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才执政后,新疆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伊犁屯垦使建制取消,札萨克各旗、各军府营划设县局,只是划制的时间不同。土尔扈特、和硕特两蒙古居住区“改土归流”较晚于其他少数民族集聚区,大约经过了酝酿、筹划、建立等三个阶段。
早在1930年,焉耆县县长韩埙就酝酿在土尔扈特南路辖地建立县制,而且在同年4月他先收三次致电新疆省督办公署,申明改制设县之必要。但当时金树仁慑于全疆蒙古部落之势力,以改札萨克制必牵动全疆蒙古族部落,措施稍有不慎,就会酝酿蒙民暴乱为由,复电待将来有机会再议。
1931年10月,国民政府公布了《蒙古盟部旗组织法》,规定乌纳恩素珠克图盟、巴图赛特启勒图盟等蒙古部适用本法,将盟旗制度再一次合法化。
自此一段时间,就新疆蒙古改土归流事宜暂未有人提议。
1938年6月28日,焉耆行政长官于得一提出一个改旧制实行县治的方案,具体措施是:在土尔扈特南路、和硕特两部增设设治局,同时保留原盟长、固孜达等旧名义,由盟长兼任设治局局长,由省政府委派副局长和秘书,将原蒙古各旗苏木改为区、乡建制,由固孜达、藏根分别充任区长、乡长之职。对此,盛世才指令省民政厅厅长邱宗浚详细核查,邱宗浚写了一个长篇的呈文致省政府,他认为:
“在内地各省一切官职焕然改观。新疆为封建色彩最浓厚区域,自四月革命后,接橥六大政策努力工作,纯为民众谋利益,厘定官制,期合时代之要求,所有前清遗留封建残余名义应当取消,已到相当时期……故有于各游牧部落设治,为将来升县改进民治之计划,意义正确。是以职在伊犁屯垦使任内,本著政府政策即以改土归流为重要任务,经过三年有余之苦力奋斗,幸将此项任务圆满完成。”
同时建议:新旧名义不能同时存在,不如乘此时机在土尔扈特、和硕特两部均设设治局,所有旧名义如盟长、固孜达、藏根等旧名义官佐等一并取消,分别改充局长、区长、村长等职。但汗王、郡王系属封爵,在政府保护王公口号下仍旧保留。并提出最好由两部落自动召开会议,形成决议,澄清取消各种旧名义,改为设治局,遵照设治章程改制,使不满意改制者不致有所借口。
经过周密的筹划后,1938年11月17日,南部落代盟长尔德尼召集盟属官员、部落王公、总教头目60多人在盟长公署召开临时会议,行政长于德一列席会议。会议主要是商议并表决南部落改设县治一事。首先参加省第三次民众代表大会的代盟长尔德尼、殷务处殷英、固孜达安固首先发言道:伊犁等地改设各设治局后,均取得了好的成绩。本部落人口众多,若与其他族一样得到发展,必须改制,才不至于落后。他们三人的建议得到了与会者的赞成。会议经过磋商,形成了四项决定:1、同意改制,呈请省、督两府改组;2、设县后,政府从优增加各王公俸禄,完全承担王公生活开支,不再由民众担负;3、过去每年为民众祈福的3次大的念经费用是由民众支付的,设县后,政府每年豁免各僧房税羊共2000只,以抵念经之费用;4、由代盟长尔德尼呈报省、督两府由焉耆区行政公署定夺。会议结束时,于德一行政长发言,他阐述了改设县治的益处,要求议会者会后向各界人士宣传。11月30日,尔德尼就土尔扈特南路改设县治事致电督办公署、省主席及于行政长。
12月25日,和硕特部代理盟长巴拉吉也致省政府呈文,拟恳政府在和硕特部设立设治局,即以盟长改组为设治局长。以此督办公署于该月29日给省政府发咨文:改设县治,事体重大,令贵府查照核办。
1939年2月7日,焉耆区行政长于德一奉民政厅、财政厅再行确实查明、详加考虑妥拟具体办法呈侯政府核定的旨意,经过筹划拟定了改设县、局的具体办法呈报省政府。3月18日至5月4日省政府财政厅、民政厅批准于德一行政长所拟在土尔扈特南路、和硕特两部进行改组,增设县局的方案,即土尔扈特南路设和通县(后改为和顺县、和靖县),县府设在和通苏木地方(汗王府内)。并改旗为区,原来的5旗改为5区,区名用原来的旗名,即:开来区、察腾区、扎布素尔区、斜米尔区、兑牛区(又译为堆牛、对牛等)。和硕特部改设和硕设治局,拟在汤文吉克地方,原3个旗改设3个区。
省政府委任殷英(蒙古族,是满楚克汗王的姐夫,曾任旧土尔扈特南路盟长公署协理与营务处长,后任县参议会议长等职)代理和通县县长,巴拉吉代理和硕设治局局长,盟长尔德尼为焉耆县副县长(蒙古族,号柴昌东,曾任土尔扈特南路部落盟长公署代盟长,后尔德尼升任和静县县长),盟长原职取消。为推动工作,副县长、副局长由汉族充任。和通县、和硕设治局均隶属焉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39年4月,新疆省政府撤销和硕特盟长公署,设立和硕设治局,县府设在汤文吉克(又译写成塔温觉肯,今博湖县境内)。1940年9月又移至乌什塔拉(今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地方,3旗改为3区,即:左区、中区、右区(又称和硕滩、乌什塔拉、塔哈其等3个区),各固孜达为各区长。各苏木为乡,乡名沿用原苏木名称,藏根为乡长。盟长等官职全部取消,王公爵位仍然保留,并增加其薪俸。
