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名不留驻的做法以前真有过吗?
所谓合并,实际是撤销,要么撤销淮北市,区县划入宿州市,要么撤销宿州市,区县划入淮北市。两个都撤销然后设立新地级市可能性不大,没意义。
撤销的话,只可能撤销市区弱的,那就是撤销宿州市,埇桥区直接划入淮北市或者改为县级宿州市。想要留住宿州的名,那就是埇桥区改为县级宿州市。
从以往几个案例来看,撤销地级巢湖市之后,居巢区改为县级巢湖市,留住了巢湖的名;撤销地级莱芜市之后,莱城区改名为莱芜区,留住了莱芜的名。都是用小行政区去继承的。
从历史传承来看,新兴城市就是新兴城市,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吞并老州府地盘而已,名字体现了城市的发展历程,吞并老州府地盘再冒名顶替只会造成混淆。以淮北市作为市中心的地级市,就应该是淮北市而不是宿州市,就如同马鞍山市不是太平市、周口市不是陈州市、上海市不是松江市、黄山市也不是徽州市等等都是同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