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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公报]2010年红河州(+各市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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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5-17
— 本帖被 hunry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07-11) —
2010年红河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红河州统计局
红河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 17 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近三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和奋力拼搏,高质量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快速汇总及数据处理等各项任务,取得了人口普查的重大成果,现将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总人口及分布
全州总人口450.1万人。13个县市人口分布如下:(单位:万人)

蒙自41.72
泸西40.07
个旧45.98
元阳39.68
开远32.27
红河29.65
屏边15.40
金平35.62
建水53.15
绿春22.22
石屏29.91
河口10.46
弥勒53.97

    二、 人口增长变化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13.0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7.05万人,增长8.97%,平均每年增加3.7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6%。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11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31.1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了0.07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234.13万人,占总人口的52.02%;女性为215.96万人,占总人口的47.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9下降为108.42。

    五、年龄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6.66万人,占总人口的21.48%;15-59岁人口为304.78万人,占总人口的67.71 %;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 48.65万人,占总人口的10.8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3.36万人,占总人口的7.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2.86万人,占总人口的42.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7.23万人,占总人口的57.2%。其中,哈尼族人口为78.97万人,占总人口的17.5%;彝族人口为104.33万人,占总人口的23.2%;壮族人口为11.12万人,占总人口的2.5%;傣族人口为10.62万人,占总人口的2.4%;苗族人口为32.61万人,占总人口的7.3%;回族人口为7.48万人,占总人口的1.7%;瑶族人口为9.28万人,占总人口的2.1%;拉祜族人口为1.14万人,占总人口的0.2%;其余少数民族1.68万人,占总人口的0.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9.84万人,增长了5.3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7.21万人,增长了11.8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指大专以上)程度的18.06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3.96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4.01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05.2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32人上升为401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280人上升为75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0040人上升为2533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049人上升为45603人。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31.47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3.50万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03万人,文盲率由15.37%下降为6.99%,下降了8.3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1.13万人,占总人口的3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8.97万人,占总人口的64.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55.5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8.4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23个百分点。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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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5-19

2010年蒙自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05-19 10:22:19)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蒙自宣传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近三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高质量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快速汇总及数据处理等各项任务,取得了人口普查的重大成果,现将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总人口及分布
  全市总人口为417156人。11个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文澜镇185130
草坝镇37696
雨过铺镇24803
新安所镇43808
芷村镇39420
鸣鹫镇19330
冷泉镇20556
期路白苗族乡15319
老寨苗族乡15479
水田乡5486
西北勒乡10129

二、人口增长变化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400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77105人,增长22.67%。平均每年增加7710.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06%。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109104户,家庭户人口为38100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了0.27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男性为216229人,占总人口的51.83%;女性为200927人,占总人口的48.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17上升为107.62。

五、年龄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7887人,占总人口的18.67%;15-59岁人口为298963人,占总人口的71.6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0306人,占总人口的9.6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7133人,占总人口的6.5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9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52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7362人,占总人口的44.9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9794人,占总人口的55.09%。其中,彝族人口为110172人,占总人口的26.41%;苗族人口为61751人,占总人口的14.80%;壮族人口为43312人,占总人口的10.38%;哈尼族人口为6060人,占总人口的1.45%;回族人口为3750人,占总人口的0.90%,其余少数民族4749人,占总人口的1.1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0277人,增长了27.3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6828人,增长了19.09%。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575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822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315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7741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238人上升为857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805人上升为916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2799人上升为2712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436人下降为42530人。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1701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22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106人,文盲率由13.33%下降为4.08%,下降了9.25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1534人,占总人口的5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5622人,占总人口的42.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30202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3097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5.16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蒙自市统计局、蒙自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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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5-19
红河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140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与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296480人。分乡(镇)人口分布情况如下:
    红河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乡(镇)总人口(常住人口)情况表
乡镇名称
人口数(人)
2000—2010年
年平均增长率(%)
乡镇名称
人口数(人)
2000—2010年
年平均增长率(%)

