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
区划四级制度,层级过多,再加上地级市市直过于闲散,而县直却过于素质偏低,唯一的办法,还是在现有标准下,进行调整改革。
首先改革应该从下而上的思路和从上而下的配合才可以有效贯彻,说白了,就是保住老人利益,又给新人开路。
那么,最大的拦路虎是什么呢?不用说地方官僚集团的地位和编制,那么只能用适度扩编制和提拔换取层级的缩减。
一,
不考虑街道,
中国仍有3万
规模的乡镇,再加上2000多个县城和县级市城区,不考虑胡焕庸以西和特殊情况,其
行政面积平均在200上下,户籍
人口平均在3.5万上下
那么,为了贯彻三级制,必须降低这个数字规模,压缩到1.5万上下,其中一半是给地广人稀和山区边防乡镇名额,其他的以县城和县级市城区以及全国重点镇加特色镇为中心,予以合并,行政面积随动,户籍平均10万上下,即建立大乡大镇小县制度。
为了缓和冲突,将乡镇 ,县,县级市,并设为基层政府,等级保留或升半级。
为了方便执行和安置官僚,县城全面改市(人口过少例外考虑,官僚分流处理),部分重点镇升级为副处级编制,某些发达县级市可适度升级为副厅级由省直管。
市不设区,可设街道,街道下辖社区。
乡镇不可以设街道,直接下辖社区和其他居民点。
以上乡镇市为基层政府,受第二级
政区监察监督协调发展。
二,
尊重现有地级市机关利益的前提下,以现有地级市
行政区与周边乡镇市为基础合并为府(为避免市辖市,名称可换),实质上属于国际意义上的广域市,而非超级广域市,部
分省直管市发展良好可以申请编入周边的乡镇市,建立新府。
府为第二级政区。
府下辖区乡镇市。府可在核心城区设区,但前提必须城区相连,
交通便捷等。区下设街道和乡镇。
另外为了降低阻力,在333个第二级政区的基础上,直接增设300上下派出机构(类型地区公署),可以取名为郡,郡直接代管乡镇市。
三,
即在不动现有的区划格局和行政等级的前提下,实现30多个一级行政区,600多个二级行政区,1.5万个三级行政区(实质上外加1.5万上下的城区街道)。
以上
方案皆大欢喜,唯一的问题是,财政压力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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