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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沿革]依克明安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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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11-04
依克明安旗
    
一.依克明安旗的历史

1.依克明安,依克明安氏,依克明安旗,依克明安部

依克明安是蒙古语,“依克”为“大”的意思,“明安”是“千”的意思。依克明安是西部卫拉特(也叫额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巴桑的姓氏,汉译为“大千户”。清朝时,卫拉特是西部蒙古的总称,由四部蒙古人组成,学者们将卫拉特联盟划分为早期、中期、晚期三个不同时期。晚期卫拉特由准噶尔部、和硕特部、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组成,号称四卫拉特。土尔扈特部西迁伏尔加河流域后,由原附属于杜尔伯特部的辉特部成为一部,合起来仍为四部。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中叶,准噶尔部一直与清政府对抗,史称准噶尔之乱。清政府多次征讨,加上卫拉特上层内部的争权夺位,使整个卫拉特地区战火纷飞,民不聊生。

阿卜达什,准噶尔可尔努特台吉,绰罗斯氏。1753年(乾隆十八年)达瓦齐联合阿睦尔撒纳篡取汗位,继续与清朝对抗。1754年(乾隆十九年),阿卜达什为谋内附,从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游牧,中途留牧于科布多附近的扎哈沁。因扎哈沁从达瓦齐,清军于乾隆十九年击扎哈沁,俘获阿卜达什,收其畜产。阿卜达什以情实告,定边左副将军班第认为阿卜达什未从达瓦齐,将其畜产归回,并赏粮币,安置于乌里雅苏台以东鄂尔浑河上游塔密尔河流域,附于阿睦尔撒纳游牧,授一等台吉。是时征达瓦齐,阿卜达什请从军,定边将军允之。1755年(乾隆二十年),从清军出发,驻察罕忽吉尔,阿卜达什以兵300驰赴额密尔哨探,伊犁平定,阿卜达什有功,入觐热河,乾隆皇帝赐宴,赏白金五百,诏归塔密尔游牧。

巴桑,准噶尔依克明安台吉,依克明安氏。征达瓦齐时“巴桑降,献籍300余户。定北将军班第以闻,诏赐冠服、佩饰。入觐热河,赐宴,诏封辅国公,赉白金千五百。”迁到塔密尔游牧。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阿睦尔撒纳勾结沙俄,继续与清朝对抗,并谋据伊犁自立,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兵败,逃至沙俄。巴桑与同牧的阿卜达什、克什克特等未从阿睦尔撒纳叛逆,并驰到科布多以报军情。朝廷以巴桑、阿卜达什非辉特部,且无叛逆,命定边右副将军车布登扎布,将他们迁徙到呼伦贝尔,由管旗章京端多卜护往。从塔密尔河出发,沿途经土谢图汗牧地和车臣汗部,溯克鲁伦河南岸,进入黑龙江将军管辖的呼伦贝尔驻牧。秋后,巴桑、阿卜达什对呼伦贝尔驻牧地不十分满意,因此,朝廷决定再次迁徙,将他们迁到通肯、乌裕尔河流域。乾隆二十二年十月十二日,黑龙江将军派人去呼伦贝尔迎接。当时巴桑率领依和部首先东徙,阿卜达什带领其余三部随后,还有部分留驻呼伦贝尔。十月二十六日到达乌裕尔河流域两岸。其中“巴桑、阿卜达什、克什克台(特)12户53口。巴桑夫人乌都力途中死亡。”清廷命巴桑、阿卜达什所属部众编为一旗。以巴桑的氏族命其旗,称依克明安旗,归黑龙江将军节制。后来留居呼伦贝尔的也相继而来,但仍有部分留居呼伦贝尔。

巴桑、阿卜达什率领的民众中有依和部、鄂吉格斯部、杜尔伯特部、特楞古德部、土尔扈特部等原属于四卫拉特的部分蒙民。自成立依克明安旗以后,旗内的蒙古人相互之间还是以原来的氏族或部落的不同而相互区别,但是,旗外的人将依克明安旗的蒙古人统称为依克明安部。依克明安部在依克明安氏和依克明安旗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因此说,依克明安部是由不同氏族和部落的额鲁特蒙古人在当时黑龙江那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人口比较少的蒙古部落之一。
巴桑和阿卜达什同属准噶尔部,是不同氏族姓氏的人,并且各自统领着自己的属民,在战乱的年代,不得已才聚集在一起,当清朝政府大兵压进的时候,寡不敌众投清朝。那么依克明安旗为什么以巴桑的姓氏命名?而巴桑本人又没能成为执政札萨克?阿卜达什虽不是依克明安氏,但执掌依克明安旗第一任札萨克的权利?我们认为,依克明安旗之所以以依克明安氏为旗名,而不让巴桑执掌札萨克权利是清朝政府根据当时的时局和对蒙古的一贯政策作出的决定。清朝利用喀尔喀蒙古同卫拉特蒙古之间的矛盾,削弱彼此的实力,当卫拉特处于强势时,又出兵打击卫拉特。对内附清朝的蒙古人,实行地域上的区域分割,政治上的分化和瓦解,军事上的残酷镇压,文化上的笼络和麻痹等政策。对属于准噶尔的巴桑和阿卜达什的打击、笼络、分化和瓦解,正是清朝政府对蒙古各部的态度的缩影。

我们再来看看当时的情况:巴桑和阿布达什同属准噶尔部,准噶尔在卫拉特的叛附不定中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对准噶尔的瓦解和打击成为平定卫拉特地区的关键。阿卜达什是于乾隆十九年就内附于清朝,并得到清朝授予的一等台吉,与阿布达什一同内附的察衮、德济特台吉于乾隆二十年又叛,而阿布达什没有背叛清朝。巴桑是于乾隆二十年献籍300余户投降清朝的,乾隆皇帝诏封巴桑为辅国公,巴桑的依克明安氏民众又先于阿布达什的绰罗斯氏到达乌裕尔河流域,占据大泉子等地的有利地势。按理先期到达的辅国公巴桑在是否执政上应该比后期到达的一等台吉阿布达什更有优势,但是阿布达什的早于巴桑的主动内附和对清朝的忠心一直被乾隆皇帝看中,而阿布达什后期与其他三个氏族的人共同奔赴黑龙江地区又使他有机会体察和了解其他氏族民众,从而为其统领人口的大多数奠定了基础。而对战争逼到头上才投降、并且有一定势力的巴桑,乾隆皇帝实在是放心不下。所以,出现了以闲散辅国公巴桑姓氏命名的,以一等台吉阿布达什执政的依克明安旗。


2.依克明安旗的统治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建立依克明安旗后,朝廷授阿卜达什为旗札萨克一等台吉,掌管旗政;巴桑为闲散辅国公,朝廷支付年俸二百两,免除年班朝觐义务。巴桑为感谢“圣主深厚重恩,每年贡进御马十六匹。”阿卜达什执政五年后,于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卒;其长子德勒格尔于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于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卒;德勒格尔长子鄂齐尔于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于1802年(嘉庆七年)卒;鄂齐尔子托克托霍于1802年(嘉庆七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1835年(道光十五年)卒;托克托霍子毛诺海于1835年(道光十五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褫职。毛诺海执政时期,压迫旗民太甚,引起旗民强烈不满,于是派代表向黑龙江将军衙门陈情诉冤,经查实后将毛诺海札萨克职罢免。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到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共88年之间,依克明安旗的政体,一直以部族作为管理体制。在旗札萨克下设依和、鄂济格斯、杜尔伯特、特楞古德四部。基层的一切军政事务,均由各部负责处理。