1944年,新疆省推行新县制,实行保甲制。和硕设治局设1 乡1镇11保。2年后,和硕设治局升格为五等县,县下辖单位与设治局时相同。
应该注意的是,虽然盟旗制取消了,不少王公仍然在省府及地区县乡级政府担任要职。在乡一级也如此,“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虽实行保甲制度,但蒙古族仍以固孜达(旗长——引用者)即变为乡长,藏根(佐领——引用者)变名为保长,名义上的保甲制度在游牧内部,实际上仍然是原来的族别类苏木的编制。”
据民国档案载:
“在盛世才时期,县以下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区村制度。县以下分若干个区。每区设区长一人,副区长一人,每区下面按照各地实际情形,分设3到4个村,每村有村长一人,以下不再分组,和硕设治局时,其组织亦同,在游牧区域内,因蒙族人不习惯区村的编制组织,故仍沿用原来的蒙古旧制度,即每旗的固孜达管理政事的官员名称为区长,每苏木的藏根,即等于村长,在国民党反动派势力侵入新疆以后,曾令各县重新调查户口,改变了区村制度为保甲制敌,和硕设治局在陶里太当局长时,就重新调查了户口,编整了保甲制度。”
1946年9月13日,新疆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发布公函,令满楚克扎布汗王的福晋乌静彬代理和靖县长(在此之前任县党部书记长),接着乌静彬为恢复盟长公署一事上书蒋介石,蒋介石指示由地方处理。此时正值三区革命风起云涌,珠勒都斯草原已经成为三区革命的根据地,国民党当局出于政治需要,为稳定和靖一带的政治局势,1947年7月,由省政府呈报国民党中央政府破格批准,恢复了土尔扈特南路王府和盟长公署,盟长公署设在满汗王府,与和靖县治并存。汗王满楚克扎布出任盟长,乌静彬任副盟长。10月26日,恭本德吉特承袭汗位并兼任盟长。
恭本德吉特原名满吉,1931年12月7日出生在和靖满汗王府,后来盛世才给他取名满国强,上小学时,老师又给他改名满光强,即汗位时又取名为恭本德吉特,为满楚克扎布汗王之子,南路土尔扈特第十三代卓哩克图汗王也就是最后一个汗王。
恭本德吉特的童年充满了不幸,他6岁时那年秋天,父亲满楚克扎布被督办盛世才以莫须有的“阴谋暴动案”的罪名逮捕入狱,他也受到了“牵连”。满楚克扎布入狱半年后,盛世才以掩人耳目,骗取蒙古人的信赖和拥护,公开宣称送满楚克扎布汗王去国外学习军事了。1944年9月汗王满楚克扎布被释放时,已经精神失常,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只有让其子恭本德吉特接替父亲承袭汗王爵位。经南京国民党政府批准,1947年10月26日,在和靖县满王府举行了受玺仪式,参加庆祝的有南路各旗的大小头目及和硕特部的王公,焉耆专员左曙萍等国民党军政要员也参加了。年近,16岁的恭本德吉特成为南路土尔扈特部的第十三代汗王。由于恭汗王年少,实际权力都掌握在母亲乌静彬手里,小汗王只是傀儡。恭本德吉特本人也说:“所谓新满王不过虚有其名并无实际权力。那时国民党新疆省的要人民会商结果,决定派我母亲协助我工作,主要任务是想笼络蒙古族倾向国民党,抵抗三区革命军,保卫焉耆。”
1948年4月乌静彬当选国大代表参加在南京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又是焉耆专署代理副专员,活跃在政坛上。盟长公署恢复后,乌静彬召集了几次会议,讨论并部署首先办的几件大事,如兴办教育、建立卫生院、清查户口、增编骑兵团等。乌静彬渐渐的把实权转移到盟长公署,县治虽然存在,却成为名存实亡的政府。
1948年3月11日,和硕特部也恢复了盟长公署,达瓦为盟长、拉德那伯的、格恩当都尔为副盟长,胡海滨为秘书长。盟下设营务、民政、财政等处。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二军六师进驻焉耆、库尔勒地区,着手建立各级人民政府。1950年2月,二军六师组织工作队接手和靖县旧政府,同年4月建立和靖县人民政府。1950年6月24日,省政府主席包尔汉致电焉耆行政专员高树人,同意将尤鲁都斯县与和靖县合并。同年8月20日,尤鲁都斯县与和靖县正式合并。在珠勒都斯草原成立了巴音布鲁克区。1949年10月,原和硕县政府由焉耆区专员公署接管,1950年4月,废除保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