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呼拉尔:自治州有设区呀,比如说海西州。
当然,地区也有设区的,就像大兴安岭地区。
(2014-07-14 08:51)
宪法第20条有明确规定: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所以,自治州不能设区。
至于你说的地区设区不设区的问题,要从3个方面来说:
1、宪法没有“地区”,所以地区设区不设区都不违背宪法。地区主要出自《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组织法的位阶低于宪法。
2、大兴安岭地区设立加格达奇等区,是国务院在1982年宪法、1979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前批准设立的。
3、虽然按说应该按照新法律及时进行清理,但大兴安岭地区情况比较特殊,涉及黑龙江内蒙古两省区,加格达奇设市必然会引爆两省区辖区纠纷,所以只好 “暂不处理” ,于是就成为了“历史遗留问题”了。但由于不符合宪法和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只好把加格达奇等区在行政区划序列中隐去,白区委屈做“黑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