阿卜达什札萨克世系表
        
承袭人               族属关系                    承袭爵位                             袭职、卸职年代
         阿卜达什                                                 札萨克一等台吉                   乾隆十九年至乾隆二十六年
         德勒格尔            阿卜达什子                 札萨克一等台吉                   乾隆二十六年至乾隆四十八年
         鄂齐尔                德勒格尔子                 札萨克一等台吉                   乾隆四十八年至嘉庆七年
         托克托霍            鄂齐尔子                     札萨克一等台吉                   嘉庆七年至道光十五年
         毛诺海                托克托霍子                 札萨克一等台吉                   道光十五年至道光二十四年
      
       毛诺海下野后,旗札萨克由巴桑系世袭辅国公乌尔图那逊执掌。乌尔图那逊于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袭札萨克辅国公,在此期间,改革了旗制,在札萨克下佐领2人,骁骑校3人,管理行政事务,居民仍分为四个部落。于1863年(同治二年)卒;巴克莫特多尔济于1863年(同治二年)袭札萨克辅国公,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卒;巴勒济尼玛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袭札萨克辅国公,一直到1912年(民国元年)。届时,呼伦贝尔额鲁特旗总管胜福、陈巴尔虎旗总管车和扎合谋策划“呼伦贝尔独立”,然后东蒙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后旗举旗响应。波及面很广,对蒙古地区影响很深。当时,依克明安旗札萨克辅国公巴勒济尼玛奉命出任宣抚被派往东蒙三旗进行规劝工作,直至事件平息。事后民国政府论功行赏,巴勒济尼玛为镇国公,民国二年又加封札萨克贝子。所以,巴勒济尼玛于1912年(民国元年)为札萨克镇国公,1913年(民国二年)始任札萨克贝子,又因赞成共和有功加封贝勒衔,1930年(民国十九年)卒。哈钦苏荣于1930年(民国十九年)袭札萨克贝子。民国后,依克明安旗应邀列席哲里木盟会盟,在建制机构方面,仿效哲里木盟各旗,在旗札萨克下设图斯拉格齐(协理)一名,协助札萨克贝子掌管全旗事务;协理下设扎哈日格齐(官旗章京)一名,直接处理、监督全旗行政、军事、司法事务;管旗章京下设梅伦四名,分为管兵与管印梅伦;梅伦下设扎兰,主管文书印信。旗札萨克设保安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各一人,士兵30人;下设两各保安分队,分别驻八家子、东新屯,每分队各10人,共20人,负责地方治安工作。在原来的四部中,各设一名章京和笔帖式,负责各氏族的工作。


                                   巴桑系札萨克世系表

         承袭人                        族属关系                        承袭爵位            袭职、卸职年代
         巴桑                             准噶尔部                         闲散辅国公         乾隆二十年至乾隆二十六年
         色楞德济特                 巴桑长子                         闲散辅国公         乾隆二十六年至乾隆五十年
         尼玛赞木布                 色楞德济特长子                   闲散辅国公        乾隆五十五年至道光六年
         乌尔图那逊                 尼玛赞木布嗣子                   闲散辅国公        道光六年至道光二十四年
         乌尔图那逊                 尼玛赞木布嗣子                   札萨克辅国公   道光二十四年至同治二年
         巴克莫特道尔济         乌尔图那逊之孙                   札萨克辅国公    同治二年至光绪二十八年
巴勒济尼玛                 巴克莫特道尔济长子           札萨克辅国公    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元年
巴勒济尼玛                 巴克莫特道尔济长子           札萨克镇国公    民国元年
巴勒济尼玛                 巴克莫特道尔济长子           札萨克贝子        民国二年至民国十九年
哈钦苏荣                   巴勒济尼玛长子                札萨克贝子     民国十九年至伪康德二年


       从清朝末年到民国中期,依克明安旗境内建制变化很大。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境内设拜泉县,与旗分治;1923年(民国十二年)境内设依克明安设治局,1929年(民国十八年)升为依克明安县,与旗分治;同年又设富裕设治局,1933年(大同二年)升为富裕县,与旗分治。

       1932年建立伪满洲国后,依克明安旗札萨克制延续到1935年(伪康德二年),从1935年2月7日起将依克明安旗改为依克明安旗公署,哈钦苏荣继任旗长,7月1日哈钦苏荣辞职,由额勒和春代理旗长。8月始,旗以下实行努图克、嘎查制。将原来的四个部落为两各努图克。原来的依和部和鄂吉格肆合并称依和努图克,努图克达汪鲁嘎。下辖5各嘎查。有三间房嘎查,嘎查达哈木扎布;后八家子嘎查,嘎查达乃木德;前八家子嘎查,嘎查达哲桑;后七家子嘎查,嘎查达名不详;前七家子嘎查,嘎查达高木伦。特楞古德部归并与杜尔伯特部,称杜尔伯特努图克,努图克达常礼。下辖7各嘎查。有东新屯、西新屯(嘎查达张连和)、长发屯、小泉子(嘎查达普树)、大泉子、吉斯嘎、兴安屯。每个努图克除设努图克达(乡长)1人外,还设助理员1人,雇员3人。每个嘎查设嘎查达(屯长)、办事员各1人。

       1936年(伪康德三年)3月1日起,旗公署设参事官、副参事官各1人,均由日本人担任。旗公署各科副科长以及主要股的股长也都由日本人分任。旗公署的一切事务全由日本人统揽。蒙旗官员成为傀儡。同时,又增设警务科,下设警察署1处、警察分驻所3处,分别设于西新屯、三间房、八家子。又将原来的保安队士兵改为警察。

       1945年,“九·三”光复后,原依克明安旗公署成为看守政府,直到1946年8月15日,依克明安旗召开了全旗的临时参议会,到会议员15人,额尔敦布拉格作政府工作报告,8月16日选举额尔敦布拉格为议长,并建立了依克明安旗人民政府,熬斯尔扎布为旗长。

       1948年春,嫩江省人民政府撤消依克明安旗的建制,将原依克明安旗的村屯与人口划归富裕县第七区。1950年1月,将原依安县泰富区西部,齐北铁路线以北的富海、富北、富民、兴盛四村划归富裕县,将原依克明安旗东疆的新屯、东新屯、腰新屯、西新屯划归依安县。至此,依克明安旗,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建旗到1948年撤消,作为旗一级政府,经历了清朝、中华民国、伪满洲国等几个不同历史时期,走过了191年的漫长之路后,在地图上消失了。