全县合计296480
1.03乐育乡 23656 0.82
迤萨镇357681.90浪堤乡 27851 0.78
甲寅乡26195 1.20 大羊街乡19176 0.63
宝华乡21892 0.10 车古乡12770 1.87
洛恩乡 23512 0.66架车乡20942 1.58
石头寨乡167701.36垤玛乡149380.89
阿扎河乡398251.43 三村乡 13185 -0.67
                二、人口增长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67626人相比,十年共增长了28853人,增长10.78%。平均每年增加2885.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3%。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13个乡镇共有家庭户66554户,家庭户人口为29327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4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8人增加了0.13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中,男性为154754人,占总人口的52.20%;女性为141726人,占总人口的47.8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比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04上升为109.19。
    五、年龄构成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85031人,占总人口的28.68%;15—64岁的人口为192456人,占总人口的64.9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8993人,占总人口的6.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5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015人,占总人口的4.3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83465人,占总人口的95.61%,其中,哈尼族人口为231919人,占总人口的78.22%;彝族人口为40517人,占总人口的13.67%;傣族人口为7982人,占总人口的2.69%;瑶族人口为2749人,占总人口的0.9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1365人,减少了9.49%,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0.98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0218人,增长了11.93%,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98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513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813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4391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647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98人上升为173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600人上升为274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9459人上升为1481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335人上升为55556人。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20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8682人,文盲率由45.21%下降为8.5%,下降了36.71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13个乡镇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055人,占总人口的9.8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7425人,占总人口的90.2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3997人,乡村人口增加了14856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23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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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7-05
2010年建水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建水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建  水  县   统   计   局
2011年5月18  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三千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 53145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137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7744人,增长 3.45 %。平均每年增加 1774 .4 人,年平均增长率为 0.3 %。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14个乡、镇共有家庭户139463  户,家庭户人口为 508009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64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了 0.12 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中,男性为270618 人,占总人口的    50.92%;女性为260838 人,占总人口的 49.0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9下降为103.75 。

  五、年龄构成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 106623 人,占总人口的20.06 %;15-64岁的人口为 380195人,占总人口的    71.5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4638 人,占总人口的 8.4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5.5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3.85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73 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6004人,占总人口的61.34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205452人,占总人口的  38.66%。其中,哈尼族人口为 14431人,占总人口的2.72 %;彝族人口为 158428 人,占总人口的 29.81 %;壮族人口为 978人,占总人口的 0.18 %;傣族人口为7073 人,占总人口的1.33 %;苗族人口为8730 人,占总人口的1.64 %;回族人口为 14233人,占总人口的 2.68 %;瑶族人口为 274人,占总人口的 0.05 %;拉祜族人口为112人,占总人口的 0.0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7539 人,增长了9.33 %,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2.08 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 19261  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 39618 人;具有初中程度的 160607  人;具有小学程度的244474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226人上升为 3624 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294人上升为    745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4718人上升为30220 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8833人下降为 46001人。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2221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787人,文盲率由10.76%下降为 4.18 %,下降了6.58 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14个乡、镇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3981 人,占总人口的36.5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7475人,占总人口的 63.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1395   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2087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69    个百分点。

  九、分乡镇常住人口
  2010年建水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常住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人口数(人)

普雄乡12963
官厅镇36884
西庄镇33094
青龙镇14716
南庄镇46696
李浩寨乡15105
岔科镇24105
坡头乡22822
曲江镇71402
盘江乡10457
利民乡14227
面甸镇39033
甸尾乡12649
临安镇177303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7-29
2010年石屏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更新日期:2011-5-20 11:03:15索 引 号:532525-003619-20110520-0001
发布机构:石屏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1-05-20
名 称:2010年石屏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县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二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29911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758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21534人,增长7.76 %。平均每年增加215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5%。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9个乡镇共有家庭户80998户,家庭户人口为2931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5人减少了0.03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中,男性为150686人,占总人口的50.38%;女性为148428人,占总人口的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1下降为101.52。

五、年龄构成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3866人,占总人口的21.35%;15-64岁的人口为209135人,占总人口的69.9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6113人,占总人口的8.7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3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066人,占总人口的40.8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77048人,占总人口的59.19%。其中,彝族人口为161335人,占总人口的53.94%;哈尼族人口为4709人,占总人口的1.57%;傣族人口为8928人,占总人口的2.98%;壮族人口为281人,占总人口的0.09%;苗族人口为241人,占总人口的0.08%;回族人口为854人,占总人口的0.29%;瑶族人口为91人,占总人口的0.03%;拉祜族人口为85人,占总人口的0.0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295人,增长了5.44%,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0.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9人,增长了9.42%,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9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1035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2016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8290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4264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107人上升为346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419人上升为674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2278人上升为2771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8950人下降为47688人。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239人,同2000年第五次为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133人,文盲率由10.22%下降为5.43%,下降了4.79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9个乡镇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3657人,占总人口的3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5457人,占总人口的6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51655人,乡村人口减少了30121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17个百分点。

九、分乡镇常住人口
  2010年石屏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常住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2000-2010年
           年平均增长率(%)

