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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县的问题:大县升格,小县撤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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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08
小县,撤消乡镇一级,县上设地(市)、县直管村社。
大县,由省直辖,县下设乡镇。
实现:
省----地(市)----小县
省----大县----乡
三个层次,两种县制。

小县保留,直辖村社。
其保留的意义在于满足部分人的心理需求,因为这种县历史较长,实行合并阻力会很大。
给他保留一个县的名称,又减少行政层次,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其权限要削减一部分。

大县由省直辖,可称省辖县,行政级别可以提高到地级。

只有中等规模的县,可以几县合署办公,虚化原县。
省------某某等联合县------(虚化县)------乡镇。


省----地(市)----小县
省----大县----乡
省------某某等联合县------(虚化县)------乡镇。
出现小县、大县、联合县三种县制,也是可以的。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8-08
方案太复杂,不利操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08
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其实上级做了撤销或合并的决定后,只要把工作做到家,老百姓不会有什么过激反应的。可担心的是基层政府的过激反应。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08
只要能撤一级机构
就是好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08
         慢慢来!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8-09
很好的建议,要与省管县配合起来实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8-09
大县、小县是平等的

理应全部由省直管县

个人支持分大县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8-09
目前,县直管村社不可能。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8-09
没意义,又造成两种县,类似于两种市。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8-10
引用第8楼phanlileo于2009-08-09 10:24发表的  :
没意义,又造成两种县,类似于两种市。


大县可以升级,做地级。
如果不喜欢两种县,可以将大县改为郡或州。
又或者将小县改名为乡镇,但会引起部分人的不高兴,所以这个办法不好。

我建议将大县改郡或州,小县和乡镇直管村社。



不过,兄弟,现在的县,在级别上是一样的,但在规模上是天壤之别。
强调级别一致没有意义。
只要做到县不辖县就可以了。
即,小县的上级机关只能是地级的郡或州。大县辖小县的,必须将大县改为郡或州。
[ 此帖被haizhiben在2009-08-10 10:29重新编辑 ]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8-11
此方案不利操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4-14
回 10楼(hbmc) 的帖子
主要是为了照顾部分人的心理,所什么县有几千年历史,
实际在宋以前,所谓的县,就是象乡一样的直接与地层百姓打交道的基层政府。
只是后来人口多了,需要在县下普遍设乡镇,才造成县在实质上“升格”了,而乡行使原来县的职能。

既然要保留传统,照顾历史,那就恢复到历史上的基层政府地位。不在县下设乡镇。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4-15
还是应该有省直管县的好  减少层级啊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4-15
县的级别应统一,乡镇可撤并,可保留派出机构,便民行政,并达到减少官员的目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4-16
这是理论设计的结果,而对于一个县的现实选择,当然是升格,谁会愿意继续受制于人不说还要撤乡相当于降格为乡镇级,所谓联合县也只能是一厢情愿,实质还是并县升格。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11-13
引用第6楼玉宇清澄于2009-08-09 06:43发表的  :
大县、小县是平等的
理应全部由省直管县
个人支持分大县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1-13
把所有县下分区,小县分一两个,大县分成三五个,再来说虚县强区——或者为县辖市,区与县辖市直接管理社区(村村或村居联合体),区或者县辖市上面为改革后的地级市,这样各地级财力与权力比较适中,也能直接承担中央下达的任务从而虚化省级,最终中央(内设大区10个左右)——地级市400个——区或者市8000个——社区自治体16万个。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1-13
把所有县下分区,小县分一两个,大县分成三五个,再来说虚县强区——或者为县辖市,区与县辖市直接管理社区(村村或村居联合体),区或者县辖市上面为改革后的地级市,这样各地级财力与权力比较适中,也能直接承担中央下达的任务从而虚化省级,最终中央(内设大区10个左右)——地级市400个——区或者市8000个——社区自治体16万个。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1-13
大县人口 100万以上,官员高配;小县只能合并升格。所谓“县直管村”,那么该县在区划上降格为乡镇级才行。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1-13
这样可能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和现在所谓的“市”一样了,那天发现是我们的县有了:省级县,地级县,处级县,乡级县等等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1-13
不支持分太多级别  县需要稳定  小县可适当合并乡镇  需要像美国日本等大国 省县极度稳定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1-17
Re:回 10楼(hbmc) 的帖子
引用第11楼haizhiben于2010-04-14 20:57发表的 回 10楼(hbmc) 的帖子 :
主要是为了照顾部分人的心理,所什么县有几千年历史,
实际在宋以前,所谓的县,就是象乡一样的直接与地层百姓打交道的基层政府。
只是后来人口多了,需要在县下普遍设乡镇,才造成县在实质上“升格”了,而乡行使原来县的职能。
既然要保留传统,照顾历史,那就恢复到历史上的基层政府地位。不在县下设乡镇。


对啊!县令是亲民官,其实论起僚属不比镇党委书记多,管的人也不比镇党委书记书记多。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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