驻地所属社区由纯洁里社区变为喜年广场社区。
三、同意陈塘庄街道办事处驻地由怒江道3号迁移至黑牛城道与洞庭路交口东南侧五福里配建六301和102,驻地所属社区由四季馨园社区变为幸福家园社区。
四、同意柳林街道办事处驻地由艺林路宽福里1号增1号迁移至渌水道龙瀚南园配建—1,驻地所属社区由贺福里社区变为龙瀚东园社区。
河西区政府要按照《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机关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上述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后,按时上报行政区划完成变更情况报告,河西区民政局及时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报市民政局审核,并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批复。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