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邻水县撤销三古乡,设立三古镇,辖原三古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石滓乡,设立石滓镇,辖原石滓乡所属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
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江油市撤销方水乡,设立方水镇,辖原方水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香水乡,设立香水镇,辖原香水乡所属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3)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平昌县撤销五木乡,设立五木镇,辖原五木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泥龙乡,设立泥龙镇,辖原泥龙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板庙乡,设立板庙镇,辖原板庙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龙岗乡,设立龙岗镇,辖原龙岗乡所属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4)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合江县撤销焦滩乡,设立神臂城镇,辖原焦滩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南滩乡,设立南滩镇,辖原南滩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实录乡,设立实录镇,辖原实录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石龙乡,设立石龙镇,辖原石龙乡所属行政区域。江阳区撤销泰安镇,设立泰安
街道办事处,辖原泰安镇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况场镇,设立况场街道办事处,辖原况场镇所属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5)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会东县撤销发箐乡、铁厂沟乡、黄坪乡,设立满银沟镇,辖原发箐乡、铁厂沟乡、黄坪乡所属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发窝村;撤销大崇乡、黑嘎乡,设立大崇镇,辖原大崇乡、黑嘎乡所属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崇兴村;撤销鲁吉乡、文箐乡,设立鲁吉镇,辖原鲁吉乡、文箐乡所属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鲁吉村;撤销会东镇、新云乡、长新乡、小岔河乡、撒者邑乡,设立鲹鱼河镇,辖原会东镇、新云乡、长新乡、小岔河乡、撒者邑乡所属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杉松村;撤销江西街乡、红果乡、新龙乡,设立江西街乡,辖原江西街乡、红果乡、新龙乡所属行政区域,乡政府驻戈衣村。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6)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渠县撤销李渡乡,设立李渡镇,辖原李渡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中滩乡,设立中滩镇,辖原中滩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龙潭乡,设立龙潭镇,辖原龙潭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三板乡,设立三板镇,辖原三板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丰乐乡,设立丰乐镇,辖原丰乐乡所属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7)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金川县撤销金川镇、勒乌乡,设立勒乌镇,辖原金川镇和勒乌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前锋村;理县撤销桃坪乡,设立桃坪镇,辖原桃坪乡所属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8)
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以原康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康定市的行政区域。康定市人民政府驻炉城镇茶马路1号。康定市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管辖。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9)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彭州市撤销天彭镇,设立天彭街道办事处,以原天彭镇的行政区域为天彭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0)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达州市通川区撤销东岳乡,设立东岳镇,以原东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东岳镇的行政区域;撤销磐石乡,设立磐石镇,以原磐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磐石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北山乡,设立北山镇,以原北山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北山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金石乡,设立金石镇,以原金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金石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梓桐乡,设立梓桐镇,以原梓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梓桐镇的行政区域。达川区撤销马家乡,设立马家镇,以原马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马家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双庙乡,设立双庙镇,以原双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双庙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桥湾乡,设立桥湾镇,以原桥湾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桥湾镇的行政区域;撤销赵固乡,设立赵固镇,以原赵固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赵固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金檀乡,设立金檀镇,以原金檀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金檀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平滩乡,设立平滩镇,以原平滩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平滩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1)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巴中市巴州区撤销平梁乡,设立平梁镇,以原平梁乡的行政区域为平梁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寺岭乡,设立寺岭镇,以原寺岭乡的行政区域为寺岭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光辉乡,设立光辉镇,以原光辉乡的行政区域为光辉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梓橦庙乡,设立梓橦庙镇,以原梓橦庙乡的行政区域为梓橦庙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凤溪乡,设立凤溪镇,以原凤溪乡的行政区域为凤溪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2)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翠屏区撤销宋家乡,设立宋家镇,以原宋家乡的行政区域为宋家镇的行政区域。宜宾县撤销王场乡,设立王场镇,以原王场乡的行政区域为王场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泥南乡,设立泥南镇,以原泥南乡的行政区域为泥南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古柏乡,设立古柏镇,以原古柏乡的行政区域为古柏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3)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撤销石屏乡,设立石屏镇,以原石屏乡的行政区域为石屏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金星乡,设立皇华镇,以原金星乡的行政区域为皇华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护家乡,设立护家镇,以原护家乡的行政区域为护家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土城乡,设立土城镇,以原土城乡的行政区域为土城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4)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游仙区撤销太平乡,设立太平镇,以原太平乡的行政区域为太平镇的行政区域;撤销观太乡,设立观太镇,以原观太乡的行政区域为观太镇的行政区域;撤销白蝉乡,设立白蝉镇,以原白蝉乡的行政区域为白蝉镇的行政区域;撤销街子乡,设立街子镇,以原街子乡的行政区域为街子镇的行政区域;撤销云凤乡,设立云凤镇,以原云凤乡的行政区域为云凤镇的行政区域。江油市撤销八一乡,设立八一镇,以原八一乡的行政区域为八一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5)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