3.人口部族

迁至黑龙江省乌裕尔河流域的依克明安部,有四个部落的属民,即依和部居住在西部,鄂吉格斯部、杜尔伯特部居住在中部,特楞古德部居住在东部。

依和部,是巴桑辅国公的本部,姓氏有依克明安和察罕图黑。乾隆二十二年迁来时共13户50余人。巴桑部所居住的屯称公屯,也叫依和艾勒(屯),因为巴桑是辅国公,又属依和部,所以既叫公屯,又称依和屯。是以部号、爵号命名,在公屯以西有辉特屯,辉特也是部落名,意为北面或后面。住在辉特艾勒的居民,都是依和部落的人。在辉特艾勒前有乌勒尔图屯,乌勒尔图是以人名命地名,因蒙古人禁忌呼长辈的名字,所以称这个屯叫额门艾勒,意为前屯或南屯。他是与辉特艾勒相对而称的。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认为这两个屯是方位相对的前后屯,全然忘记了部落名称与人名。
鄂吉格斯部,是依克明安旗首任札萨克一等台吉阿卜达什所在的部落,隶属准噶尔部绰罗斯氏。最初迁居乌裕尔河流域时,10余户,百余口人。他所居住的屯子就叫札萨克屯,按其部落名也称鄂吉格斯屯,住在公屯以东,旗王府东南。鄂吉格斯部,当时为执政的部落,各方面都受优惠待遇。后来阿卜达什四世孙毛诺海任札萨克时,欺民害众,被黜,部落威望也随之骤然下降。

杜尔伯特部,是卫拉特四部之一的大部,是个很有影响的部族。来乌裕尔河驻牧时共10余户80余口。部族虽未执政,但很有势力;头领虽无爵号,但很有威望。1935年,日伪时期改革旗制,撤消血缘关系的部族制,改建地域关系的努图克、嘎查制时,依克明安旗划分为两个努图克,即依和努图克与杜尔伯特努图克。原特楞古德部合并于杜尔伯特努图克中。迁来后在小泉子附近建有独立的杜尔伯特艾勒,全部落属民集居,杜尔伯特屯位于札萨克屯东侧。零散的和硕特部、土尔扈特部、阿拉善部人,也都附于此部中。

特楞古德部,也是卫拉特的古老部族之一,史称帖良古惕,15世纪也先汗建立瓦剌汗国时,帖良古惕曾起过重要作用。姓柯勒克德,通称兀良哈,是依克明安旗人口较多的一个部族,最初来此地时,共50余户120余口人。在杜尔伯特艾勒西建有特楞古德艾勒,本部人集居。

除此四部外,还有土尔扈特、和硕特部人众,但因人口少,未能单独成部,而附属于其他各部之中。乾隆年间迁徙时,各部属丁组织都很健全。下面的32人,就是最初的属丁领户:即包尔吉德、包行常、乌拉尼尔、德西思、白其木勒、乌尔吉拉、德尔新门、图尔光图、包尔吉斯、五鲁门心、金屋拉催、法尔吉阿、永其木德、包西提、色尔普阿、白吉阿沁、克其永沁、和尔吉、白德心、允其新昌、吉升们心、贵永升、和兰永达西、性格合吉、意西为的、依克云心、包永理、喜尔们特、吉尔心德、庆吉大官、阿木勒额、富拉尔春。

据统计,依克明安部初建旗时,四部合起来共90余户300余口。经过150多年的发展,到清末,依克明安旗额鲁特人达180多户1000口人。据1939年统计,依和努图克人口121户,738人,其中男429,女309;杜尔伯特努图克223户,1020人,其中男575,女445。合计344户1758人,其中男1004,女754。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额鲁特蒙古为1372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额鲁特蒙古为1446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额鲁特蒙古为2212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额鲁特蒙古为2636人。因为蒙古人实行氏族外婚姻制度,依克明安旗的蒙古人的婚配对象就是当时与他们毗连的原驻黑龙江地区的札来特蒙古部和杜尔伯特蒙古部,依据蒙古人的习惯,联姻过程中很多有连带关系的人员随婚姻主体人物流动,也就是说,随着依克明安部额鲁特蒙古人同其他部落蒙古人的联姻,其他部落的蒙古人有到依克明安旗生活的,也有依克明安部的额鲁特蒙古人到其他蒙古部落生活的,因此,后期的依克明安部的蒙古人的人口数中含有其他部落的蒙古人的数目。


4.  牧地区划

依克明安旗的牧地是清朝朝廷于乾隆年间,巴桑、阿卜达什率领部众来乌裕尔河流域时划定的,钦定的游牧界,当时有法律效能,所以各个部落之间都不能越界游牧,必须在朝廷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轮牧。据《依克明安旗一般状况》记载:“东界自小兴安岭大青山西麓讷漠尔河及乌裕尔河源,延至通肯河西岸;西界自九道沟子一带经宁年站嫩江东岸,延至讷漠尔河入嫩江口处;南界自明水县南,延至林甸县东北边一带;北界以讷漠尔河为界。东西宽约三百五十余里,南北长约三百二十余里。”按照这个范围,当时的依克明安旗,含今黑龙江省的讷河县、德都县南部以及北安县、克东县、克山县、拜泉县、依安县、富裕县的全部和明水县、林甸县北部。依克明安旗东部是讷漠尔河、乌裕尔河两河河源,小兴安岭南端大青山西麓山区和通肯河西岸平原区。北部讷漠尔河南岸到乌裕尔河北岸是两河冲积平原,中间为小兴安岭西部边缘丘陵。南部为乌裕尔河南岸、通肯河西岸冲积平原。西部为嫩江东畔、乌裕尔河下游九道沟湿地,是平坦的大草原,最适宜游牧。依克明安旗的额鲁特人,基本都在这一地区内游牧或定居。

光绪二十四年,依克明安旗放垦后,旗境面积大大缩小。乌裕尔河南至通肯河西畔,讷漠尔河南一直到乌裕尔河北10几里,全部出放,成为农田。到民国十九年时,仅剩旗札萨克贝子府附近周围的弹丸之地。南抵乌裕尔河、北与讷河相邻,东与克山毗连,西与富裕交界。全境既无山岳,又无森林,而是丘陵起伏,仅偏南部有一块草原。只剩下东西狭长百余里,南北宽10里或20里不等的一小块地方。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11-04
二.依克明安旗的经济

1757年农历10月,巴桑、阿卜达什率领依和部迁徙至乌裕尔河时,是赶着畜群、拉着蒙古包来的。初到时安置于“莽鼐冈东北,……柞树冈以西。”建帐于讷漠尔河以南地区。第二年,另三部也陆续迁来,不仅人口增多,牲畜数量也大大增加。故从莽鼐冈又迁至乌裕尔河北畔的大泉子、小泉子一带,建立了固定的札萨克王府,各部族牧民沿乌裕尔河北畔游牧,以王府为中心,在王府两侧驻扎各部酋长,牧民则远徙乌裕尔河下游,逐水草而游牧。初来时畜种有马、牛、驼、绵羊、山羊,即五畜具全,后来由于气候与植被的原因,骆驼逐年渐少,最后绝迹。依克明安部带来的牲畜,习惯于西北、漠北地区荒漠草原生态,到乌裕尔河流域的湿地草原后因地理环境不太适应,故死于疾病的牲畜数量也逐年增多,到道光年间,牲畜总数减少一半。牧民只好向冈坡草原转移。后来又由于自然游牧,无棚舍圈栏,加之黑龙江地区气候严寒,冬季风雪弥漫,牲畜冻死、饿死有增无减,到同治年时,牲畜数量少到只能维持生计,牧民生活相当贫苦,有的牧民已无牲畜,只好给牧主去作牧工。这种饥寒交迫的游牧生活一直延续到光绪末年。

