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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有没有统计阶级成分的历史人口数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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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6-30
网上常见所谓“跨越阶级”的讨论,人们大多认为,只要发生了生活水平或环境的重大改善,就可以被称为阶级跨越。作为一个阶级叙事主导较长时间的社会主义国家,人们对于阶级这一概念的普遍误用让人吃惊。而要厘清这一概念,或许需要让人们至少意识到三点:非财产性收入占比,而非收入的绝对量才是阶级划分的客观标准,剥削阶级在人口中的占比比人们预想的更低,以及只有从无产阶级到资产阶级的转变,才是真正的阶级跨越。

举个例子,中国社会的主体已是城镇居民,根据曾经的标准,一个人出身于小商贩家庭,但凭借自己努力考上了985院校,毕业之后在某一线城市大厂工作,甚至有一定的资本利得,参考《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中对富裕中农和富农的区分,只要他的劳动收入占总收入的85%以上,他仍然只是从一个小商贩家庭(代码19)的成员变动为一个职员(代码14),而并非上升为一个剥削阶级,如2开头的小业主或“房屋出租”。这里当然有所谓的“改变命运”,但从物质上只是劳动阶级内部经济地位的相对变动,从精神上只是从体力劳动的简单劳动力转变为依靠脑力劳动的知识阶层,并不足以构成“阶级跨越”。

对于大众传播来说,较好的方式是通过展示历史上的阶级划分和身份管理,人口数据又是其中一个较好的切入点。
目前已知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包含有本人成分和职业两项:
全国人口登记计算的标准时间为1964年6月30日24时。普查项目除保留第一次普查的六个项目外,新增了文化程度、本人成分、职业三项,后两项不作汇总。

而《家庭出身代码》和《本人成分代码》出台于1985年,到2005年废止,而且1985年之前的成分也按照代码规则填写,理论上直到2005年,都有可能有部门,如公安部、民政部等掌握全国或地方的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数据,各位坛友可知是否存在获取相应数据的可能性?

附:家庭出身代码表(“本人成分代码”同)
  • 代码 家庭出身
  • 01 工人
  • 02 社员
  • 03 农民
  • 04 雇农
  • 05 贫农
  • 06 下中农
  • 07 中农
  • 08 上中农
  • 09 富裕中农
  • 10 干部
  • 11 革命军人
  • 12 革命烈士
  • 14 职员
  • 15 城市贫民
  • 16 自由职业
  • 17 店员
  • 18 小手工业者
  • 19 小商贩
  • 20 商人
  • 21 小业主
  • 22 游民
  • 23 资本家
  • 25 房屋出租
  • 26 小土地出租
  • 28 地主
  • 29 富农
  • 30 富农兼工商业
  • 31 地主兼工商业
  • 32 职员兼地主
  • 34 破落地主(破产地主)
  • 35 管公堂
  • 41 旧职员
  • 42 旧军官
  • 43 旧军人
  • 44 旧官吏
  • 46 华侨手工业
  • 50 牧民
  • 52 奴隶
  • 53 农奴
  • 54 领主
  • 58 土司
  • 59 土司头人
  • 60 百户
  • 61 千户
  • 99 其他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6-30
按比例,定地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6-30
回 yanf999 的帖子
yanf999:按比例,定地主? (2024-06-30 23:38) 

1929年的闽西苏区,地主少于3%

1929年7月,毛泽东指导下,由邓子恢起草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以下简称《政治决议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土地问题决议案》,对富农阶级属性及其政策做出了明确的分析与认定。《政治决议案》以会议之前所做10天调查——闽西6个县农村各阶级土地占有状况做分析:“田地平均百分之八十五在收租阶级手里,农民所有田地平均不过百分之十五。”“收租阶级”即地主,其他人口占比为贫农75%、中农17%、富农不足5%。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7-02
不同阶级的思想的确是不一样的,十大元帅里面只有林彪是地主阶级家庭出身,果然最后出事了

现在试图给资产阶级套一个共产党员的帽子,就转变他们的思想,其实根本做不到的。资产阶级始终以赚钱为目的的,只要能找到赚钱的方法,他们是不可能守得住底线的。比如蚂蚁金服,现在就是放高利贷的。比如曾经的许家印,也并没有真的以生产为己任。包括现在股市上的一些乱象,群魔乱舞。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7-03
可以玩下维多利亚游戏,里面有类似的数据
瀚海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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