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自贸区范围公布: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 南都讯 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了广东、
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以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相关法律实施
调整的草案。
草案首次披露新一轮粤津闽自贸试验区范围。其中,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蛇口和珠海横琴新区三个片区。此前民间传言的白云空港
经济区未被列入。
相关审批事项的调整拟于明年3月1日起,在3年内试行。如果审议意见较为一致,草案或将于2 8日下午提请表决。
上海自贸区范围扩大
近日,盛传已久的自贸试验区扩容有了确切消息。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部分措施
辐射到浦东新区,同时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
昨天上午,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对《草案》进行了说明。他介绍了相关调整的适用范围,其中,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不少专家此前预测,广东自贸试验区模式可能采用3+1模式,即“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白云空港
经济区”的区块组合。但白云空港经济区此次未被列入试验区范围。
此外,天津自贸试验区涵盖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和滨海新区
中心商务片区;福建自贸试验区涵盖平潭片区、厦门片区和福州片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则涵盖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
广东自贸区相关法律实施拟作调整
去年启动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暂停实施部分法律规定,以对改革开放措施先行先试。新一轮即将开放的自贸试验区也不例外,这是依法改革的必经程序。
高虎城在作说明时提到,拟在新设的3个自贸试验区以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范围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企业设立、变更等
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草案指出,这些改革开放措施与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4部法律规定的12个条款不一致,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建议自2015年3月1日起,在3年内试行。
这 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授权立法事项,而是授权国务院在特定地区停止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正在审议中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拟对此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在部分地方暂停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高虎城表示,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将适时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建议;不宜调整的,及时提出恢复施行的建议。
分析
如何看待第二批自贸区的战略意义?
国 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表示,2008年7月的多哈回合谈判,各方互不让步,最终谈判破裂。而在此际,美国主导的区域性自由贸易体系悄然兴起。同 一年,奥巴马宣布美国将启动加入泛太平洋伙伴关系(T PP),并同时敦促其他太平洋国家加入。在奥巴马的号召下,迄今T PP已包括了像日本、韩国、澳 大利亚在内的12个国家;而美国和欧盟也正在推动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TTIP)和欧美贸易服务协定(TISA)。
可以说,全球新的国际贸易体系已经清晰可见,美国在亚太推动TPP,在大西洋和欧洲推动TTIP,日本和欧洲也在签订经济合作协定,这就形成了美国、日本、欧洲和
中国这世界四大经济体中,有三大经济体之间都有相互开放的协议,唯独中国例外。
中国要想在未来的国际贸易规则中不被边缘化,就需要把高标准的一整套自贸区的游戏规则在境内一定范围内试验,将其变成倒逼我们高水平开放的压力,这是自贸试验区的全国战略意义。
http://gd.sina.com.cn/news/b/2014-12-27/detail-icesifvy19438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