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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守道职司通省钱谷,巡道职司通省刑名,即如各省之有藩臬二司也。今若概与诸道员一体,不加分别,似未允协。盖向以畿辅重地,不立布政、按察名色。朕思畿辅与各省有何区别,今应更改划一,著将守道改为布政司,巡道改为按察司。
明时南北两京皆不设布按等官,事由道府直达内部,故曰“直隶”,犹直隶州之不隶于府而直隶布政使司也。本朝初沿明制,裁南直隶,增安徽、江苏两布政使司。厥后直隶亦设布按官,事申总督题奏,不直达内部矣,而“直省”之名仍旧。此见之寻常文字原无妨碍,惟典礼之书期垂不朽,似应核其名实。
“向来顺天府属各厅州县,大率趋承总督。而于府尹虽名为上司,未免心存歧视。”
“大兴、宛平二县为首善之区,向来专循资格,以阘茸无才者授之,安能责以发奸摘伏。”
查顺天府所属二十四州县,定例均系直隶总督专主,府尹会衔。嗣后大兴、宛平二县缺出,请归府尹于所属之员详加遴选,出具考语,奏请升调。其外二十二州县拣选题调,均令府尹主稿,总督会衔。如顺天府所属官员无可保题,再咨行总督于通省拣选,令总督主稿、府尹会衔。顺天府属佐杂各缺,亦归府尹专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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