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这个叫做州际全国普选协定,目的是在不修仙的情况下实现全民普选,只要加入协定的州的选举人票数超过总数538票的一半(270),这个协定就会生效,这样等于是令普选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直接拿到这些州的270张选举人票从而当选总统
因为选举人团制度是由宪法规定的,要直接改行全民普 ..
(2018-05-09 10:17)
这个说法不太准确。
《全国普选票州际协定》表达的内容实际是:
由于美国选举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州内普选(同时会统计全国普选票),确定选举人应该投给哪个被选举人。第二步是,选举人投票,这一般是一个过场;当然历史上也有选举人不按第一步的结果投票的,但也从来没有影响过最终结果。
这个协定就是打第一步和第二步的肋部上。
首先,第一步的普选,会决定出全国普选票的数量,以及选举人票的数量,所以实际上,这一步就已经有结果了,1、谁能当选,2、谁的票多。二者一致就是多数票当选,不一致就是少数当选
协定的激活条件是,如果某个被选举人票数达到270张(即直接胜出)。否则第一步还没有结束,会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中的有被选举人票数达到270张,还是会激活。
其次,如果这时被选举人获得多数票并胜出,那么结果符合期望,协定自动pass。如果这时被选举人面临少数票当选的结局,那么这些州的选举人票,不会按本州普选的结果来投,而是必须改投给获得多数票的人。
也就是说,加入协定的州的选举人票,按本州普选结果,不管原来是应该投给甲党被选举人,还是应该投给乙党被选举人。最终的第二步选举人正式投票时,都会投给那个获得多数票的被选举人。
加入协定的州的选举人总票数只要达到270张,获得多数票的人会直接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