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ZF和市以下地方各级ZF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136630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19691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69386人,增长14.15%,年平均增长1.33%。
全市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12947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18971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039人,增长8.83%,年平均增长0.85%。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有家庭户[3]427901户,家庭户人口为12853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4人减少0.2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04432人,占51.56%;女性人口为661870人,占48.4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62下降为106.4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4575人,占12.78%;15-64岁人口为1046455人,占76.59%;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5272人,占10.6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9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0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5187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0406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51415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552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778人上升为1111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148人上升为1493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1950人上升为3763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5436人下降为2600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153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824人,文盲率[4]由8.89%下降为5.24%,下降3.6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为939447人,占68.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26855人,占31.2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36919人,乡村人口减少16757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8.42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人口数 比重[6](%)
(人) 2000年 2010年
全市合计 1366302 100 100
金家庄区 128004 9.85 9.37
花山区 303855 18.65 22.24
雨山区 309672 18.92 22.66
当涂县 624771 52.58 45.73
注释:
[1]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常住在省内的境外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市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