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xiaoqi
:难道不应该是地方先接一批单位,然后各种统筹款跟着去么?
(2017-06-06 07:27)
地方政府根本只顧要錢, 但拿了錢後該做的能推就推, 能拖就拖, 只看以前直轄市能多拿錢, 卻沒想過直轄市要自己花錢養那些
而且因為市區擴大過, 連高雄市都算半假直轄市
高雄舊直轄市區因為當初成立時已經交割清楚了, 所以沒問題
高雄舊縣區就糟了, 完全是挑能賺的拿, 比方說鳳山岡山因為收稅成本較低, 於是那邊的國稅局很快就被市府接收了, 但旗山那邊就嫌山區收稅成本高, 有陣子就繼續賴給中央去收 (剛剛查一下, 現在總算都由高雄市徵收了)
至於純花錢業務, 看道路養護最準, 查查交通部各區養護工程處各工務段, 就舉兩個例子
設在臺北市文山區的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景美工務段工作範圍
設在高雄市苓雅區的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高雄工務段
前一個工務段理論上現在應該要由新北市自己負責, 後一個工務段理論上應該要併入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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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前直轄市還有市銀行 (新臺幣鈔票之所以要加上中華民國, 就是因為臺北市銀行成立, 理論上他也可以發鈔了) , 不過新直轄市是在公營銀行民營化後才成立, 因此不能用這個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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