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将原来划定的32个区,调整合并为20个区,按数字顺序为名。北平市更名为北京(直辖)市。
1950年
由20个区调整为16个区,1-9区为城区,10-16区为郊区。将河北省昌平县黑龙潭划归北京市。
1952年
调整为13个区,以地名为设区依据,设东单区、西单区、东四区、西四区、前门区、崇文区、宣武区、东郊区、南苑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京西矿区......
1956年
辖14个区,增设昌平区。
1958年
辖13个区、4个县,将河北五县划入并设立通州区、周口店区、大兴区、顺义区。河北省平谷、密云、怀柔、延庆四县划归北京市。
1960年
辖8个市辖区、9县,撤销昌平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周口店区,恢复昌平县、通县、顺义县、大兴县、房山县。
1963年
辖8个市辖区、9县、1个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办事处(区级),以丰台区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67年
辖9个市辖区、9县,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
1974年
辖9个市辖区、9县、1个办事处,设立石油化工区办事处。
1980年
辖10个市辖区、9县,石油化工区办事处改为燕山区。
1986年
辖10个市辖区、8县,房山县、燕山区合并为房山区。
1997年
辖11个市辖区、7县,通县改区。
1998年
辖12个市辖区、6县,顺义县改区。
1999年
辖13个市辖区、5县,昌平县改区。
2001年
辖16个市辖区、2县,大兴县、怀柔县、平谷县改区。
2010年7月1日
撤销北京市原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原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
至此北京市共辖14个市辖区、2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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