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二○一○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河南省政府、焦作市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广大普查工作人员通过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353986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的3288816人相比,10年共增加251044人,增长7.63%。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73253户,家庭户人口为339895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7人减少0.0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96192人,占50.74%;女性人口为1743668人,占49.2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5下降为103.0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7623人,占18.86%;15~64岁人口为2608612人,占73.69%;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3625人,占7.4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928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190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543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012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206人上升为760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979人上升为1813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054人上升为4620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694人下降为1864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391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1148人,文盲率由4.72%下降为2.09%,下降2.63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人口地区分布数据如下:
县区别 常住人口
焦作市 3539860
解放区 295675
中站区 106057
马村区 139524
山阳区 324100
修武县 287794
县区别 常住人口
博爱县 436289
武陟县 713896
温 县 421767
沁阳市 447670
孟州市 367088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省辖市、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