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日9日电 据巷报报道,近日,吉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布局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先撤并财政支出大于收入的乡镇。全省各地将进一步压缩乡镇数量,适度扩大乡镇规模,使吉林省乡镇设置逐步形成科学格局。
《方案》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先考虑撤并财政支出大于收入的乡镇;乡镇政府同驻一地的,原则上要予以合并;历史上曾为同一乡镇(不包括同属一个县辖区类型),后又分设的,可予以合并;少数民族乡镇与其他乡镇进行合并的,需征得省民委同意,合并后仍可享受少数民族乡镇待遇。
吉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从2001年6月该省开始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并以来,全省已经有144个乡镇得到有效调整和撤并。吉林省民政厅再次提出“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布局”,是为了配合该省实施的税费改革,减轻乡镇的财政负担,真真正正使农民“减负”落到实处。据了解,2005年上半年该省将完成具体调整撤并工作,这次全省预计有效调整和撤并乡镇100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