内江市东兴区撤销中山乡,设立中山镇,以原中山乡的行政区域为中山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柳桥乡,设立柳桥镇,以原柳桥乡的行政区域为柳桥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双桥乡,设立双桥镇,以原双桥乡的行政区域为双桥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富溪乡,设立富溪镇,以原富溪乡的行政区域为富溪镇的行政区域。市中区撤销凤鸣乡,设立凤鸣镇,以原凤鸣乡的行政区域为凤鸣镇的行政区域;撤销伏龙乡,设立伏龙镇,以原伏龙乡的行政区域为伏龙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沱江乡,设立龙门镇。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6)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前锋区撤销前锋镇,设立大佛寺街道办事处,以原前锋镇的行政区域为大佛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撤销虎城乡,设立虎城镇,以原虎城乡的行政区域为虎城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龙滩乡,设立龙滩镇,以原龙滩乡的行政区域为龙滩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7)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昭化区撤销明觉乡,设立明觉镇,以原明觉乡的行政区域为明觉镇的行政区域;撤销石井铺乡,设立石井铺镇,以原石井铺乡的行政区域为石井铺镇的行政区域。旺苍县撤销九龙乡,设立九龙镇,以原九龙乡的行政区域为九龙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龙凤乡,设立龙凤镇,以原龙凤乡的行政区域为龙凤镇的行政区域。青川县撤销马鹿乡,设立马鹿镇,以原马鹿乡的行政区域为马鹿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8)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邛崃市撤销油榨乡和南宝乡,设立南宝山镇,以原油榨乡和南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南宝山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桃花社区3组。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19)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德格县撤销达马乡,设立达马镇,以原达马乡的行政区域为达马镇的行政区域;石渠县撤销蒙宜乡,设立蒙宜镇,以原蒙宜乡的行政区域为蒙宜镇的行政区域;雅江县撤销西俄洛乡,设立西俄洛镇,以原西俄洛乡的行政区域为西俄洛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0)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德昌县撤销王所乡,设立王所镇,以原王所乡的行政区域为王所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巴洞乡,设立巴洞镇,以原巴洞乡的行政区域为巴洞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宽裕乡,设立宽裕镇,以原宽裕乡的行政区域为宽裕镇的行政区域。宁南县撤销西瑶乡,设立西瑶镇,以原西瑶乡的行政区域为西瑶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1)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大英县撤销金元乡,设立金元镇,以原金元乡的行政区域为金元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2)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岳县撤销长河源乡,设立长河源镇,以原长河源乡的行政区域为长河源镇的行政区域;撤销护建乡,设立护建镇,以原护建乡的行政区域为护建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忠义乡,设立忠义镇,以原忠义乡的行政区域为护建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八庙乡,设立卧佛镇,以原八庙乡的行政区域为卧佛镇的行政区域,卧佛镇人民政府驻上府街6号;撤销南薰乡,设立南薰镇,以原南薰乡的行政区域为南薰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3)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宣汉县撤销厂溪乡,设立厂溪镇,以原厂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厂溪镇的行政区域;撤销茶河乡,设立茶河镇,以原茶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茶河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塔河乡,设立塔河镇,以原塔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塔河镇的行政区域;撤销红岭乡,设立红岭镇,以原红岭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红岭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4)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冕宁县撤销后山乡,设立后山镇,以原后山乡的行政区域为后山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里庄乡,设立里庄镇,以原里庄乡的行政区域为里庄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5)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叙永县撤销营山乡,设立营山镇,以原营山乡的行政区域为营山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麻城乡,设立麻城镇,以原麻城乡的行政区域为麻城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向林乡,设立向林镇,以原向林乡的行政区域为向林镇的行政区域;撤销兴隆乡,设立兴隆镇,以原兴隆乡的行政区域为兴隆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6)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南溪区撤销裴石乡,设立裴石镇,以原裴石乡的行政区域为裴石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7)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资中县撤销板栗桠乡,设立板栗桠镇,以原板栗桠乡的行政区域为板栗桠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龙山乡,设立龙山镇,以原龙山乡的行政区域为龙山镇的行政区域。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8)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9)
二〇一五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30)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小金县撤销达维乡,设立达维镇,以原达维乡的行政区域为达维镇的行政区域;茂县撤销富顺乡,设立富顺镇,以原富顺乡的行政区域为富顺镇的行政区域;壤塘县撤销中壤塘乡,设立中壤塘镇,以原中壤塘乡的行政区域为中壤塘镇的行政区域;若尔盖县撤销辖曼乡,设立辖曼镇,以原辖曼乡的行政区域为辖曼镇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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