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管县地图
9月6日,河南省委决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十个直管县的组织人事、人大政协 、司法隶属、扶贫 、环保等回归省辖市统一
管理,
经济优惠政策不变。此决定表明,河南实行五年的直管县
体制事实上结束。
【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直管县四大班子正职由省委管理
2013年11月26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
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的体制。此次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主要是
调整党委体制、人大体制、政协体制、法院和检察院体制、群团体制。
《实施意见》明确,直管县党委直接受省委领导,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直管县纪委和党委各部门直接受省纪委和省委对应部门领导或指导。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直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直管县政协直接受省政协的指导。直管县群团组织直接受省级群团组织领导或指导。
【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直管县法院、检察院由省级直接管理
从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对10个县(市)的法院、检察院也要实施省级直接管理。
为此,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这意味着,上述几个省直管县的二审案件,不再由其所在市的中院审理,而是改由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更名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济源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
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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