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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建议加大西部地区的县乡撤并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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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7-05-04
引用第49楼fllyfj于2007-05-03 15:14发表的  :
真不愿跟你这种不讲理的人多费口舌!!

就这一句话,表达的你还是无理可讲!连小学未毕业的人,只要能上网都可以表达出这样的句子!甚至还能骂得更凶!各类论坛上见得多了!我也在多处提醒了!不要说这种离题的、无益的、显得水平低的话!

倒是要教你一下:要想在辩论中说服别人?呵呵!多数场合中是异想天开!我就没有想过要说服你!

但你有理,你就讲出来。

我就是要将自己的观点摆出来,让旁人来分辨!是谁不讲理!明眼人自有分辨!本质上不是你说的,也不是我说的!

如果你只有本事说“你不讲理”一类,就是很低的水平了!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7-05-04
引用第50楼fuyongzhen于2007-05-04 08:21发表的  :
就这一句话,表达的你还是无理可讲!连小学未毕业的人,只要能上网都可以表达出这样的句子!甚至还能骂得更凶!各类论坛上见得多了!我也在多处提醒了!不要说这种离题的、无益的、显得水平低的话!
倒是要教你一下:要想在辩论中说服别人?呵呵!多数场合中是异想天开!我就没有想过要说服你!
.......

甚至还能骂得更凶!???就能体现有水平了???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7-05-05
引用第51楼fllyfj于2007-05-04 15:58发表的  :
甚至还能骂得更凶!???就能体现有水平了???

你连我的话都看不懂??居然还来反问我!!!
实话说,在这一点上,就你这一句,我们倒是有共同点,但看你行文,会先说粗话,就让人不能信任!(我当然保留用粗话反驳的权利,但对十分无礼之人倒不是很见怪,网络嘛)

就算你看不懂,我也不管了,你有不同意见讲好了,不要扯这些不相干的!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7-05-07
我的观点是建议加大西部地区的县乡撤并力度!!你知道吗?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7-05-07
引用第53楼fllyfj于2007-05-07 09:40发表的  :
我的观点是建议加大西部地区的县乡撤并力度!!你知道吗?

对一般观点的问题,我一般不会有太多意见,比如你要设下限,数量如何,等等
这一点,百家争鸣
无所谓

但对于胡乱论证的
1、比如,根本不懂乡政权存在理由的,胡说什么自己家多少年没有上过乡里了、见过的几个十几个乡上干部玩游戏的,就作为撤乡的理由
2、比如,以为行政区划要设上限,所以一个国家就要分成几个国家,将“国家”也视作行政区划的一级的

这些荒唐的错误,很值得批判!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7-05-08
引用第55楼fuyongzhen于2007-05-07 17:20发表的  :
对一般观点的问题,我一般不会有太多意见,比如你要设下限,数量如何,等等
这一点,百家争鸣
无所谓
.......

那种人浮于事!没有必要存在的机构还是早撤早好!能并的要早并!!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7-05-08
引用第56楼fllyfj于2007-05-08 07:57发表的  :
那种人浮于事!没有必要存在的机构还是早撤早好!能并的要早并!!

我不反对并乡的一般观念(但不同地方有不同情况)

并且,机构与一级政权(区)并不是一回事,换句话说,除非这个政权的全体(或大多数)干部都是没事干!如果是相反,大部分还是有事干,首先的问题是机构精减。比如只有乡治安室(队)的人没事干,计生或其他忙得要死,是不能成为并乡的理由的。

并乡与否,则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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