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经详细整理各类各级各个区域形形色色,林林总总,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各类“区”。分析一下,还是觉得应该进行一下大的区分:
1.概念区:仅仅由官方或其附属机构提出设想或
规划,未进行实质性
行政实施的各类“区”。
1+.政策概念区:行政部门虽然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某些特定职能区域,但过于宏观与抽象者,对具体实质行政影响较小,如“长江
经济带”、“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之类的。
2.政策区:行政部门通过政策支持依托现有
行政区或功能区
管理机构的各类区域,如综合保税区依托高新区或经开区,不再新设立机构,仅仅授权相关职能。如“同意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即为政策区,不应视作功能区。又如“产城融合示范区”,一般均依托现有功能区管理机构(济源例外)。
2+.功能政策区:未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在行政区或功能区管理机构内设置内设机构或二级负责管理相关政策区域,如在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内设机构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3.功能区:各级
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通过授权委托设立功能区管理机构,具有部分经济或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各类区域。
3+.行政功能区:具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功能区。
4.行政区:经过各级民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正式设置的行政
区划。
就功能区而言,本人也有分类:个人总结的功能区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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