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缩省不如扩省
建议建立大一级政区即多省合并。拟推荐如下:
1、北京行政区(包括现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
2、内蒙古自治区(现政区);
3、沈阳行政区(现辽宁、吉林、黑龙江);
4、南京行政区(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5、厦门行政区(现福建、江西、台湾、广东东部);
6、广州行政区(现广东西部、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7、武汉行政区(现湖北、湖南、河南);
8、成都行政区(现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9、西藏自治区(现政区);
10、兰州行政区(现陕西、宁夏、甘肃、青海);
11、新疆自治区(现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