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4日,平昌县撤销双江、响滩、西兴、白衣、兰草、元山、云台、
笔山、镇龙、得胜10个区公所(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3]9号批复)。
2003年9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3]25号)批复:
平昌县撤销鹿鸣镇和荔枝、泻巴、尖山、粉壁、雷山、高升、双鹿、磴子、元沱、黑水、
南风、千秋、凤凰、马鞍、新庙、民兴、灵山、张公、界牌、澌滩、石垭、青凤、风凉、
五木、福申、金龙、高峰、宝坪、土垭、澌岸、长垭31个乡;扩大19个乡镇:
(1)将原荔枝、泻巴、尖山3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江口镇。江口镇政府驻望江街129号。
(2)将原粉壁、雷山、高升、双鹿4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驷马镇。驷马镇政府驻驷马场。
(3)将原磴子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白衣镇。白衣镇政府驻大河嘴。
(4)将原元沱、黑水、南风3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响滩镇。响滩镇政府驻响滩。
(5)将原千秋、凤凰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笔山镇。笔山镇政府驻笔山场。
(6)将原新庙、民兴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镇龙镇。镇龙镇政府驻镇龙关。
(7)将原鹿鸣镇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邱家镇。邱家镇政府驻邱家堡。
(8)将原灵山、张公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元山镇。元山镇政府驻元山场。
(9)将原澌滩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云台镇。云台镇政府驻铺垭。
(10)将原五木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得胜镇。得胜镇政府驻得胜场。
(11)将原高峰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西兴镇。西兴镇政府驻西兴场。
(12)将原澌岸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兰草镇。兰草镇政府驻兰草渡。
(13)将原界牌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望京乡。望京乡政府驻麻石口场。
(14)将原青凤、石垭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板庙乡。板庙乡政府驻板庙场。
(15)将原福申、金龙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大寨乡。大寨乡政府驻大寨场。
(16)将原宝坪、土垭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龙岗乡。龙岗乡政府驻龙岗场。
(17)将原风凉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土兴乡。土兴乡政府驻土兴场。
(18)将原长垭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元石乡。元石乡政府驻元石场。
(19)将原马鞍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岩口乡。岩口乡政府驻岩口。
从2003年10月到2004年12月,全县辖区从10个片区、61个乡镇减少到27个乡镇,
即江口、响滩、驷马、得胜、白衣、元山、岳家、云台、兰草、西兴、镇龙、笔山、邱家、
涵水、坦溪、佛楼16个镇和大寨、六门、龙岗、元石、青云、土兴、板庙、泥龙、岩口、喜神、
望京11个乡。乡镇平均人口从1.8万人增加到3.5万人,幅员面积从36.5平方千米增加到82.6平方千米。
2005年9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5]183号)批复同意
平昌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江口镇新平街128号迁至江口镇信义大道268号。
2013年,省政府(川府民政[2013]14号)批复同意从江口镇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同州街道,
辖原江口镇的人民街、文化街、建设街、新平街、政法街、华严街、唐家碥、廖家咀、永福、
信义、龙王庙、汉王庙、小桥街、金宝、五一、竹园、黄滩坝、佛头、雪花坪、土桥、蜈蚣、
友谊、光辉、太平、星光、梅垭、凌云28个社区和龙潭村所属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华街99号;
保留江口镇,辖望江街社区和草庙、照灯、大运等18个行政村所属行政区域。
2014年,省政府(川府民政[2014]10号)批复同意撤销青凤乡、灵山乡、望京乡、土兴乡,
设立青凤镇、灵山镇、望京镇、土兴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5年,省政府(川府民政[2015]3号)批复同意撤销五木乡、泥龙乡、板庙乡、龙岗乡,
设立五木镇、泥龙镇、板庙镇、龙岗镇。调整后,全县辖1个街道、25个镇、18个乡:
同州街道、江口镇、响滩镇、西兴镇、佛楼镇、白衣镇、涵水镇、岳家镇、兰草镇、
驷马镇、坦溪镇、元山镇、云台镇、邱家镇、笔山镇、镇龙镇、得胜镇、鹿鸣镇、
青凤镇、灵山镇、望京镇、土兴镇、五木镇、泥龙镇、板庙镇、龙岗镇、
青云乡、元石乡、六门乡、大寨乡、岩口乡、喜神乡、土垭乡、石垭乡、澌岸乡、
马鞍乡、界牌乡、粉壁乡、澌滩乡、高峰乡、南风乡、福申乡、双鹿乡、黑水乡。
接着:
平昌县青云乡、大寨乡、土垭乡、澌岸乡,撤乡设镇;
平昌县元石乡、粉壁乡、澌滩乡、高峰乡,撤乡设镇。
至今:1街33镇10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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