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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乡镇街的区别以及镇为什么要扩大、区镇为什么要合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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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5-22
乡镇街的区别这里说的不是形态上的区别而是组织机构上的区别,主要研究其支出的区别。
乡镇都是一级实体政府,几套班子一套不能少,上级派驻部门一个也不能少,一般来说乡镇的班子比较多,编制和实际职数都比较多。相对来说乡要少一些也相对不太正规一些(容易出乱子),街道比镇的建制则要少得多。具体来说:
1.党委纪委班子。乡镇是实级,党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纪委书记一人都是必不可少的。街道都是上级派驻的党工委、纪检工委而且很多街道还搞党政合一模式,镇是绝对不允许的(镇依赖于同级监督,街道依赖于上级监督)。
2.人大班子。镇的编制为主席一人,其余人大代表基数是40人,每1500人增加一人。超过9万的镇100人,超过13万的130人。这些都是常职,开会是要镇里掏钱的,而街道的人大是上级派驻的人大工作委员会,都是上级的兼职,而县级大人代表的比例远小于乡镇级,完全可以不管街道多大按照40人的基数来搞人大工委。
3.政府班子。镇一般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另外还需要农业、文化广电、国土规划、社会保障、财政、卫生等事业单位建制的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则是能减则简,很多都交由上级来负责。只需要政务办公室、城市管理科、社会管理科、经济发展科、卫生和健康、财政所就可以了,一般来说镇政府的雇员人数远多于街道政府,当然街道政府也可以扩大到和镇政府一个规模,反正单位数量都差不多,关键是上级代理多少职能。(乡镇上级不可以代理的)
4.上级派驻机构,镇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学校等,街道也差不多。
总之一句话,镇的人员数是远多于街道的,镇改街道的目的就是源自于此。具体为什么有这个差异呢,街道是上级区县市负责的,多少人能做多少事情要花费多少钱都是上级要操心的,但是镇不一样镇是独立的,它既要向上级区县市负责,上级交代的所有工作都要及时完成,也要对下负责下面所有的工作也都要做好,职数偏大是必然的,上下级都不会管你财政够不够的,财政不够是你自己没本事。
二 那么镇为什么要扩大呢,因为同样的事情,如果基数扩大,整体支出比例就会大幅度下降,比如一个2万人的镇和一个10万人的镇以及30万人的镇相比显然支出比例是越来越小的。
三 那么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为什么要搞区镇合一体制呢,其实也很好理解,各种黑区只有一个管委会,无同级监督,上级也没法管太严,上级管的太死他就没法工作了,采用区镇合一体制就是用镇的模式去套黑区的管委会,这样就能形成一级完全的政府了。至于黑区自己的工作可以再增加几个办公室就行了。另外一般套区的都会上浮半级的,这也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及加强上级管理力度。
四 镇下的办事处  镇下的办事处人更少了,街道一级还要有相应的框架,办事处一级则完全没有,一般会有一两个负责人负责统筹一下,其余都是办事员,没有那么多领导职务的。人大党工委什么都没有的,当然你非要有也可以有的,只要镇愿意出这个钱。

所以现在厉害的地区一般就有几种做法,第一个就是镇改街道,街道规模一般5-10万,成为上级政府的执行部门,其余全部依赖上级政府,相当于由区县市承担原来镇的职能,街道比较类似于镇下的办事处。这个区市县驻地这样玩的比较多。第二个同样是镇改街,但是不完全依赖于上级政府的而是完全为了用街道编制规模的灵活性来减少非必要的工作人员。第三种就是采用区镇合一模式,镇扩大,下面设多个办事处。第四种就是镇扩大也不套区由镇自己发展,发展不好的就撤并到发展好的,镇下面可以再设黑区,这种镇规模一般都十万以上越大越好。第五种就是三亚模式,区镇合一模式下不称为镇而称为区,级别直接正县级,压力由地级市政府来承担。

现在也有一些不好的苗头,第一种就是区县市下的乡镇街道数量恢复,理由多种多样,其实就是为了区县市政府的正当性,要是一个县级政府下面只有四个乡级单位,很难说是正当的,怎么的都要搞出十来个来,结果就错过了大好的发展机会了。第二种就是区镇合一模式容易演变成区管街道的模式,这个说白了就是为了黑区的级别了,但是这个也很危险,因为这样一来很可能就没有同级监督了,要么将来区撤销或者和上级单位合一,要么容易出现贪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1-05-23
乡镇大部分事权都已经上收了,现在又提出城乡统筹规划发展,也是以区县为单位的。除了少数特大镇能争取到设市(区),其余的乡镇最终都会变成类似街道的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1-05-24
回 萨德侯爵 的帖子
萨德侯爵:乡镇大部分事权都已经上收了,现在又提出城乡统筹规划发展,也是以区县为单位的。除了少数特大镇能争取到设市(区),其余的乡镇最终都会变成类似街道的派出机构。 (2021-05-23 16:17) 

越收越乱,只有合并做强或者合并减少支出才是正途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1-11-07
合并是好事情。。。。。。。。。。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1-11-11
最近又下方了执法权给街道、乡镇。不过从相关文件来看,授权来源仍然是上级区县主管单位。乡镇实际上已经在街道化,上面发文都是街道、乡镇并列,并且很少提及乡镇人大的作用;另外一方面街道也在获得更多实权,组织模式开始向部分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功能区管委会靠拢。

现在看起来大街道、大乡镇确实可行。城市地带社区基准1万人,街道管10个社区就是10万人,市管10~20个街道,那就是100万~200万人。借此可以大幅度减少设区市的数量,精兵简政。

街道可以进一步实体化,但不要再设人大政府了。可以把办事处改设为「街道行政委员会」,作为区、县(市)的派出机关,明确其行政管理职能。乡镇待时机成熟也逐步改为行委。党工委、行委可并称「两委」,与村(社区)两委对应。
[ 此帖被萨德侯爵在2021-11-12 17: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1-11-12
就是呀!拿常熟来说,东南街道是常熟高新区社会事业部管理的,马上隔壁的沙家浜镇也要由高新区代管了,好了,现在常熟高新区就事实上管理了东南街道和沙家浜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1-11-12
回 萨德侯爵 的帖子
萨德侯爵:最近又下方了执法权给街道、乡镇。不过从相关文件来看,授权来源仍然是上级区县主管单位。乡镇实际上已经在街道化,上面发文都是街道、乡镇并列,并且很少提及乡镇人大的作用;另外一方面街道也在获得更多实权,组织模式开始向部分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功能区管委会靠 .. (2021-11-11 22:29) 

依托高密度的高层新建商品房小区,大街道完全可行,有物业的几千人的小区,万人甚至两万人的社区,二十多万人的街道,一部分工作对接物业,社区管理难度明显降低

农村大乡镇就要麻烦一些,有些行政村合并根本推不动,各种历史纠纷甚至能打死人,三四十个村社甚至更多,管理也有难度,特别是一些杂糅的行政村
[ 此帖被leexiaoqi在2021-11-12 15:4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1-11-12
支持在基本不改变地级市的情况下,将区县与乡镇两级融为一级,统一名称为“区。人口多而密集的主城区(例:越秀)由于方便集中管理,可直接裁撤街道办,仅保留政务服务中心以及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所这样的必要派出机构。面积广大的市辖区、县则拆分为若干区,新成立且不在原县城的区以县内中心镇为主城,若原县城规模较大,或有新旧县城的,则可切分县城成为两个区各自的主城。
另外,为避免黑白区混淆,功能区一律不再使用“区”这一通名,大者称为“地带”(高新开发地带、经济开发地带、新开发地带),小者称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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