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市是
中国政区
城市化浪潮中与时俱进的新生事物。其实,这并不是中国的独家发明创造,放眼世界,我们的东邻日本,就有与之高度对应的政令指定都市。这二者之间既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如果作一比较,会发现一些有趣的现象。
首先是共同之处:
从地位上看,中国的副省级市在政治上明确为副省级,享有省级
经济管理权限,在国家层面实行与省平行的计划单列,在建制市中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虽然没有明确为副“省”级,但享有“省”级权限的百分之八十,属于建制市中的王者。
从数量上看,由于都是建制市中的精英,因此数量少之又少。日本截止2010年底为十九个,而中国如果包括四个
直辖市,数量也恰好为十九个。
其次是不同之处:
从级别上看,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尽管没有明确为副“省”级,但实际享有基本相当于“省”的权限以及在
行政上设市辖区的权利足以让其卓尔不群;而中国的副省级市乃至直辖市行政机构级别的全面高配留给人们的印象更多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感觉。
从
规模上看,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设立的主要标准就是城市
人口过五十万,中国的副省级市虽然没有公开和明确的标准,但已设立的副省级市城市人口最少也超过二百万。仅从表面看,远大于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实则不然,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人口多者超过所在“省”的一半,经济比重更高;而中国的副省级市最为养眼的经济份额至多占所在省的三分之一,人口比例更低。
因此,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相对规模远大于中国的副省级市。
从设立的过程上看,由于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属于建制市的最高级别、设立有明确的标准,即便如大阪、名古屋这类世界级城市也不过尔尔,从1956年开始立法设立一来,由五个逐渐增加到现在的十九个,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还会逐步增加,可谓成熟一个、建置一个。而在中国,副省级市不过是更高目标的进身之阶,前有京津沪的引路,后有重庆的言传身教,得陇望蜀之心不言而喻,一旦“开闸放水”,很可能会重现如太平天国时期“封王三千”的“盛世”,而这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因此,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一口气设立十六个副省级市后,至今并没有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大发展而与时俱进,以至于一些自认为已经达到副省级市标准的城市在某些方面置法律于不顾,公然“自娱自乐”,而国家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法律威信丧失殆尽。
其实,即便如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其经济规模也不过相当于粤苏等省的三分之一多一点,人口规模更少,相对规模小于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给予副省级的地位足矣,更遑论其他城市。
副省级市,祝愿你在中国一路走好!
[ 此帖被境由心造在2013-02-27 12:0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