清朝末年,朝廷取消封禁政策,实行蒙地开放,招民开垦,在各地形成一股开荒潮。依克明安旗札萨克巴克莫特道尔吉,也在境内通肯河西岸巴拜段放荒。光绪二十五年黑龙江将军恩泽进行干预,认为依克明安旗额鲁特蒙古是准噶尔战争中被俘虏的战俘,发遣到此地谋生,无权招垦。为此给予巴克莫特道尔吉“私招民垦,停止朝觐,并撤消乾清门行走,拔去翎枝”的处罚。于是,巴克莫特道尔吉赴京上诉,奏报原委。几经曲折,澄清史实,朝廷终于批准依克明安旗的放荒权,允许在黑龙江境内招垦。打赢了与黑龙江将军的官司后,依克明安旗开始大量放垦。

光绪二十四年,设立通肯招垦局,放毛荒224000垧,折七成实地为156800垧。光绪二十五年又放通肯、克音、柞树冈等段荒地231584垧,七折合实地为162109晌。光绪二十八年又放通肯段毛荒38252晌。光绪二十九年放通肯段毛荒12750晌。光绪三十年出放通肯段208166晌,巴拜段351晌。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黑龙江将军程德全批准出放依克明安旗所属荒地。程德全奏称:“经前任将军恩泽于光绪二十四年出放巴拜段荒地与该公所居接壤,因派佐领吉尔嘎布会同蒙员前往履勘,计自该公府南三十里之长冈子起,斜向东南至通肯河西岸八道沟北,九道沟南止,拨于该公人等荒地四十余万晌,作为该属界,奏奉,允准在案。”当时的札萨克辅国公巴勒济尼玛将划定的荒地,除乌裕尔河北岸酌留生计牧场外,其余均招民开垦。每晌地收银2两1钱,加收1钱5分杂费。这次共丈量毛荒456754晌,其中留乌裕尔河以北的生计地106742晌,净剩毛荒350012晌。在350012晌中,巴拜行局已放213124晌,不可垦地25288晌,归拜泉就近招放20250晌。实际上旗札萨克真正放垦的是91350晌。收押租费13万两。从光绪二十四年开放巴拜段荒开始到民国十九年(1930年)共32年间,放出荒地688500晌。在拜泉、依安、克山等地设有租赋局,办理垦地租赋事宜。

由于蒙地的开放,原来在乌裕尔河南畔游牧的牧民大部分被挤到河北,牧场顿时显得拥挤起来,草原载畜量减少,牧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好多牧民的牧业收入已不能维持生计,只好兼营土地,搞少量的试耕作,以补充牧业生产收入的不足。粗放农业的出现,为游牧100多年的额鲁特人带来了定居文化和农耕文化。一旦进行耕作,就不需要走奥特尔那样游牧,蒙古包不用拆卸,可在耕作地附近固定,后来发展为几个人伙种农田,这就出现了几座蒙古包固定在一地的情景。后来这些固定的蒙古包逐渐演化为土木结构的房屋。开始时一户两户,后来三户五户,最后形成了村落。依克明安旗的古老村落,就是在这种经济变革条件下产生的。因为是断断续续的牧农兼营,所以长时间存在着既有游动的蒙古包,又有固定的房舍,既有几户合并的走奥特尔的阿寅勒,也有新型的村落。村落出现的初期,还没有完全脱离血缘关系的氏族部落,一般是一个部落的人构成一个村落。依和部落有依和艾勒,鄂吉格斯部落有鄂吉格斯艾勒,杜尔伯特部落有杜尔伯特艾勒,特楞古德部落有特楞古德艾勒,辉特部有辉特艾勒。由陶日古德、莫日格德、阿拉善三姓组成的村落叫古日本格日,意为三间房或三家子,在今富海镇五兴三队、四队。由两户阿特格德和奥特格德、包日哈德、博日和德、哈拉哈、包日吉格德、明嘎德等八户共同定居的村落叫奈门格日,意为八家子。由7户人家开荒种地而定居的村落叫道兰塔日延格日,意为七家地房子。后来农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村落逐渐增多,后建的村落与先建的村落相对而称新艾勒(新屯),按其方位又出现了东新屯、西新屯、腰新屯等等,这些古老的村落,都是额鲁特人从游牧文化过度到农耕文化的历史见证。到伪满洲国前后,游牧的蒙古包已基本消失。虽然在额鲁特人中农业生产占有了一定的比例,但是,广大牧民的生活并不富裕,每年收获的粮食不及糊口,由于牧场的缩小,不少牧民破产。由于受到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压迫和剥削,牧民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于是民国十八年(1929年)发生了“棒打贝子府”的事件。以德日艾勒(现小泉子村)额鲁特蒙古人帕哈、何提门、八其门德、八彦门德等为首的百余名旗民手持棍棒、器械闯入贝子府进行说理斗争,强烈提出三条要求:一是分给本旗额鲁特蒙古人足够用的生计地;二是贝子府出资开办学堂,蒙民子女免费入学学习;三是废除各屯“阿拉巴塔”(即每年为贝子府无偿服役义务工制)。经过三天谈判斗争,旗札萨克府接受了所有条件。决定:一、分给本旗额鲁特蒙古人每名男丁二十五垧生计地(荒地),并在当年分到各户;二、同意设立公办学堂,一切经费由贝子府承担,当年筹备一切教学设备及房舍,第二年春(民国十九年)开学;三、废除旗民义务服役制,贝子府如果再用人,必须给一定的报酬。最后贝子府杀牛宰羊宴请到场的全体旗民代表。“棒打贝子府”事件取得胜利。分得生计地后,部分牧民成为自耕农,大部分牧民因无畜力、农具,只好出卖土地当雇工,生活仍然十分困难。这种贫困状态一直持续到“九·三”抗战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大牧民成了国家的主人,牧有畜,耕有田,生活逐年提高。现在额鲁特人的农牧业生产都有了新的发展,虽然还是农牧并举,但他们的牧业已经告别了自然游牧,而是草原放牧与棚舍饲养相结合的牧业;他们的农业也告别了粗放经营的漫撒子,而是深耕细作,科学种田。额鲁特人的经济生活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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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克明安旗的文化教育

额鲁特人有专门的文字,叫托忒蒙文。“托忒”是明确的意思,因这种文字表示语言比较明确而得名。托忒文创制于1648年(清顺治五年),是额鲁特部扎亚班迪达与那木海扎木苏根据额鲁特方言的特点,在蒙古文的基础上创造了接近额鲁特口语的托忒蒙文。依克明安部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东迁时,托忒文已经存在了109年。所以依克明安部的上层人物都学过托忒文,他们把托忒文带到了乌裕尔河流域。在辅国公巴桑家及札萨克一等台吉阿卜达什家均有家庭教师教其子女。一般牧民有条件的家庭采取父教子承的形式延传蒙文。当时没有正规的学校,只有一所私塾,学生只有十几人,所以托忒文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加之使用范围很窄,只限于本部落内,因而到清末时托忒文基本上在依克明安部消失。

