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各市州为新区招商按7:3利益分成
中国甘肃网5月24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吴永隆)今后,我省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将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带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省会城市与其他市州经济的良性互动。昨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永年、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东生就《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向社会进行介绍,调动各市州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突出了招商引资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我省将招商市州与兰州新区的利益分成比例确定为7:3。
招商市州与新区7:3利益分成
当前我省正处在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兰州新区作为西部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对外开放的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加快建设兰州新区对促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张永年介绍,今年前4个月,兰州新区完成生产总值17.9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1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6%和22.64%;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5个,总投资80.5亿元;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已基本建成;完成生态绿化面积2.75万亩。
《通知》明确了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适用范围,全省各市州招商引资引入兰州新区的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兰州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各市州引入的产业项目,原则上按照项目分类进入兰州新区各产业园区,不再单独为各市州划定产业园区。但有的市州能够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和特殊政策,可以在新区相应产业区内建设独立产业园。对于项目建设的分工,招商市州负责项目的洽谈引进,兰州新区负责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由统计部门分别纳入各自统计考核范围,招商市州与兰州新区按7:3比例进行核算。招商市州引入新区项目产生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全部归招商市州,以后每年按7:3比例分享。
“只有合理的分配,才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推动长期稳定多赢的合作。”高东生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中对招商市州与兰州新区的利益分成比例确定为7:3,主要考虑到要调动各市州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突出了招商引资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但同时又要兼顾到兰州新区作为项目所在地,要为市州项目的落地承担大量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后期城市管理工作,因此将利益分成比例确定为7:3。
《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共出现了两次7:3的利益分成比例,一次是统计指标的分成比例,一次是税收留成部分的分成比例。其实,《办法》中还隐含一次,就是对企业优惠政策的承担比例。
实现省会城市与市州经济互动
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兰州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支持政策,是举全省之力开发建设兰州新区的又一重大举措,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带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省会城市与其他市州经济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打破各市州之间的自我封闭发展意识,有利于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有利于区域经济实现一体化。
张永年表示,这有利于发挥兰州新区是国家级新区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兰州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后,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了很大提升,各市州在引入项目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有利平台,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可以加快调整优化各市州区域经济结构和布局,最大程度地显现产业的集聚功能和集约效应。
引入项目达到要求才能进入新区
截至目前,新区累计引进项目119个,总投资965.8亿元,其中今年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5个,总投资80.52亿元。中铁建重工、大成科技等12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华腾富世、亚盛农业等51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发电器、申联生物医药等56个项目将于上半年开工。可以说,兰州新区产业集聚的态势正在形成。
高东生指出,兰州新区与市州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兰州新区主导模式,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的项目,按照产业类型进入新区规划的产业园区,招商市州负责项目的洽谈引进,并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由兰州新区统一规划并投资建设;一种为市州主导模式。
兰州新区原则上不单独为各市州划定产业区,但对于能够争取到国家特殊政策的市州,可以由市州按照新区总体规划建设独立产业园。招商市州要按照新区总体规划编制园区规划,并负责项目的洽谈引进、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由招商市州按照兰州新区统一规划提出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