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的问题在于权力太大,甚至各级政府的权力都太大,尤其是人事权,上级政府可以直接掌握下级政府人事权。省级就可以决定地级主官人选,地级可以决定县级主官人员,而且不到省级或厅级,几乎都在本地升迁,没有大规模跨地区交流任职。还很多是本地人任本地官,这是史无前例的,下级只能看到上级,看不到中央,看不到国家,极容易造成地方上下勾结,铁板一块,形成割据。就是古代,县令也都是由朝廷考核任命,知府、巡抚都不能决定县令升迁。
省制不在于规模大小,而在于权力大小,省应该是监司官,主要负责监察地方,统筹地方大政方针,除此之外的权力应该予以剥除。州(市)县才是亲民官,主要负责发展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所以解决省的问题应该是虚省实地强县,收人事权,当然适当分省也是必要的,但单纯指望小省就能解决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