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在和威县枣园乡某村的郝书记聊天时,谈到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的计生话题,郝书记的回答令人瞠目。
记者:乡里对各村有人流、结扎任务吗?
郝书记:有,都有。
记者:要是村里没有符合条件的,完不成任务怎么办?
郝书记:完不成任务村里自己赔,把钱交到乡里,人流差一个交1000元,结扎差一个交3000元。乡里拿钱到医院去买。
记者:买什么?
郝书记:买证明啊。证明是真的,证上的人是假的,不是这个村的,不管哪个村,只要把这些交到县上就算完成任务了。
记者:育龄妇女上站检查吗?
郝书记:枣园乡已经两年没去计生站检查了,按规定每季上站检查一次,你只要送礼就可以不上站。
记者:你是说枣园乡两年没有组织育龄妇女到计生站检查了,为什么?
郝书记:那不是明摆着,就是叫你生呢,不生乡里吃什么呀!
记者:县里对乡里有没有上站任务?
郝书记:怎么没有啊?在电脑上操作,手印不是随便摁嘛。
记者:都是假的?
郝书记:现在是一个真的也没有,都是乡里自己操作的。
记者从枣园乡另外一个村的村民口中得知,他们村也一样,两年来育龄妇女未到计生站检查。
市县靠土地乡村靠生育 过去征收"三提五统"的时候,"三提五统"和计生罚款是乡、村两级的主要经费来源,取消农业税和其他向农民征收的费用后,乡政府和村委会只能打社会抚养费的主意了。一位计生干部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记者在当地采访期间,更是听到了"市县靠土地,乡村靠生育"的说法。
郝书记说:"可不是嘛!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后,多收部分全部由村委会掌控,村里办什么事不需要钱?否则连买纸笔的零用钱都没有。我还好些,心不贪,有的村在任务的基础上加收很多,借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名大肆捞钱,有些村主要领导富得流油。"
据枣园乡某村的一位计生组长透露:他们村在向下分配征收任务时,会在乡派任务数上增加很多,有时候分到下面各小组的总数额会增加50%以上,因此这几年村主要干部都发了财,没见做什么买卖家里却起了小楼,比谁过得都富裕。
"其实,乡政府的花销也主要靠这项收入,相比之下,乡政府才是最大的受益者。"郝书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郝书记替枣园乡政府算了一笔账:"枣园乡共计36个村,34个村每村每年4万元的任务,加上不确定任务的枣园、邵固两个大村,乡政府一年此项收入最低150万元。而乡政府上缴国库的只是计划外生育指标内一部分,这部分还要返还70%。我亲眼看到今年上半年枣园乡只上缴了14万元。如此计算,本届乡领导实行这种征收办法5年来,纯收入应当不低于600万元。"
《法治周末》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邢台市各县对乡级政府的返还比例不一。威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李局长说,有的县返还比例是80%、70%,最高的县达到90%。
巨鹿县一位刚由计生主任升任乡长的官员告诉记者,他原来所在乡一年上缴社会抚养费90余万元,巨鹿县对乡镇的返还比例是85%。听起来不低,但一个乡有20多人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除少数几人县财政发工资外,其他人的工资及管理费用全由此列支,日子过得也相当紧张。
据邢台市一位计生干部介绍,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应当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省市两级都有预留,返还到县级财政的只有70%,但在实际执行中,全部由地方政府调控,遵循取之于计划生育、用之于计划生育的原则,由各县自行制定使用返还政策。
(感谢《市场信息报》记者田金左的大力支持)
社会抚养费之困 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即使按保守水平每人须缴1万元计,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总数就高达1300亿元。
这笔费用究竟有多少,都用在了何处,是否投入给了社会公共事业,补偿了多少社会资源,这在公众心中是个谜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焦红艳
2011年5月,湖南邵阳,计生部门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将十余名"非法"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姓"邵",邵氏孤儿由此流传。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发酵,社会抚养费的诟病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来有影去无踪 社会抚养费是指,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
2002年8月2日,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规定。
《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1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通过人民网与网友交流时称,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户口的人员。
有网友根据这一数据推算,认为即使按保守水平每人须缴1万元计,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总数就高达1300亿元。
没有人知道这笔费用究竟有多少,都用在了何处,是否投入了社会公共事业,补偿了多少社会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社会抚养费是要上缴到财政的,但是至于财政怎么拨款,拨了多少给教育等,这在纸面上也是一笔糊涂账。