依克明安旗筹备建立正规学校开始于民国四年,但是当年没有建成。据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巴勒济尼玛贝子呈报的《依克明安旗筹设小学分区册》记载:“本旗旗小人稀,村屯远近不同,求学子弟无多,难以整齐。虽然如此,本贝子将村屯远近酌量分为三区:拟自贝子府向西所有七屯作为西区;又贝子府东所有七屯为东区;其河南五屯为南区,应作设立小学之区域。”据有文字记载,这个计划在十五年后的民国十九年才得以实施。先后共建了3所学校。

依克明安旗初级小学校,成立于1930年(民国十九年)四月,校址设在旗札萨克贝子府院内。共4个班,120名学生,4名教员,校长李孟廉。1931年(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学校停办。仅存在了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

依克明安旗启蒙小学校。建于1936年(伪康德三年)三月,实际上是原依克明安旗小学校的恢复,只是改了校名而已。启蒙小学校共3个班,80名学生,2名教员,校长李孟廉已经辞职,由安丰代理校长。1937年(康德四年)五月安丰校长转勤到八家子小学校,胡日查毕力格任校长,同年九月玛希巴雅尔接任校长。1938年(康德五年)一月将启蒙小学校改名为依克明安旗大泉国民学校,色日扎布为校长。此时,学校学级增至4班,学生100名,教员2人。同年八月,后八家子国民学校、西新屯国民学校合并于大泉国民学校,学生增至161人,学级4个,教员5人。1940年(康德七年)一月,附设国民优级一级,学生22人。

后八家子小学校。1936年(康德三年)三月成立。学级2,学生30人,旺鲁嘎任校长。1937年(康德四年)学级4个,学生40人,五月拉木扎布接任校长。1938年(康德五年)八月合并于大泉国民学校。

西新屯小学校。1937年(康德四年)五月成立,学生20人。1938年(康德五年)八月合并于大泉国民学校。

在文化艺术方面,额鲁特也是能歌善舞的部落,不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喜怒哀乐都用歌来表达。所以蒙古民歌特别丰富,每逢喜庆年节、举行婚嫁、亲友相逢、迎接宾客、祭祀大典,都是引吭高歌,以示庆贺。留下了大量的文化遗产。《阿勒泰·杭盖》这首歌,从内容看产生于乌裕尔河流域。描写了战争使人背井离乡的情景,歌词大意是:“我们忍受屈辱和悲伤,离别了阿勒泰·杭盖,跋山涉水颠沛流离。我的骨肉同胞,我们何时再相会!我的兄弟姐妹,我们何时再相聚。”这首民歌是额鲁特人离开新疆后产生的,表达了思乡恋土的感情,曲调压抑凄凉。《库克·蒙和腾格里》这首民歌,表达了额鲁特人驻牧乌裕尔河以后的安宁生活。歌词大意是:蓝蓝的天多么晴朗,乡亲们在一起多么欢快,没有战乱,没有远徙,我们要珍惜这和平年代。此外,较著名的民歌还有《赛罕赛里木淖尔》、《黄骠马》、《回首阿勒泰》、《长长的塔米尔河》、《泉水清清》、《乌裕尔河的夏天》等等。除民歌外,还有颂词、祝词、悼词、喜鲁格(额鲁特人指好来宝)、乌力格尔等文艺说唱形式。特别是东迁时,鄂吉格斯部、杜尔伯特部各带来一名江格尔齐。他们分别叫劳德嘎尔迪、伊日必斯。乾隆、嘉庆两朝时,依克明安部通过老江格尔齐,一直流传着史诗江格尔的故事。后来老江格尔齐死后,新江格尔齐没有接下来,江格尔的故事也就失传了,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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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风民俗

额鲁特人来乌裕尔河流域时,将固有的西域蒙古乡风民俗全部带至黑龙江。婚丧诞礼,衣食住行均具有额鲁特蒙古的特色。虽经历了二百多个春秋,至今不衰。

婚俗:依克明安部婚俗分为迎亲、纳彩、婚礼三个步骤。迎亲,就是结婚的前一天,新郎与男方的亲族组成一个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去接新娘。新郎要穿长袍、马靴、身背弓箭,头戴红缨帽。女方家要置宴款待,以示庆贺。纳彩,就是男方家给女方家送定亲彩礼。这一议程与迎亲同时进行,迎亲时,男方将所有彩礼如数带齐,接亲前将彩礼交清方允接亲。婚礼,就是举行结婚典礼。新郎将新娘接回后,当新娘下轿或下马时,新郎取出弓箭向房门射去,以示镇邪。然后拜火、拜天、拜地、拜祖。这时男方的赞词家要伴随着各项议程,分别诵《拜火祝词》、《拜天祝词》、《拜祖祝词》以及《婚礼祝词》。最后新郎、新娘拜公婆及男方亲族,之后开始婚宴,席间边饮边歌,热闹非凡。依克明安婚礼中还有一项特殊的规矩,即“拉幔帐”仪式。新郎结婚后的第三天,新娘的母亲带领亲族,带着礼品来新郎家,将女儿卧房中挂的幔帐拉下来,然后新郎家置宴招待,这叫“拉幔帐”仪式。届时新郎家将奶勺把上栓上白色哈达,由新娘盛奶茶款待宾客,意为从现在开始,新娘主持家务。

丧俗:依克明安部来黑龙江后,虽都实行土葬,但大部分人用坐棺埋葬。这与受藏传佛教的影响有关。孝服皆黑。嘉庆朝后,坐棺葬逐渐被卧棺葬所代替。

服饰:依克明安人,男女老幼皆穿长袍,而且额鲁特人的长袍与东部蒙古不同,款式肥大宽敞。一般牧民以服代被。贫富不分,均穿皮靴,戴红缨帽。光绪二十四年蒙地招垦开放后,方接触汉人,民国以后,才逐渐使长衫演化为短褂。
居室:依克明安人,乾隆年间来黑龙江后,除了札萨克府和寺庙是固定的砖木结构建筑外,其他台吉与平民,均住蒙古包,蒙地开放以后,才出现房舍。

