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领域十份考核,每份考核六成笔试三成社会就业阅历一成领导面谈,综合600分者为优,随机抽取通过人员,人员不足不采取低分聘取,定能出砖家!
以海南情况而言,重不在组建什么地级市管辖市县,而在于如何体现出省直接管辖市县的体制优越性,并且就以镇为海南省发展的主方向,每三年一次30位优秀镇长书记评选(每市县最多不超2个名额,优先满足每市县至少一个名额的保障)。
采取省人大立法的模式,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调配省内资源对达到一定程度发展的镇进行财政奖励,包括人口5万、6万、7万8万、9万及以上五等且人口密度不低于千人、千五、二千、二千五、三千、三千五、四千、四千五、五千及以上十等;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全国水平二等构建100级奖励考核,形成以镇为建设的主体,优先探索基层政权优化的建设。
对于人口密度3千以上发展水平达到全国标准不低于8万人口的镇授予城关镇称号,按照副处级待遇编制。
对于人口密度千人以上不足三千人密度的镇涉人口不低于8万的、人口密度三千人以上镇涉人口5万的,又满足发展水平不低于全国,均可授予全国重点镇称号,原则上积极支持镇主要领导为副处级官员兼任
对于人口5万以上人口密度千人以上且达到省发展水平的,授予全省中心镇称号,授予一把手(个人)副处级福利待遇。
中心镇称号由省发改委、编制委、住建厅、财政厅制定,
全国重点镇由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制定。
城关镇称号由省人大立法确定、省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