异龙镇102923     1.73
宝秀镇49575      0.51
坝心镇27303      0.12
龙朋镇26417      0.40
龙武镇21080      -0.04
哨冲镇17223     0.11
牛街镇28343      0.52
新城乡10225      0.37
大桥乡16025     -0.24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石屏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8-02
开远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添加时间:2011-7-30 15:21:29 浏览: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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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远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近两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322693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7个乡、镇(处)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9203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0654人,增长10.50%。平均每年增加30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7个乡、镇(处)共有家庭户93546户,家庭户人口为3030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了0.09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7个乡、镇(处)的人口中,男性为165707人,占总人口的51.35%;女性为156986人,占总人口的 48.6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70下降为105.56。
  五、年龄构成
  全市7个乡、镇(处)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8915人,占总人口的18.26%;15-64岁的人口为239587人,占总人口的74.2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4191人,占总人口的7.5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5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7个乡、镇(处)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4726人,占总人口的44.8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77967人,占总人口的55.15%。其中,彝族人口为105515人,占总人口的32.70%;苗族人口为33664人,占总人口的10.43%;回族人口为16460人,占总人口的5.10%;壮族人口为14968人,占总人口的4.6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245人,增长了3.76%,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2.91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5409人,增长了16.6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2.91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7个乡、镇(处)6周岁及6周岁以上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061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4049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9599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194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19人上升为638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014人上升为1254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556人上升为2974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717人下降为37027人。
  全市7个乡、镇(处)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71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832人,文盲率由9.09%下降为6.42 %,下降了2.6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7个乡、镇(处)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4330人,占总人口的69.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8363人,占总人口的30.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3649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95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2个百分点。
  九、分乡镇(处)常住人口
  2010年开远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常住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8-02
河口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稿时间:2011-5-30 11:01:53】  【作 者:河口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河口县统 局】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吴荣】  【稿件来源:河口报社】  【审核发布:王之伟】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70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104609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54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9158人,增长9.59%。平均每年增加915.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92%。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0491户,家庭户人口为976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9人减少了0.19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为55436人,占总人口的52.99%;女性为49173人,占总人口的47.0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13下降为112.74。
  五、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9600人,占总人口的18.74%;15-64岁的人口为78641人,占总人口的75.18%;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368人,占总人口的6.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9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0195人,占总人口的38.4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4414人,占总人口的61.58%。其中,哈尼族人口为1575人,占总人口的1.51%;彝族人口为5062人,占总人口的4.84%;壮族人口为11967人,占总人口的11.44%;傣族人口为2315人,占总人口的2.21%;苗族人口为16282人,占总人口的15.56%;回族人口为132人,占总人口的0.13%;瑶族人口为24013人,占总人口的22.96%;拉祜族人口为14人,占总人口的0.0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36人,增长了0.46%,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3.23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8722人,增长了15.6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3.23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5667人;
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958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3112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366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87人上升为541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609人上升为916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4055人上升为2975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266人下降为35024人。
    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049人,同2000年第五次为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1782人,文盲率由11.80%上升为12.47%,上升了0.6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132人,占总人口的29.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3477人,占总人口的70.2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1886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728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6个百分点。
  九、分乡镇常住人口
  2010年河口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2000-2010年
年平均增长率(%)
河口县 104609 0.92
河口镇 37074 1.06
南溪镇 21217 6.03
桥头乡 16616 -0.02
老范寨乡 4806 持平
瑶山乡 13231 1.74
莲花滩乡 11665 0.41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河口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河   口   县   统   计   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11-14
2010年弥勒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引号:532526-003470-20111109-0006 生成日期:2011-11-9 16:32:10关键字:

2010年弥勒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弥勒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弥 勒 县 统 计 局
2011年5月30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全县2800名普查工作者的艰辛努力和奋力拼搏,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快速汇总及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539725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12个乡镇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9564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4083人,增长8.9%,平均每年增加440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9%。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12个乡镇共有家庭户144247户,家庭户人口为52066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4人减少了0.13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12个乡镇人口中,男性为277380人,占总人口的51.39%;女性为262345人,占总人口的48.6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65下降为105.73。