祭祀:有敖包祭、泉祭、转庙、扛经、千灯祭和祭祖等祭祀活动。关于敖包祭:依克明安旗共有四座努图克敖包,每个部各有一座。依和部的叫公·因·敖包,鄂吉格斯部的叫札萨克敖包,杜尔伯特部的叫杜尔伯特敖包,特楞古德部的叫兀良哈敖包。据1940年绘制的地图标示,依克明安旗共有9座敖包。依和努图克辖区有5座。即后八家子屯东3.5华里处有一个,后八家子屯西南2.5华里处1个,前八家子屯东南2华里处有1个,前七家子屯西南6华里处有1个,前七家子屯偏西南12华里乌裕尔河北畔3华里处有1个。杜尔伯特努图克辖区内有4座。即大泉子屯东北1华里处有1个,旗公署西北3华里、大泉子屯北4华里处有1个,小泉子屯偏东北3华里处有1个,东新屯东南与克山边界6.5华里、现依安县境内有1个。每年农历五月十六日为祭日,以牛羊为祭品,喇嘛席地而坐诵经祈福,祷告畜牧丰收。并举行隆重的赛马、摔跤、射箭活动,惟妇女不准参加祭敖包。敖包祭祀结束时,参加者在敖包前共享部落敖包肉粥。关于泉祭:依克明安旗乌裕尔河北畔有矿泉两眼,俗称大泉子、小泉子。大泉子在西,小泉子在东。泉底为五色彩石,晶莹透明,绚丽缤纷,泉水冬夏长流,零下30度至40度从不结冰,从泉眼流淌出来的小溪,常年供人畜饮用,当地牧民视为神泉。每岁农历六月初二用鲜奶、奶干、奶酪、奶油进行祭祀,以示洁净。祭泉时,人们清早来到泉边进行祭拜,然后用泉水洗目,既除眼疾,又能清目,祭祀完毕,全体进行野餐。除六月初二例行祭祀外,每年的端午节,牧民聚集于泉水边饮水洗目。牧民平时得眼疾,也到此泉洗目,但是禁忌在泉的前方往返,要绕行于泉之后方,可见尊崇泉神之诚意,这一习俗流传至今。关于转庙:依克明安人笃信佛教,所以形成了转庙习俗,每岁3次,即农历正月十六,六月二十、八月十五日。届时,旗民聚集庙内,全体喇嘛身着僧服,排列成队,达喇嘛前行,其他喇嘛诵经随后,伴以鼓乐,声势浩大。旗民在喇嘛队伍后随行。从庙殿出发,出山门,从右向左绕一周,大约3华里,再回原处,到庙堂跪拜祈福。关于扛经:也是信仰佛教的习俗。每年或春二三月或七八月间,择日进行。届时参加扛经者,不分男女老幼全部集中于庙堂,向经堂经卷叩拜,然后每人拿一部黄布经包扛在肩上,走出经堂,走出山门,从右向左绕圆周,扛经者依次鱼贯而行,每次绕4华里周圈后,再回到经殿。所有扛经者要扛几次,视自己体力而行。关于千灯祭:每岁农历十月二十五日进行。这一天是黄教始祖宗喀巴的忌日。届时庙堂正殿摆放若干个佛灯,信徒们到佛堂去点燃佛灯,以示纪念。有虔诚的信徒从家中带来佛灯放置于佛殿。有的献灯油捐款,有的进供物,实为隆重。关于祭祖:这是依克明安人最古老的习俗,尤其祭祖方式更为原始奇特。据《黑龙江志稿》记载:“额鲁特种族有祭祖者,先以木瓢挂墙上,画耳、目、口、鼻,状如人面,时以牲酒涂其所画之口,口边油脂积愈高,以为祖宗享食者多,必将赐福,否则不祥。牲用豕或羊,届时用整牲,祭毕置大釜中煮之。亲友受胙者,拔刀割肉而食,馂余则埋之。每祭必延喇嘛诵经以祈福焉。”这条史料完整地记录了祭祖仪式的整个过程。这种仪式是13世纪中叶蒙古人普遍实行的一种习俗。鲁不鲁乞东游记中多次谈到这种祭祖仪式,只是制作偶像的质地有别而已。13世纪时都以毛毡制作祖先的偶像来崇拜,这是游牧经济的反映。而18世纪额鲁特人是以瓢来作祖先的偶像,这里表现了一定的农业经济。但是这种祭祀方式却是同源,是蒙古人早期祭祀文化的延续。

那达慕:是一项古老的游艺活动,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有那达慕,当然依克明安部也不例外,他们每年八月间都要举行全旗的那达慕会,会上举行赛马、摔跤、射箭三项那达慕,还要搞一些生动活泼的文艺活动。特别是寺庙的喇嘛们还要到场诵经,祈求平安。依克明安部还有一项与其他部落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每逢敖包祭时,也要举行赛马、摔跤、射箭等三项那达慕。

“浩黑麦”活动:额鲁特方言中称骷髅为“浩黑麦”或“浩克麦”,每岁大年初一或正月十六日,由两个人化妆成“浩黑麦”,其中一人反穿皮袄,头戴骷髅面具或者戴一个红脸长髯的假面具;另一个头上套一个仙鹤假壳,装扮成仙鹤,由骷髅带领到各户去拜年。每到一户,“浩黑麦”都要向主人问候,并说一些祝贺新春的话。主人问:“浩黑麦”你从什么地方来?“浩黑麦”说:我从老家阿勒泰·杭盖来。主人问:这么远的路程,你是怎么来的?“浩黑麦”说:我是骑着仙鹤来的。主人又问:你来这儿作什么?“浩黑麦”说:我来探望这里的五百名子孙和他们的后裔。从这些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浩黑麦”带有思乡和祖先崇拜的色彩。头戴骷髅的人代表故乡的祖先,来探望远离家乡的亲人,对他们进行春节慰问,表达思念之情。而仙鹤则是他的坐骑,从遥远的阿勒泰·杭盖飞至此地。这里不仅体现了祖先崇拜和动物崇拜的内容,同时也表达了对族众迁徙远方的朦胧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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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宗教信仰

依克明安旗的额鲁特人,在历史上曾经信仰过萨满教和佛教。萨满,蒙古语称“勃额”,17世纪以前,大多数人都信仰萨满教。依克明安旗的额鲁特人迁徙到乌裕尔河流域时,除信奉佛教外,仍然有少数人信奉萨满教,所以依克明安旗仍然保留着萨满教的文化遗存。如敖包祭、火祭、泉祭、祭祖、浩黑麦等都是萨满教文化的组成部分。后来由于佛教排斥萨满教,使萨满教每况愈下,佛教把萨满教看作为“哈仁居勒”,意为邪魔黑教。佛教高僧们伙同旗府衙门镇压萨满教。19世纪后半叶清朝同治年间,旗札萨克请来一位叫嘎成葛根的活佛,他在旗府的配合下,按屯按户清查萨满,收缴萨满的法衣、法器、翁古达,然后集中在一起焚烧,使萨满教在依克明安旗受到一次最严重的打击,从此萨满教一蹶不振。

佛教,是依克明安旗额鲁特人的主要宗教,有清一代,几乎所有人都信仰佛教,所以佛教在依克明安人的宗教信仰中占有统治地位。依克明安部举族东迁时,本部喇嘛也随同部众同时到达乌裕尔河流域,因此,乾隆皇帝诏准建喇嘛寺两座,河北为大智寺,河南为明安寺。

1.   寺庙的始建

出于清朝统治者奴化和愚昧蒙古人的目的,加之额鲁特人本身的信仰,乾隆皇帝在诏准额鲁特蒙古人在黑龙江地区建立依克明安旗的同时,同意建立两个寺庙,以加强宗教管理。第一任旗札萨克阿布达什到达乌裕尔河流域的大泉子一带后,在大泉子附近建立了游动的札萨克府,经本部的活佛指点,在大泉子西侧坎下修建了一座喇嘛庙,蒙古语叫“依和莫日根苏穆”,“依和”与依克明安旗的“依克”同意,为“大”的意思,“莫日根”是“智慧”的意思,“苏穆”是“寺庙”的意思,汉语翻译成“大智寺”。大智寺最初的规模很小,喇嘛人数也少。

