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在岭南地区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河池市属桂林郡所辖。公元前111年,建立“定周县”(治所在今宜州市),这是河池市最早的行政机构设置。公元1265年,今河池市始设有厅一级的行政建置——庆远府。庆远府辖宜山县、河池县(今金城江区)等。
新中国成立后,宜山曾作为庆远专区和宜山专区、地区的党政机关所在地。1958年7月,宜山专区改称柳州专区,机关驻地从宜山迁至柳州。
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从柳州、百色和南宁地区划出共10个县设立河池地区行政专员公署,行署驻地设在河池县金城江镇。1971年3月改为河池地区行政公署。
2002年,河池撤地设市,原县级河池市更名为金城江区,行政区域均不变。金城江区辖8镇6乡,其中包括金城江镇,河池镇等。现今人们所称的老河池,也就是河池镇。
由市民政局编著的《广西地名词典》(河池市·金城江区卷)上记载着,河池是一座古城,为历代州、县治所。此属岩溶地貌,澜江(旱河)自西向东绕过南部,流入收水岩。秋冬因河水断流,形成许多潭(当地称池),春夏雨季,旱河泛滥,故有“大雨成河,小雨成池”之民谣,河池因此得名。
河池市地名委员会编著的《河池市地名志》上记载,金城江镇地处古称“东西往来大道”,而为历代军事家视为“控扼之衡要”的咽喉要地,原名“金城”,始于宋代。又因地处金城江两岸,而后地名逐渐代取江名,习称“金城江”,而“金城江”俗称“龙江”,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