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810阅读
  • 12回复

[综合]能不能这么认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2-09-26
就是很多中等国家都存在或者曾经存在规模类似于历史上区公所的行政区划,例如英格兰的district、法国的arrondissement(省属)和canton(两者规模和功能互有交叉,可视作同一级)、越南的县、日本二战前的郡和现在名义上直属于县(地名中不含郡)的市。
另外有些国家类似中国县级的政区大小相当于中国的小县(县级市),如韩国的郡市除特定市外人口少有超过30w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2-09-26
基本上我也是这么认为,但韩国的郡应该跟日本的郡类似,也应归到区公所一级。
台湾光复后初期,就是直接把日本时代的郡改为区公所,毫无违和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2-09-26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基本上我也是这么认为,但韩国的郡应该跟日本的郡类似,也应归到区公所一级。
台湾光复后初期,就是直接把日本时代的郡改为区公所,毫无违和感。 (2022-09-26 13:10) 

光复8县扣掉山区,规模的确还是稍大点的县,除了人口多点,设县辖区也是刚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2-09-26
其实我的意思是,这种”区公所规模“区划的存续乃至实体化、地方政权化,实际上加强了中等广域行政区(县郡级)和基层行政区(小型村镇)的联系,并可以这个规模编组和管理一定规模(约10-35w人口)的城镇地带,有利于培育小型城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2-09-26
回 noxertinium 的帖子
noxertinium:其实我的意思是,这种”区公所规模“区划的存续乃至实体化、地方政权化,实际上加强了中等广域行政区(县郡级)和基层行政区(小型村镇)的联系,并可以这个规模编组和管理一定规模(约10-35w人口)的城镇地带,有利于培育小型城市。 (2022-09-26 20:29) 

以我编网页的经验来看,不好说。
首先,我不能确定你说的“区公所规模”到底是多大,因为上个世纪末废除前,我国各省的区公所规模其实是相差很大的。广东的区公所就不大,所以大体就直接翻牌为现在的乡镇。但是浙江、湖南、四川的区公所应该是要大一点。

另外,日本、法国、英国的改革趋势都不是楼上说的“实体化、地方政权化”,而是跟中国一样反过来的,都是取消“实体化”,取消“地方政权化”,不再作为地方自治机关。日本在二战前就把郡自治废了。法国的arrondissement和 canton 也都不是地方自治体。类似的还有西班牙、荷兰都不是。

而韩国是没有废除郡,但把下面的基层政权给废除了,郡成了基层政权,那么也是不存在加强“广域行政区”和“基层行政区”的联系的问题,因为下面没有了。

能满足楼主说的“区公所规模”的小县,然后下面还有更小的基层政权的,我个人感觉,比较典型的应该不是日本、英国、法国,而是德国或者前苏联国家。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2-09-26
对了,东南亚国家,比如老挝可以直接拿来比较。云南的乡镇不少也是原来的区公所直接改的
对比西双版纳州和上寮各县,从规模上来看,西双版纳的县跟上寮的省,西双版纳的乡镇(或原来的区公所)跟上寮的县,规模确实挺接近的。

上次看到疫情防控新闻,说是老挝琅南塔省感谢勐腊县对口援助。

其实我个人期望的我国基层政权的规模,可能跟楼主的“区公所规模”意思差不多。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2-09-27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以我编网页的经验来看,不好说。
首先,我不能确定你说的“区公所规模”到底是多大,因为上个世纪末废除前,我国各省的区公所规模其实是相差很大的。广东的区公所就不大,所以大体就直接翻牌为现在的乡镇。但是浙江、湖南、四川的区公所应该是要大一点。
另外,日本、法国、英国 .. (2022-09-26 21:53) 

德国、俄国、塞尔维亚的县还真符合楼主的10-35万当级。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2-09-27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德国、俄国、塞尔维亚的县还真符合楼主的10-35万当级。
 (2022-09-27 00:01) 

嗯 德国最典型了。俄罗斯是区——市镇村两级制符合,但区小,现在他们也受不了了,哈哈哈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2-09-27
感谢楼上指正,不过对英格兰unitary authority还是有些疑问,这种能不能理解成“区公所级别小县”呢?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2-09-27
主要是英国的区(包括单一管理区)实际上是“基层政权”,他下面没有更小的基层行政区了。堂区应该算在群众自治组织这块吧,就是社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2-10-01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对了,东南亚国家,比如老挝可以直接拿来比较。云南的乡镇不少也是原来的区公所直接改的
对比西双版纳州和上寮各县,从规模上来看,西双版纳的县跟上寮的省,西双版纳的乡镇(或原来的区公所)跟上寮的县,规模确实挺接近的。
上次看到疫情防控新闻,说是老挝琅南塔省感谢勐腊县 .. (2022-09-26 22:01) 

以前的十二版纳,就是典型的区公所体量。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05-24
重新梳理了一下,符合我这里所谓“区公所级区划”的小型广域区划,特征是面积较小,人口5-35w,不考虑其为政权机关还是派出单位区划,不考虑其下级聚落规模和政府架构:
亚洲:所有日本式区划体制的第二级(日本战前郡、战后不含市的支厅及一般市;朝鲜半岛郡及韩国非特定市、日据时期台湾郡、伪满县);缅甸镇区,越南县,受俄罗斯影响的中亚五国rayon类区划,土耳其区;
欧洲:前苏联地区国家的rayon类区划,波兰县(面积偏小,人口偏少),阿尔巴尼亚“区”和“州”(作为一个人口1通辽的小国,12个“州”规模都偏小了,除了地拉那区外没一个人口超35w的),希腊2011年前的州(除阿提卡大区外人口也偏少),塞浦路斯区,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的县(比较复杂,人口超过20w且面积较大的也有不少),德国的Landkreis,奥地利的Bezirk,法国和比利时的Arrondissement,英国的non-Metropolitan District 和由区级改设的单一管理区
[ 此帖被noxertinium在2024-06-23 23:2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06-23
其实由此衍生,世界上其实有两种区划规模类型,我称之为府县制和州区制。
府县制是指规模接近于中国中等以上大小的地级或法国大区(即本坛keating大佬所谓250原则)的“府级”统规模接近于法国department或中国人口中位数以上县级行政区的“县级”。
州区制是指规模接近于中国小地级行政区,或2-3个中等规模县级行政区/1-2个大县的“州级”统规模接近德国Landkreis等上文所说的“区级”。
英国较为复杂,视其为“府县制”,其缺“府”且郡较为庞大,近似于“州区制”的“州”;视其为“州区制”,则其部分非都市区人口不及5w,显然不过关,且很多非都市郡辖不超过5个非都市区……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