五、年龄构成
  全县12个乡镇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07909人,占总人口的19.99%;15-64岁的人口为389411人,占总人口的72.15%; 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2405人,占总人口的7.8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9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12个乡镇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13525人,占总人口的58.0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6200人,占总人口的41.91%。其中,彝族人口为165745人,占总人口的30.71%;哈尼族人口为635人,占总人口的0.12%;白族人口为324人,占总人口的0.06%;傣族人口为29688人,占总人口的5.50%;壮族人口为6689人,占总人口的1.24%;苗族人口为15175人,占总人口的2.81%;回族人口为7270人,占总人口的1.35%,傈僳族人口为24人,占总人口的0.00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4467人,增长8.46%;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0.23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9616人,增长9.5%,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23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12个乡镇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68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53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54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03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40人上升为327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457人上升为843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182人上升为3159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004人下降为44532人。
  全县12个乡镇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208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20593人,文盲率由8.6%下降为4.09%,下降了4.51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12个乡镇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6969人,占总人口的4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2756人,占总人口的59.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17444人,乡村人口减少了7336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20.12个百分点。

九、分乡镇常住人口
  2010年弥勒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乡镇的常住人口数据公布如下:

乡 镇 人口数(人)2000年-2010年平均增长率(%)

全 县539725      0.9
弥阳镇162335      2.2
新哨镇58791      0.8
虹溪镇42414      0.0
竹园镇53122      -0.5
朋普镇47964      0.0
巡检司镇30159     0.0
西一镇27425      0.7
西二镇40539       0.8
西三镇23980       0.5
东山镇19783       0.9
五山乡18552       0.7
江边乡14661       1.0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文盲率是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5-29
2010年个旧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个旧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个   旧   市   统   计   局
2011年5月1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25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 459782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533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6471人,增长1.43 %。平均每年增加647人,年平均增长率为 0.14 %。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37951户,家庭户人口为41693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4人减少了0.02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为240532人,占总人口的 52.31 %;女性为219250人,占总人口的47.6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93下降为109.71。
五、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7720人,占总人口的 16.9 %;15-64岁的人口为345197人,占总人口的 75.08 %;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6865 人,占总人口的8.0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1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56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1596人,占总人口的 59.07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8186人,占总人口的 40.93 %。其中,彝族人口为 97523人,占总人口的 21.21%;哈尼族人口为 28555人,占总人口的6.21 %;回族人口为19509人,占总人口的 4.24 %;苗族人口为 17758人,占总人口的 3.86 %;壮族人口为15284人,占总人口的 3.32 %;傣族人口为6194人,占总人口的 1.3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 22753人,减少了7.73 %,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 5.86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9224人,增长了18.38 %,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 5.86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 2938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6779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14796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5237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490人上升为 639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649人上升为1474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9562人上升为3218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403人下降为 33141人。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25447人,同2000年第五次为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58人,文盲率由6.29 %下降为5.53 %,下降了0.76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5066人,占总人口的7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4716人,占总人口的29.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558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9109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3个百分点。
九、分乡镇常住人口
2010年个旧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常住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2000-2010
年平均增长率(%)
城区街道办事处
174330
0.92
锡城镇
29744
3.96
沙甸区
18952
1.03
鸡街镇
56789
-0.07
大屯镇
77901
-0.47
老厂镇
21508
-5.55
卡房镇
44202
0.26
蔓耗镇
8527
1.86
贾沙乡
17661
-0.76
保和乡
10168
-0.69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8-24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主要数据公报
更新日期:2011-6-27 8:08:58
索 引 号:532530-001539-20110627-0001
名 称:我县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主要数据公报
主 题 词:金平 发布 第六次 人口普查 数据公报



金平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过19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全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现已顺利完成前期准备、现场登记、复查和抽查等工作。快速汇总主要数据的公布,标志着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金平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如期发布,公布了关于全县人口总量、分布、结构、素质等基础数据,这些数据反映了金平县人口的基本状况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10年来的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一)全县常驻人口及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为35622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617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0056人,增长12.67%。平均每年增加400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13个乡镇共有家庭户81579户,家庭户人口为34903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2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7人减少了0.09人。

(三)性别构成

男性为188133人,占总人口的52.82%;女性为168094人,占总人口的47.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9上升为111.92。

(四)低龄人口减少,老龄化进程加快

0-14岁的人口为88093人,占总人口的24.73%;15-64岁的人口为245687人,占总人口的68.9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447人,占总人口的6.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8个百分点。

(五)全县人口民族构成相对稳定

汉族人口为51522人,占总人口的14.4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04705人,占总人口的85.54%。

(六)文化素质提高,文盲率下降

具有大专及以上程度文化人口6839 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文化人口10437人;具有初中程度人口47408人;具有小学程度人口174776人。

(七)城乡经济不断发展,城乡人口逐步增加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91万人,占总人口的1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71万人,占总人口的83.4%。
我就是曾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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