2009年,有网友公布了一个镇计生服务站的"社会抚养费"支出分配:
在共计191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支出中,有44%列为"其他支出";21%用于职工的工资;11.5%上缴镇政府。而用于独生子女奖励的只有0.42%,合计8130元;手术服务费也不足4800元,约占总支出的0.25%。
近两百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支出,仅有不到5000元用在了理当属于支出大项的计生手术服务费上,其余均被购车、吃喝、名目繁多的各种奖金、补贴和业务外开支占用。
有网友质疑,如果笼统地说社会抚养费用在了计划生育、育龄妇女保健等工作上,但在没有明细账目的情况下,此说显然欠缺说服力,一些群众也会因此担心"社会抚养费"更多地是用来"养"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
网友的质疑并非没有根据,来自官方及媒体的各种数据对社会抚养费的用途提出了有力的质疑。
2007年4月的《河南审计》专文披露了社会抚养费收支管理中的乱象,包括截留坐支、挪用、乱罚款、打白条甚至不开票、滥发奖金、吃喝招待等,而几乎是各基层部门在社会抚养费收支管理上的通病。
2009年,四川内江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对所辖5个区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社会抚养费收入未缴入金库的问题较突出,全市4个区(县)共有11344.07万元社会抚养费收入未缴入金库,直接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中使用。
江西省毛村镇镇长王传师曾在媒体上表示:"在毛村镇,2004年农业税减免了一半,镇下达了纯收入4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2005年减免了51万余元的农业税,就下达了6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具体下达任务的参考依据是以人头30元核算,镇、村按7:3分成),每季度完成15万元。"
受访专家认为,农业税减免取消后,村镇的经营来源受到了严重影响。预算内的资金---转移支付已远远不能满足基层的发展需要,目前,主要依靠预算外的资金---农民建房的收费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来运转。
《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要依照法律程序征收,行政主体必须是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受委托可做征收的书面决定,但依法强制执行还必须是县级法院。可在现实中,一般都是由镇政府组织开展,由村委会具体实施。
《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根据国家行政收费制度改革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收"的一部分,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各地以往实行的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和"专款专用"制度相应废止。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会抚养费并没有及时全部缴入国库,坐收坐支现象突出,社会抚养费的最终使用权实际上还是在乡镇。
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一些地方财政依然按比例返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相当一部分仍依赖于社会抚养费和服务收费。如四川省县乡社会抚养费占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的40%至70%,而云南昭通地区将社会抚养费的92%返还基层。
一位人口计生干部曾透露,该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有80%都是返还基层的,仅去年就返还50多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开支、工作人员加班费、下乡开支、计生所服务经费。这位人口计生干部不无担忧地说,现在基层"放水养鱼"的现象比较突出,工作经费除了拨款外,就是罚款收入。
中国社科院一位专家表示,取消农业税后,在以"超生养计生"的同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弥补收支缺口,还出现了以"超生养财政"的怪事。据他介绍,在西北一些地方,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除一部分用于计生工作外,还包括镇村干部的奖金、村里的分成,有的用于养老保险,有的用于办公费用,对比例的规定也十分"灵活"。
"原来在制度设计上,想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减轻政府和社会的压力,把收来的钱用于一胎化的家庭,提高一胎化的社会福利,我们到目前为止看不到提高一胎化家庭社会福利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提高的,支出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机制,是不是公开透明以及受到监督。"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王名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该明确统一,在征收前要有讨论和听证环节,不能给计生部门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以防止滋生腐败,要防止社会抚养费异化成乱收费,就要让百姓真正看得见社会抚养费用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