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北极星于2002-11-22 12:36发表的 关于广西省桂林市兴安县的建议 :
建议这个兴安县改名称为灵渠县,既发掘了历史,宣传了秦朝以来一直都在使用的重要水利工程,就象都江堰一样,而且也为将来东北大区兴安省的设立排除了名称上重名的问题。
反對改名。
東北的興安省不知何時才得恢復,
現在就為那牛年馬月的事迫使興安縣改掉用了近千年名字 ,
未免太杞人憂天,
也對興安縣太不公平了吧!
而且縱使今日二者重名,
一屬省級,
一屬縣級,
層級不同,
區別較易,
非同級重名者所可比,
故無改名之必要。
況知曉歷史有諸多方法,
改名並非最好的,
不然那同時有著諸多歷史遺跡之行政區,
又要改何名來在避免厚此薄彼的同時下達到宣傳之效果呢?
而且行政區最好不要有什麼值得回憶的事物出現,
不然為了宣傳,
其不就要一直因後來出現者而更名?
更何況現在很多行政區所屬政府之所以支持更名,
那冠冕堂皇的紀念歷史、發揚文化理由只是表面,
主要是為了那經濟上的利益,
如果今日興安縣改名,
難保不會是為了經濟利益而作,
斯時就怕急著賺錢,
「忘」了紀念歷史和發揚文化了,
因此基於宣傳上方法有很多種和避免生改名之相關困惱,
並望端正人心以免為利益數典忘祖,
反對改名,
或至少經嚴格審查,
發現有非改不可之理由,
始可考慮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