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历史区划沿革
春秋时期为随国、贰国之地,后皆为楚所灭,即属楚地。
秦属南阳郡随县地。
西汉属江夏郡黾县地,
东汉分属江夏郡黾县、平春县地。
三国属魏义阳郡平春县、黾县地。
西晋分属江夏郡黾县、义阳群平春县、随郡平林县,
东晋改平春为平阳县。
南北朝时期,刘宋析随县置永阳县,隶司州随阳郡。
梁大同二年(公元536年)在应浓山(今印台山)置应州,又置平靖郡领永阳县。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省平靖郡,应州领平靖、永阳二县;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永阳为应山县;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废应州, 省平靖县入应山县,隶安陆郡。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复置应州,领应山、礼山二县;武德八年(公元625年)废应州,省礼山县入应山县,属淮南道安州。
北宋属荆湖北路德安府,开宝年间(公元968-975年)废吉阳县,吉阳山以北并入应山县,至此应山疆域基本固定,千余年来无多大变化。
元隶随州,并属荆湖北路德安府。
明仍隶随州,并属湖广行省德安府。
清初属湖北布政司汉黄德道德安府,仍隶随州,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直属德安府。
民国初年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督察区 驻随县)。
革命战争时期,自1931年起,境内先后建有阪孝北县、应山县、应北县、应南县、安应县、应随县、罗礼应县、礼应县、信应县(信南县)、礼南县、随南县、信应随县等革命政权。
新中国1949年3月30日应山解放,5月恢复应山县建置,属孝感专区。1959年12撤销孝感专区,改属武汉市。1961年6月地市分治,复属孝感专区(1970年5月改为孝感地区)。
1988年12月撤销应山县,设广水市,以京广铁路上鄂北重镇广水改名,1993年4月撤销孝感地区,设孝感市,代管广水市。
2000年7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地级随州市的通知》(国函【2000】8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地级随州市的通知》(鄂政发【2000】38号),广水市由随州市代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