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市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实施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介绍,这项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
据悉,在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中,我市按照“建管分离,政企分开,重心下移,责权下放”的原则,以及“责权利相统一,事权财权相配套”的要求进行,将建立“一级规划、两级建设、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结合市、区财政体制和土地出让分配体制改革,各区政府将被赋予更大的审批、建设和管理权限。
市委、市政府明确,为确保此次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完善有序整合、平稳过渡,机构调整后将合理确定中层机构数的设置,过渡期内,将放宽对中层干部职数的限制。原属事业编制人员,若并入到企业公司的,其原有的事业单位类别的事业身份保持不变。属市管干部的,仍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考核调用。有关具体人事管理办法将另行制订。
市委、市政府对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一德率团先后赴杭州、宁波等地考察学习有关经验。在借鉴外地城市成功做法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温州实际,市政府提出实施方案,并先后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设立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建立科学民主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促进温州大都市区建设发展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将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城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组成。
据悉,设立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导、协调、研究、审核以及检查、落实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全市城乡规划中的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及跨区域性重大问题,主要任务是保证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和依法实施。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市规划局承担。
组建市住建委
强化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综合协调职能
市建设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镇保障住房工作办公室)职能和市市政园林局有关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职能,并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建委)。
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工作部门,市住建委除了承担市建设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全部职能以及市市政园林局部分职能外,还将强化城建系统综合协调职能,负责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任务计划以及各项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等。
在组建市住建委的同时,我市将撤销市建设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市房管局将被调整为市住建委的部门管理机构(二级局),现市房管局下属的鹿城房管分局、龙湾房管分局体制不变,瓯海区直属的区房管局并入区建设局。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组建市园林局(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属市住建委。把市市政园林局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职能及下属的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单位并入市园林局。
此外,市建设局下属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市发展新型墙材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园林局下属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园林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城市四自工程收费结算中心、市政建设监理中心、市城建设计院等单位,通过整合归属市住建委。市政府直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口市住建委管理。
市规划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工务局、市园林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投集团和市公用集团等主要负责人进入市住建委领导班子,兼任副主任、委员会委员或党委委员等职。
组建市城投集团、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公司和市工务局
加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力度,加快温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简称市城投集团)为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属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和投融资主体。据悉,目前我市已组建的温州城市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和各类城建资产按规定运作后将转入市城投集团。
市城投集团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的融资、代建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市滨江商务区、市行政文化中心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重点区域的改建;负责经营和管理城建国有资产。
新组建的市工务局(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属市住建委,主要承担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属地政府开展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撤销各类城建指挥部,将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瓯海大道指挥部等市级城建指挥部和市市政园林局下属的市政工程开发公司、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通过调整与整合并入市城投集团和市工务局。
各城建指挥部下属的房开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各专业公司,通过整合后归属市城投集团。同时,将组建专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融资和开发建设公司,归属市城投集团。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组建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公司,由温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大江南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控股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市市政园林局下属的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经整合组建而成。
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公司将负责以市区为主、跨县(市)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污水收集与处理等公用事业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营运。
设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立高位协调、高位监督、联动执法、自上而下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和评估体系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与执法局),同时挂“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牌子。市市政园林局有关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划归市园林局管理的除外)、市容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有关管理职能划入市城管与执法局。
据悉,作为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城市管理方面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市城管与执法局将按“重心下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要求开展工作。
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调整现有下属的鹿城一分局、鹿城二分局、龙湾分局、瓯海分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会同区政府按市、区两级比例调配组建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划归区政府管理,同时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牌子。
根据要求,各区将撤销区市政园林局,将区市政园林局的管理职能划入区城管与执法局。
此外,市市政园林局下属的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将通过调整分别划归市城管与执法局,或下放给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乡镇)还将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