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公 报
涿鹿县统计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 3339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 32598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944人,增长2.44%。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二、乡镇人口分布
涿 鹿 镇 72538人 辉 耀 镇 11361人
张家堡镇 22186人 大河南镇 10053人
武家沟镇 14138人 温泉屯镇 13869人
五 堡 镇 26273人 蟒石口镇 8973人
保 岱 镇 28505人 栾 庄 乡 18872人
矾 山 镇 21248人 黑山寺乡 10618人
大 堡 镇 17358人 卧佛寺乡 10291人
河 东 镇 11189人 谢家堡乡 5363人
东小庄镇 31097人
三、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
2009年11月1 日到2010年10月31 日,全县出生人口3536人,死亡人口2304人,出生率为10.59‰,死亡率为6.9‰,自然增长率为3.6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降低 0.3个千分点,死亡率降低0.8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提高0.59个千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175944人,占总人口的52.69% ;女性人口为 157988人,占总人口的47.3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38 下降为111.37。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9829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10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由98.67%上升到98.77%,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由1.33%下降到1.23%。
六、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2798 人,占总人口的15.81% ;15-64岁人口为 247881人,占总人口的74.23% ;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253人,占总人口的9.9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9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24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33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70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21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未接受教育的人口为1038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92人上升为396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29人上升为1148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105人上升为3914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667人下降为35101人;未受过教育人数由9761人下降到3109人。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