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桂政函〔2020〕105号)
http://www.gxzf.gov.cn/zfwj/zxwj/t6753301.shtml2020-10-22 16: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岑城镇工农路75号迁移至岑城镇北环大道733号,迁移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二、你市负责加强对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的领导,指导岑溪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
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求,202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全国
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暂缓组织实施。按照《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
办法要求,你市负责督促岑溪市人民政府自2020年12月1日起12个月内完成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更新岑溪市
行政区划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岑城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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