与阿布达什一同迁来的杜尔伯特部是人口比较多的部落,到达乌裕尔河流域后,在距离阿布达什的大泉子东2公里的小泉子附近跨乌裕尔河两岸游牧。为了河南岸蒙古人的烧香拜佛方便,在小泉子的对岸又建立了一座寺庙,叫“明安召”。“明安”与依克明安旗的明安同意,为“千”之意,“召”为“庙”的意思。明安召常年只有两名喇嘛,一名是“涅巴”,当地的额鲁特人叫“尼日巴”,是庙务财务管理员。人们把明安召的所在地叫“尼日本艾里”,“艾里”为屯子的意思。后来,为了香客烧香方便,在明安召附近挖一口井,供游牧民和香客饮用。自从清朝开禁,蒙地招垦放荒后,汉民逐渐迁入依克明安旗境内,因汉民与蒙民在语言交流上有障碍,所以,汉民视尼日本艾里有喇嘛还有井的现实,把尼日巴艾里叫喇嘛井子屯(如今在依安县境内)。由于蒙地开垦的逐渐加剧,明安召一带的蒙古牧民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的游牧生活,因此,纷纷迁往河北大泉子附近的蒙民生计地,明安召也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并入大智寺。

2.重建的大智寺

巴勒济尼玛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任札萨克辅国公,民国元年(1912年)升任札萨克镇国公,民国二年(1913年)又升任札萨克贝子,每一次的升迁都与巴勒济尼玛对当政政府的贡献有关。时间到了1928年(民国十七年),巴勒济尼玛札萨克看到大智寺佛殿残裂,庙垣坍塌的景象,觉得不仅有碍观瞻,而且亵渎神灵,又因1928年是吉祥的龙年,于是决定重起浮图,修建大智寺。新的庙址选定在大泉子东北一华里处。

新大智寺的结构和规模

大智寺是综合性的大院,由宽200米、长400米的4米高的土垡墙包围,占地约80000平方米,院墙开南大门(山门)和北小门。大智寺的正殿座落在南北两个门的轴线靠北处,是底座高于地面1、67米,宽20米、长40米的砖木和石灰结构的,青砖墙外刷有白灰的仿臧式二层建筑,庙顶四角各有一个一米左右的臧式镏金塔柱。正殿内包括供佛堂、诵经殿、藏经楼等主体建筑。正殿的前殿是四大金刚殿;正殿的后面是宗喀巴庙。从四大金刚殿的左右各有一2米高的土护墙延伸出去呈长方形把大智寺、金刚庙和宗喀巴庙包围起来,占地约5000平方米。护墙外的东侧偏南是召根仓(全庙后勤生活管理处)、西侧偏北是葛根仓(活佛生活管理处)、东南角有一口水井,正殿护墙外的其余地方建有喇嘛们的住宅,每位喇嘛都有单独的住宅。山门外两侧各竖有一根10米高的经杆,顶端是金黄色的铜帽,两杆之间横挂“佛光普照,普渡众生”的经文。大智寺正殿的门上悬挂着兰底金字用蒙古文、满文、汉文书写的“大智寺”的匾额,是民国大总统亲笔书赠。另外,院墙外正对着北小门的哲喇嘛庙一座,院墙外东北角的关帝庙一座和西南方向一华里处的龙王庙也是大智寺的附属建筑。围绕着大智寺有一条供转庙者行走的小毛道,半径大约在230米左右,蒙古语叫“高若”,在高若上每隔百余米有一砖石堆或丁香树,高若就是庙宇与外界的分界线。

新大智寺的佛像、经典和法器    

大智寺共供奉佛像101尊。其中铜质37尊,石质1尊,药质5尊,土质11尊,绘画47幅。铜质有苏布热嘎佛3尊,麦德尔佛1尊,召布吉日佛1尊,超日吉佛7尊,阿日亚保勒佛2尊,讷库德佛4尊,昭布林布车布佛1尊,敖根达日格佛1尊,查干达日格佛1尊,乌遵尼哈佛1尊,满珠西里佛1尊,亚门遵嘎佛1尊,文萨瓦佛1尊,扎拉萨布第佛1尊,亚玛勒达格佛1尊,哈喇玛哈嘎拉佛1尊,查干玛哈嘎拉佛1尊,满达拉佛1尊,乌兰玛哈嘎拉佛1尊,黑乌恩腾格里佛1尊,查干西库日特佛1尊,塔本汗佛1尊,额日勒格汗佛1尊,毕萨木尼佛1尊,那孙佛1尊。石质有释迦牟尼1尊。药质有麦德尔佛1尊,阿尤希佛1尊,图瓦佛1尊,敖药则荣佛1尊,阿日亚保勒佛1尊。土质有者扎巴萨日苏莫佛1尊,哈依热布第佛1尊,玛哈然萨佛4尊,关圣帝君1尊,关平1尊,周仓1尊,马童1尊,介喇嘛1尊。纸布画47幅。大智寺建寺时,共存有各种普通藏文经卷70部。光绪到民国年间又新购118部,共藏经188部。新置经卷是:光绪三十年,买北京木版分连纸《松第经》一部;同年旗札萨克辅国公巴克默道尔吉由北京雍和宫购买木版分连纸《义乌穆经》两部,赠送给大智寺;光绪三十二年,贺希格喇嘛到外蒙古库伦城,购买西藏铁版阿拉腾巴拉,萨木嘎纸《甘珠尔经》108部;民国十一年,又购买了《塔拉巴经》2卷、《乃曼明嘎经》、《召布吉尔扎日力格经》、《朝克图胡力扬贵经》、《依和尤瓦尼经》、《朝克图阿尤勒格奇经》各一卷。大智寺有钹、立鼓、锣、铙、海螺、小钹、经铃、酒盅、经壶、唢呐、大喇叭、小喇叭等法器32对,质地有铜、皮木结合、贝和紫铜。

大智寺佛事活动

大智寺的喇嘛,除每日上香敬佛,正常诵经外,每年还有十六次佛事祭奠活动,共43天。正月初十至十六(7天)为祝福经会,为国民祈祷吉祥如意,前途光明;2月8日至9日(2天)为亡会,为亡人祈福,祝愿亡人在极乐世界平安;4月8日至16日(9天)为敖特希经会,为牧民祈祷消除百病,永保安康;5月16日为敖包祭奠,祭祀时旗民筹办牛羊祭品,煮肉粥,举行赛马、摔跤比赛,喇嘛席地诵经祈祷草原兴旺,人畜平安;6月2日为泉子祭祀,祝愿一年四季风调雨顺;6月6日至8日(3天)为甘珠尔经会,祈祷国泰民安;7月15日为千灯经会,祈求佛圣保佑百姓; 7月23日为葛根经会,向葛根祈祷;8月15日为耶玛勒大嘎经会,乞求耶玛勒大嘎为民除害;8月16日至17日(2天)为塔拉巴经会,给亡人指路,以免亡人下地狱;8月18日至20日(3天)为甘珠尔经会,仍祈祷国泰民安;9月22日为佛会,庆祝诸佛聚会;10月9日为葛根经会,仍向葛根祈祷;10月23日至25日(3天)为宗喀巴经会,纪念黄教首领宗喀巴大师;11月8日至10日(3天)为甘珠尔经会,再次祈祷国泰民安;12月27 日至30日(4天)为辞旧迎新经会,为民众祈祷一年万事如意。除此之外,每岁正月16日、6月20日、8月15日,届时,全体喇嘛盛装,手持法器,前导队高举佛伞、经幡,鼓乐齐鸣,绕殿垣一周,男女信徒随喇嘛队伍之后,每人肩扛一部经卷,依次而行,被视为纳吉禳灾。

