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21年(唐武德四年),新平乡从鄱阳东界析出置新平县。
公元742年(天宝元年),更名为浮梁县。
公元816年(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因水患,县治迁往昌江之西的高地,即今日的浮梁镇旧城村,从此历1100年不变。
公元1916年(民国五年),浮梁县县治迁往景德镇,1927年至1929年一度改为景德市,后恢复为浮梁县。
1949年4月29日,浮梁县解放,景德镇市与浮梁县分设,5月4日成立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委员会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1953年6月,景德镇市升格为江西省辖市。
1960年,浮梁县建制撤销,其行政区域划入景德镇市。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鹅湖、蛟潭两区恢复浮梁县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