大智寺组织机构

大智寺最高首领为活佛。首任一世活佛为准噶尔部额鲁特人,乾隆二十二年随依克明安部迁至此地,继续坐坛,到1945年解放,共转七世。二世至五世活佛,由于资料贫乏已无考。六世活佛,名嘎拉僧,依克明安旗依和部人。七世活佛法名莫尔根班吉达堪布葛根,民国元年生于扎赉特旗,祖籍努图克人,乳名罗布桑丹必尼玛。民国七年(1918年)7岁送至扎赉特旗钦达木尼庙学习经典;民国十五年(1926年)15岁,赴山西省五台山寿宁寺,即额布根满珠西利庙学习;民国十八年(1929年)18岁去青海省塔尔寺学习;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23岁赴西藏拉萨学习深造。在七世活佛学习期间,西热图喇嘛耶希当丹代理活佛职务。活佛以下为西热图喇嘛。西热图喇嘛以下为达喇嘛。达喇嘛管理大智寺一切事务。下分两仓:即葛根仓、召音仓。葛根仓负责活佛的活动与生活事宜;召音仓负责大智寺的一切事务。达喇嘛以下又分若干各负其责的执事喇嘛。德木齐:辅佐达喇嘛管理召音仓的事务;第泊:具体负责召音仓的事务;常斯达:具体负责葛根仓的事务;依和葛斯贵:负责喇嘛戒律;巴嘎葛斯贵:协助依和葛斯贵管理喇嘛戒律;依赫翁斯达:负责领导诵经;巴嘎翁斯达:协助依赫翁斯达管理诵经;盖松嘎:协助巴嘎翁斯达组织诵经;尼日巴:两仓都有尼日巴之职,分别负责葛根仓、召音仓的事务;高尼日:负责侍奉佛堂;扎玛:主管庙会炊事;以下为普通喇嘛。

据1940年统计,大智寺共有喇嘛55名,光绪年间入寺者20人,宣统年间入寺者5人,民国年间入寺者30人。其中去蒙古勒贞瑞应寺学习者4人,去扎赉特旗钦达木尼庙学习者6人,去日本东京留学者1人,去其他地区庙宇学习者2人。

大智寺最后一位活佛,即第七世活佛为莫尔根班吉达堪布葛根,西热图喇嘛耶希当丹,达喇嘛扎拉萨,德木齐阿敏布和,葛斯贵朝格扎布,常斯达学迎。

依克明安旗札萨克,对喇嘛庙管理有方。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喇嘛教的腐败与退化现象,旗札萨克为大智寺规定了《暂行喇嘛庙管理办法》和《依克明安旗大智寺庙规》。《暂行喇嘛庙管理办法》共16条,分三个方面。第一方面为人事制度。所有人事任命权,集中于旗长手中,不仅达喇嘛由旗长任命,其他执事喇嘛以及平民充当喇嘛均由达喇嘛推荐,旗长任命之。第二方面为财经事务。寺庙所有经济收入、预决算、财产处理等,均由旗长认可。并由旗公署职员中任命一名庙监管理财经工作,庙方的任何现金支出,必须经庙监审查批准。实质上寺庙的财经权也归旗札萨克府统管。第三方面为教育问题。规定所有少年喇嘛必须完成国民学校之义务教育,否则不准充当喇嘛。这个暂行办法,体现了一个特点,即把人权、财权、教育权统统集中于旗公署及旗长手中,限制喇嘛们为所欲为,把宗教完全控制在政权之中。《依克明安旗大智寺庙规》共13条。相当于喇嘛守则,对衣着、饮食、起居、外出、请假、会客等诸项事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对喇嘛行为的约束。在当时来讲,这些制度具有改革意义,对宗教的进步起到了促进作用。黑龙江省虽有几十座喇嘛寺庙,但有完整的规章制度,而且见著于史料的惟有大智寺。这对研究喇嘛庙的情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暂行喇嘛庙管理办法                  (康德五年1938年)

甲           人事
第一条:达喇嘛(主持)旗长任命之。
第二条:达喇嘛以外之役僧由达喇嘛之推荐旗长任命之。
第三条:凡役僧任期为一年,但不妨留任。
第四条:希望为喇嘛者须经达喇嘛之申请,旗长认可后处理之。
乙           经费
第五条:喇嘛庙会计之指导,由旗公署职员中任命庙监理一名及庙助理一名(蒙系职员之中)。
庙监理及助理员为义务职务。
第六条:喇嘛庙会计手续遵照旗公署会计手续办理之。
第七条:喇嘛庙现金出纳,经达喇嘛之裁决后及监理之认可,欲为支出时须申请旗长而代其指示处理之。
第八条:历来喇嘛个人之收入念经料类,悉归喇嘛庙之收入。
斟酌喇嘛之职务、家庭状况等得由庙预算中支给津贴及被服之类(如因预算关系不能支给津贴及被服时其念经料仍归个人收入)。
第九条:庙募集地方寄附金时,须经旗长之许可。
第十条:庙寄附金及参拜料为庙之收入。
第十一条:庙有财产处分时,须经旗长之认可。
第十二条:庙之预决算,须经旗长之认可。
丙           教育
第十三条:现少年喇嘛,均须完成国民学校之义务教育(国民教育)。
第十四条:青年喇嘛入庙讲习会,听受讲习其期限,另定之。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未了者不准为喇嘛。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康德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依克明安旗大智寺庙规

第一条:凡喇嘛均有服从达喇嘛之义务。
第二条:达喇嘛不在时得木齐代理其职务。
第三条:在庙内居住之喇嘛禁止下列事项
一.饮酒吸烟
二.赌博
三.斗欧漫骂或其他不正亵渎佛地之行为
第四条:凡经典佛像或其他庙有重要物品持出时,须经达喇嘛申请旗长之认可,否则不准持出。
第五条:遇庙会或定期诵经之际,均须循例到庙仓或佛堂。但因特别事故,提前经达喇嘛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凡喇嘛外出念经者须经达喇嘛之许可。
第七条:喇嘛之外出逾二日时须请示达喇嘛之许可并声明其理由。
第八条:凡庙仓或各喇嘛留宿亲族客人(男或女)之际,须经达喇嘛许可,否则不准留宿。
第九条:凡遇有参拜者,须由执事僧人加以领导之。
第十条:役僧须遵照分担事务执行使无遗憾。
第十一条:凡喇嘛不准身着普通便服以示区别。
第十二条:如违反本规则时消除其僧籍。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康德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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